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兰州办多措并举着力加强审计整改工作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18日】
【来源:审计署兰州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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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促进各级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努力破解“审而不改、屡审屡犯”难题,近年来,审计署驻兰州特派员办事处积极完善制度,创新机制,通过多种举措保障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提高认识,突出整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

    一是重新修订《审计署兰州特派办审计整改检查办法》,通过制度约束、宣传等各项措施,增强审计人员对审计整改重要性的认识,转变个别审计人员“重审计、轻整改”的观念。二是法规处通过督促检查、全办通报、整改总结等工作加强整改管理,将每个问题的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到处和个人。三是杜绝审计整改表面化和选择性整改现象,把审计回访、工作检查、警示教育有机结合,树立长整改、整彻底和通过整改解决问题的思想认识。

    二、探索并建立审计整改判断标准,为后续检查提供依据

    审计整改评判标准对审计整改检查至关重要,这一标准的客观性、准确性直接决定对整改成效的评价,决定了审计工作的效果。该办组织骨干力量,根据以往经验,积极探讨如何建立科学性、客观性、规范性、可操作性和系统性“五位一体”的审计整改评判标准,为审计整改后续检查提供依据。

    三、加强跟踪督查,建立回访制度,实行审计整改动态管理

    加强审计全程跟踪检查和督促落实,注重边审边改,并通过审计报告、审计整改检查报告,反映相关问题整改情况。规范回访和信息反馈程序,督促被审计单位限期报送整改情况材料,审计组结合审计回访,建立回访工作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明确被审计单位各项问题整改的完成时间表和需要达到的目标,杜绝整改“无期限、无标准”现象,并将被审计单位整改反馈材料和回访报告作为审计项目档案管理和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

    四、优化内部激励机制,调动审计整改积极性

    制定更加注重审计整改的考核机制、激励机制,将审计结果跟踪和督促落实列入审计人员年度工作任务和目标考核内容,与考核挂钩并作为评优标准;扩大审计整改在考核指标中的权重,着重关注各项目的“审计整改率”,充分调动审计业务处室、审计人员进行审计整改检查的积极性。

    五、强化审计整改责任追究机制,保证落实到位

    细化审计整改问责制度,对审计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部门与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发挥审计问责的效力。形成多部门问责联动机制,明确审计整改的问责主体,努力搭建司法部门、行政主管部门等多部门组成的多方问责、督促整改主体。扩大审计整改的责任追究范围,明确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意见和建议的法定整改责任,对拒不整改或拖延整改的情形,紧抓不放,协同相关部门严肃追责。

    六、努力推动被审计单位完善制度,从源头上预防问题的发生

    审计整改是一个制度逐步健全、体制逐步完善、改革逐步深化的渐进过程。该办力求在审计中,通过分析原因、查找和分析发现带有普遍性、倾向性和规律性的问题,并通过审计报告提出审计建议,推动被审计单位加强管理、完善制度。(袁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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