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时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思考
毛巧(湖北省远安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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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更是新时期、新形势下加大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个重要手段。面对国家治理中的新问题、新形势,经济责任审计有了新变化、新要求,如何适应新形势、如何做好新时期经济责任审计值得我们审计人深思。

一、新时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新变化

(一)审计对象全方位覆盖。2014年《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实施(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审计对象进一步拓展,实现审计功能各经济领域全方位覆盖。实施细则,新增政府设立的开发区、新区等的主要领导干部,履行政府职能的政府派出机关的工作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履行政府职能的政府派出机关的工作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对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中不担任法定代表人但实际行使相应职权的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为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根据地方党委、政府的要求,审计机关可以对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二)绩效评价提出新要求。一方面审计评价由关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转向关注领导干部职能的履行,重点评价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和可持续性以及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和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关注任期内举借债务、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环境保护、民生改善、科技创新等重要事项,关注领导干部应承担直接责任的问题,突显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科学性、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领导干部责任认定进一步规范。实施细则提出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审计机关应当按照权责一致原则,根据领导干部的职责分工,充分考虑相关事项的历史背景、决策程序等要求和实际决策过程,以及是否签批文件、是否分管、是否参与特定事项的管理等情况,依法依规认定其应当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首次对哪些行为应承担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作出了十一条明确的界定标准,规范领导干部应负责任的认定。

(三)结果运用建立新机制。实施细则强化了审计成果的运用,确立各级联席会议和相关部门应当逐步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责任追究、整改落实、结果公告等制度,明确了组织、纪检、人社以及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和单位主管部门八个部门在审计结果运用方面各自职责;强调各单位在审计结果的运用上应负有的责任,各相关部门对审计结果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研究,提升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层次。

(四)审计技术提出高标准。随着经济责任审计事业的发展,经济责任审计在国家治理、干部监督管理及腐败预防治理的作用日益凸显,审计范围的拓展、审计评价的新要求、审计结果运用的新机制都对审计提出了高标准、严要求,需要审计部门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提高审计技术水平,增强防范审计风险的能力,需要审计人员不断完善自身专业知识结构,增强综合素质。

二、当前经济责任审计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一是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的了解不够、认识不高。有的被审计单位认为审计报告中没有反应的问题就不是问题,就默认正确了,这是一个误区;有的则将纪委与审计的职能混淆,在审计发现问题的时候,以“纪委检查了都说没有问题”来辩解;还有的则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以各种现实困难来推脱逃避整改,常常导致审计发现的问题被现实情况弱化,整改不力,是真的就无法整改了吗?说到底,这些问题都是被审计单位和人员缺乏对审计的深入了解。二是部分审计干部的思想意识不高,未能充分理解新时期、新形势下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作用,不能以高标准要求自己和被审计单位,趋于颜面和感情关系,向审计发现的问题妥协低头。

(二)问题层出不穷,审计风险大。一直以来,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多而杂,尤其是在八项规定等新规出台后,被审计单位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将弄虚作假发挥到了“极致”,原始凭证“失真”现象较为明显,假发票入账、更换原始凭证、虚假经济事项、转移资金、虚增支出等等问题层出不穷,有的甚至可以通过做资料将虚构的经济事项支出很规范的入账,咋一看,还真的很规范,资料齐全、程序规范,其实不然。这样虚虚实实,实实虚虚,大大增加了审计人员对真实性的审查,给审计核实带来很大难度,增加了审计风险,也降低了审计效率。

(三)评价体系不完善,审计轻评价重问题。经济责任审计覆盖面广、涉及领域多,各种评价模式不能简单套用,审计人员在不断的做着探索和创新,但目前审计评价体系还尚需完善。实施细则明确了领导干部应负责任的十一条界定标准,规范了领导干部应负责任的认定,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提出了新要求,但在实际审计中,部分资料和证据难以取得、职责权限不够明确、评价范围难以界定、评价标准难以取舍等问题都给审计评价带来难度,常常是轻评价重问题。而组工人事干部因为对经济责任审计缺乏认识及工作的一贯性思维又加剧了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轻评价重问题的情形。

(四)审计资源有限,技术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组织人事变动频繁,经济责任审计任务的批量下达与有限的审计资源的矛盾日益突出。一是缺乏审计人员,尤其是缺乏跨行业的审计多面手和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计算机审计等现代先进审计技术的年轻审计人员;二是无法承受压力之重,现有审计人员正在流失,目前,基层审计人员的常态是一个人干着3个人的事儿,没日没夜的加班却领着普通公务员的薪水,干着“得罪人”的事儿还要承受被审计单位、领导、亲戚朋友等多方面压力和非议,甚至常常遭遇世界观和价值观的挑战、思想和心灵的煎熬;三是审计人员习惯性陷入财务收支审计模式,审计理念陈旧,审计技术落后,尤其对经济责任审计缺乏探索性试验,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经济责任审计。

三、对于做好新形势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宣传,树立经济责任审计形象。一是积极利用党校培训、法制宣传、新闻媒体、基层学习培训等平台宣传审计法、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问责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二是将审计法及经济责任审计相关法规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科级干部党校培训内容、普法学法内容,进行重点培训;三是审计部门利用重点部门和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进点会、结果公告、结果运用情况通报等进行宣传,增加领导干部和群众对经济责任审计的了解,树立经济责任审计形象。

(二)加强经济责任审计交流,探索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一是探索性的使用交叉审的模式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审计人员业务交流,同时维护经济责任审计独立性;二是加强审计部门的沟通交流,适当将数据量大、资金量大、内部控制较为相似的同行业进行统一组织审计,集百家之长探索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三是审计部门、审计组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要主动跳出财务收支审计模式,自觉增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探索意识,有目的的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探索和试验。

(三)壮大审计力量,提高业务素质。一是逐步增加审计人员,壮大审计队伍;二是加强对审计队伍的业务培训,重点加强计算机审计等现代审计技术手段的培训,不断促进审计方式转变,提高审计效率;加强审计法规及各项财经法纪的学习和运用,准确把握审计处理处罚权的自由裁量,降低审计风险;加强跨行业相关业务的学习,科学评价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合理划分经济责任;三是关爱审计人员,积极进行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使审计人员更好的适应新形势下的经济责任审计。四是提供充分的资金保障,适度提高审计人员待遇,为更好发挥经济责任审计作用提供物资保障。

(四)严格结果运用,强化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建立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新机制,但关键在执行和落实,执行就是要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律法规,严肃进行处理处罚,严惩贪污腐败,同时要加强部门联动,强化对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问责,逐步完善审计结果运用单位的责任追究,严惩审计结果运用中的不作为和包庇行为;落实就要根据基层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细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程序和运用方式,同时还要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查找政策的缺陷与漏洞,及时纠正和制止灾难性的腐败。(毛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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