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长春办采取四项措施着力提高公文质量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20日】
【来源:审计署长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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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高公文质量,提升机关工作效率和水平,近年来,审计署驻长春特派员办事处着力探索提高公文质量的有效措施和长效机制,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高度重视,提高质量意识。该办深刻认识到做好公文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全办范围内确立了“公文处理零差错”的工作目标,要求全办审计人员牢记审计长提出的“用心去思考、用心去积累、用心去描绘”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公文质量意识,从标点符号、行文格式等基础内容抓起,努力做到细心、留心、耐心,避免出现常见的公文错误,力求使每篇公文都能内容完整、结构严谨、表述准确、文字精练,促进提升全办公文质量和层次。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岗位责任。该办结合工作实际,针对电子公文和纸质公文的不同特点研究修订了《规范审计信息管理工作意见》、《规范审计信息文稿复核修改工作通知》、《电子公文发文签审流程》、《纸质业务公文流转程序》等多项制度,确立了主办处室、法规处、办公室、分管办领导、办主要负责人五级复核审签流程,并实行岗位责任制,要求相关岗位人员要严把时效关、政策关、文字关、程序关和保密关,确保全办公文质量不出差错。

    三是办领导以身作则,促进形成严谨文风。该办领导率先垂范、以身作则,积极参与行政公文和业务文书的审核、修改,通过查看证据,查阅资料,与撰写人或法规处、办公室相关同志研究讨论等方式,对公文的文章立意、行文结构、法规定性等内容逐项审核把关。一篇公文从初稿撰写至最后签发报出,往往反复修改、几易其稿,力求做到精益求精。通过办领导的言传身教,该办已初步形成了严谨简练的文风,在审计署及被审计单位中树立了良好的工作形象。

    四是加强检查通报,提高公文水平。该办参照审计署公文处理质量检查的模式,对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和审计署相关标准,从2012年下半年开始,每季度在全办范围内开展公文文稿质量检查,对各处室出现的行文规则、文字表述、公文格式、办理程序、密级管理等方面问题进行通报,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年度处室考核,促使全办审计干部进一步提高公文写作和处理质量,切实提升公文水平。(包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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