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太原办完善制度加强计算机设备管理和使用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6日】
【来源:审计署太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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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计算机设备管理和使用,更好地服务审计工作,审计署驻太原特派员办事处近期修订了《审计署太原特派办计算机硬件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办法》,从购置、使用、管理和维护等环节,进一步明确了部门职责、工作流程、资产维护和赔偿报废等内容,保障了计算机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一是重申购置和发放制度,明确工作流程。采购部门根据审计工作需要,提前编制计算机设备购置计划和预算并报送机关财务;设备采购严格执行审计署批复,通过中央政府采购网集中购置。未列入预算的计算机硬件设备,一般不得购置,特殊情况按规定程序审批办理。

    二是完善管理维护制度,细化具体措施。明确设备发放和登记手续,确保资产的账实相符;明确设备使用人为直接责任人,处室领导负领导责任;设备维修需由计算机审计处鉴定后送修;因工作调动、退休等原因离开本单位时,应退还领用的计算机及其他信息类资产。

    三是指定处室计算机设备管理员,第一时间做好技术支持。为了更快更好的提供技术指导,计算机审计处编写了常用软件和硬件故障手册,及时下发各处供参考,并不定期更新内容。各处室计算机设备管理员根据手册第一时间解决故障,确保更好的服务审计一线工作。

    四是完善赔偿报废制度,明确相关责任。制度规定因计算机设备使用不当导致严重损坏无法继续使用的,或因保管不善导致被盗、丢失的,责任人应及时报告并按照《审计署太原办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做出相应的赔偿。制度还明确了计算机设备的报废流程,使相关工作更加规范化,确保资产安全。(张思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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