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对基层领导干部成果利用影响的分析
孙连甲(山东省临清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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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基层审计机关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对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不断促进基层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和党风廉政建设,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但目前县级审计机关所承担的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很大部分都是离任审计,这种审计方式难免使审计成果利用产生滞后性,也就是说这种行为本身就决定了审计成果利用成为“短板”,也就直接给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成果利用带来先天缺陷:

一、降低了审计工作的严肃性与威慑力。由于“先离后审”的组织程序,领导干部已被提拔、交流任职或不再担任领导职务,这样无形之中就使领导干部对离任审计的重视产生了麻痹感,觉得审计结果只要没有严重的问题就不会影响自己的调动和升迁。因此部分审计对象对审计机关要求提交的任期内经济责任情况报告也是敷衍了事,进而产生了走过场的“形式主义”,以求蒙混过关。

二、降低了审计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由于前任领导已不在原岗位,接任领导尚不了解实际情况。难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推诿扯皮,但在某种意义上确实是“代人受过”,因此对执行审计决定产生认识障碍,造成“新官不愿理旧帐”的现象。久而久之,难免形成恶性循环,导致同一问题会在同一单位屡审屡犯,造成审计整改不到位的现象,从而降低审计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三、降低了审计参谋助手作用的发挥。由于审计不能与干部的任免同步,从而造成审用脱节,形成了实际上的审归审,用归用,审用两张皮,审计不能为组织部门使用干部提供参谋助手作用,达不到把审计引入干部管理和监督机制的目的。对审计查出的一般性或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纪检和组织部门也很难处理,从而使这类问题往往一犯再犯。

四、降低了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由于组织上一般都是在换届前调整干部,这样一方面由于一下子安排了大批任务,使基层审计机关难以调配审计力量,特别是每年的上半年,审计机关主要要完成同级审和上级布置的同步项目,基本上没有时间完成其他项目。另一方面,由于大多是离任审计,也容易造成审计人员认为这种审计只是形式,走过场,而产生麻痹思想,从而直接影响到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为进一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利用,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督职能,从而更好地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干部工作服务,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积极创造条件,增加任中审计的参考分量。逐步探索以离任审计为主转移到以任中审计为主,同时将任中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作为提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这样首先就能使被审对象心中长期绷紧“经济责任”这根弦,干部管理部门也就由原来的被动应付转为主动出击,同时也能够使组织部门对有关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了如指掌,有效为组织部门提拔、任用干部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充分发挥审计参谋助手作用。

二、做到执法必严,不断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2014年,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等多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细则明确指出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为此,基层审计机关应切实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严格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三、不断创新发展,努力提高审计质量。经济责任审计能否有效地在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及领导干部考核中发挥作用,能否保持长久、旺盛的生命力,归根结底取决于审计质量,而基层审计质量的提升又有赖于以大数据为核心的审计信息化建设,以及能否主动适应云计算和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的发展,能否有效推进信息技术与审计业务、审计管理的无缝对接,着力建设“审计云”,努力实现“智慧审计”的目标,从而不断提高审计的业务质量和监督水平。(孙连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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