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重庆办充分发挥兼职保密员“四员结合”作用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17日】
【来源:审计署重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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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审计署审计现场保密管理试行办法》等相关保密规定,审计署驻重庆特派员办事处积极发挥审计组兼职保密员“四员结合”作用,紧扣保密教育、保密管理、保密自查、保密报告4个关键环节,明确规范,厘清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严格现场保密管理。

    一是牵头实施保密教育,当好“宣讲员”。兼职保密员协助审计组组长或审计现场负责人在召开培训会、碰头会等会议期间,及时传达署、办各项保密要求,集中研学各项保密规定,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保密教育培训。同时,主动加强对审计组涉密事项办理的日常指导,如资料传递管理等工作,督促审计人员切实强化保密意识、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二是强化现场保密管理,当好“组织员”。兼职保密员及时组织本组成员签订保密承诺书,明确告知其保密责任和义务;在办公现场张贴限制出入等约束性标识,防范泄密失密风险;协助资料管理员做好涉密资料的接收、管理、归还工作,并对本组审计人员借阅或使用涉密资料情况的真实、完整性进行核查;在现场审计结束时,组织审计组成员按照规定对相关资料进行处理。

    三是及时开展保密自查,当好“监测员”。兼职保密员协助审计组组长或审计现场负责人做好保密自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以《审计组开展审计现场保密自查主要内容情况表》为参照,经常性地带领全组成员开展组内保密自查,自查内容覆盖审计专网使用、因特网使用等多项内容。通过自检自查、自纠自改,进一步增强审计人员的保密意识,切实提升审计人员的保密能力,确保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审计署保密规定得到严格贯彻。

    四是如实进行保密报告,当好“汇报员”。兼职保密员对审计人员出现的违反保密规定行为,当即予以制止;对于可能存在的保密风险隐患,立即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并在第一时间向特派员、审计组组长或现场负责人、办保密办报告。同时,在审计结束后15日内,负责填写《审计署重庆特派办派出审计组保密工作情况报告》,对审计组开展保密工作的情况向办保密办进行总结汇报,并与相关文字材料和照片资料一并报办保密办备案。(赵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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