审计署太原办制定财政收支审计质量控制规程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07日】
【来源:审计署太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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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强化审计质量控制,全面实现审计工作质量精细化管理,近日,审计署驻太原特派员办事处在积极执行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审计现场管理办法、审计项目量化动态考核办法等质量规范要求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大项目审计组织管理的经验做法,结合2012年度财政收支审计范围广、质量要求高等特点,制定统一的审计质量控制规程。规程坚持“明晰责任、突出重点、全程控制”原则,对审计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重点内容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审计质量。
    
    一、以审计任务清单为抓手,全面落实质量责任。该规程确立了以审计组组长(或授权的处长)编制的审计任务清单为依据,逐项落实对审计事项查出、问题反映、定性处理等的质量责任。即项目审计组组长应当根据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编制包括审计事项、完成时间、审计责任人等内容的审计任务清单,并根据审计实施方案的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审计任务清单。同时,要求审计组组长严格按照审计任务清单确定的审计任务和完成时间,督促检查审计人员对所承担审计事项的查证完成情况;审计人员按照审计任务清单和审计工作的各项规范要求,按时完成所负责的审计事项,及时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及揭示反映重大问题的审计信息等,并及时提交审计组组长审核。这种做法不仅能使每一位审计人员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任务,积极主动地完成所承担的审计任务,而且,也有助于审计组负责人准确把握审计工作的总体进度,及时研究解决审计人员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集中力量组织对重大审计事项的查处,从而促进审计质量的全面提高。
    
    二、以逐级把关为重点,实现多层次、多角度质量控制。规程按照审计人员、主审、处长和审计组组长的不同职责要求,细化各自在质量控制方面的具体内容,明确在质量控制方面的相应责任,并重申审计人员对审计查出问题的质量负主要责任,处长(主审)对审计质量全面负责,审理人员对审计定性、法律法规引用等质量进行全过程控制,审计组组长对审计工作质量负总责等规定。由此实现对审计工作的层层把关,调动各级审计人员对质量控制的主观能动性,使审计查出的每一个问题,都能得到分层次、多角度的审核把关。
    
    三、以关键环节控制为重点,全方位提高审计质量。规程将审计组依据调查了解情况讨论编制审计实施方案环节、审计组执行审计实施方案实施现场审计形成审计工作底稿等审计资料的现场审计环节、审计组研究讨论审计事项撰写修改审计报告的审计成果汇总环节、审计组研究采纳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审计报告的审计结果核实完善环节、审理人员对项目审计资料审查核实的跟踪审理环节、审计报告提交特派办审计业务会议集体研究讨论的审定环节等六个关键环节作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的重点,贯穿了审计项目实施的全过程。(翟惠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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