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长春办建立廉政检查(回访)工作档案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8日】
【来源:审计署长春办】
字号:【大】 【中】 【小】
    为进一步规范廉政检查(回访)工作,审计署驻长春特派员办事处在2013年度开展的廉政检查(回访)工作中,严格履行工作程序,统一廉政检查(回访)工作文书格式,建立廉政检查(回访)工作档案,保证了工作质量,提高了工作效率。

    一是严格廉政检查(回访)工作程序。按照审计项目廉政检查的有关规定,该办严格履行相关工作程序,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个别谈话、查阅相关资料及实地走访等方式,全面检查审计组及审计人员廉政纪律执行情况和文明审计情况,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及执行审计纪律“八不准”的情况。

    二是规范廉政检查(回访)文书格式。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该办按照检查(回访)工作程序,制作了格式统一的廉政检查(回访)座谈会记录、廉政检查(回访)谈话工作记录及实施审计告知确认单等检查文书,使廉政检查(回访)工作更加严肃、规范。

    三是建立廉政检查(回访)工作档案。该办在廉政检查(回访)工作结束后,将在检查(回访)工作中收集和形成的座谈会记录、谈话记录、检查报告等文书材料整理形成廉政检查(回访)工作档案,全面、客观地记录和反映廉政检查(回访)工作情况,为明确廉政责任、了解检查情况提供了内容全面、格式规范的档案依据。(刘扬)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