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沈阳办抓好三个环节认真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敢于审计、善于审计、能打胜仗的审计干部队伍,近日,审计署驻沈阳特派员办事处结合该办实际,制定了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的实施方案,抓好三个环节,确保把《条例》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
一、抓好学习培训,为《条例》的贯彻执行奠定坚实基础
该办按照“领导干部熟悉,人事部门精通,广大干部了解”的要求,抓好《条例》的学习培训工作。一是办党组把《条例》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二是各处室领导班子将《条例》作为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入学习领会新精神、新要求,熟悉掌握各项规定。三是人事教育处组织人事干部,专题学习《条例》,把《条例》作为人事干部业务培训的常规教材,力求学深学透,熟记于心,融会贯通。四是把《条例》作为处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的必学内容,促使处级领导干部更好地掌握、执行《条例》。通过学习培训,真正使各级领导干部熟悉《条例》的原则要求,使从事人事工作的干部精通《条例》的内容和各项规定,使广大党员干部了解《条例》的基本精神,从而为《条例》的贯彻执行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抓好贯彻执行,切实把《条例》落实到干部工作的各个环节
该办要求把干部工作的基本原则贯彻到选拔工作的全过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强化党组织在推荐、考察、识别、使用干部中的责任。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严把资格条件关;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程序和要求,规范动议;坚持发扬民主,改进完善民主推荐;改进考察方式方法,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引导干部在实绩、实干上竞争;从严掌握破格提拔,严格审批把关;坚持把“十不准”要求作为不可逾越的“高压线”,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纪律面前没有特权、纪律约束没有例外。
三、抓好督促检查,保证《条例》的全面贯彻执行
该办将把《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今后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落实,用严格的监督检查确保《条例》的贯彻执行,确保严格按规定的原则、标准、条件、资格、程序和纪律办事。一是加强对《条例》学习情况的检查。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和人事干部是否做到学习有计划、培训有行动、工作有成效。二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不折不扣地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十不准”、五个方面的监督措施,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实行“零容忍”,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对违规行为查处不力的要严肃问责。要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实现干部工作的风清气正。(沈娜)
一、抓好学习培训,为《条例》的贯彻执行奠定坚实基础
该办按照“领导干部熟悉,人事部门精通,广大干部了解”的要求,抓好《条例》的学习培训工作。一是办党组把《条例》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二是各处室领导班子将《条例》作为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入学习领会新精神、新要求,熟悉掌握各项规定。三是人事教育处组织人事干部,专题学习《条例》,把《条例》作为人事干部业务培训的常规教材,力求学深学透,熟记于心,融会贯通。四是把《条例》作为处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的必学内容,促使处级领导干部更好地掌握、执行《条例》。通过学习培训,真正使各级领导干部熟悉《条例》的原则要求,使从事人事工作的干部精通《条例》的内容和各项规定,使广大党员干部了解《条例》的基本精神,从而为《条例》的贯彻执行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抓好贯彻执行,切实把《条例》落实到干部工作的各个环节
该办要求把干部工作的基本原则贯彻到选拔工作的全过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强化党组织在推荐、考察、识别、使用干部中的责任。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严把资格条件关;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程序和要求,规范动议;坚持发扬民主,改进完善民主推荐;改进考察方式方法,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引导干部在实绩、实干上竞争;从严掌握破格提拔,严格审批把关;坚持把“十不准”要求作为不可逾越的“高压线”,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纪律面前没有特权、纪律约束没有例外。
三、抓好督促检查,保证《条例》的全面贯彻执行
该办将把《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今后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落实,用严格的监督检查确保《条例》的贯彻执行,确保严格按规定的原则、标准、条件、资格、程序和纪律办事。一是加强对《条例》学习情况的检查。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和人事干部是否做到学习有计划、培训有行动、工作有成效。二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不折不扣地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十不准”、五个方面的监督措施,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实行“零容忍”,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对违规行为查处不力的要严肃问责。要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实现干部工作的风清气正。(沈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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