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审计的关注点
张敏(湖南省湘潭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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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不断加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央和地方财政投资逐年增加。开展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通过发现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可以有效地促进国家有关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惠民政策的尽快落地,从而切实维护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切身利益。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的重点之一是关注建设资金的使用。笔者认为对建设资金的审计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建设资金筹集的合规性。重点审查有关部门是否按照规定要求和渠道足额安排、落实资金。一是要关注地方财政是否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是否按照国家政策要求足额配套资金,关注住房公积金的收益状况,其对于的资金是否按照规定都使用在了保障性住房建设当中。二是要关注土地出让收入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是否达到标准,是否存在地方政府违规减免和欠征土地出让收入问题,出让土地净收益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比例是否不低于10%。三是要关注管理部门在融资过程中程序不规范、担保方式和还款来源不规范等问题。四是要关注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项税费减免和金融支持优惠政策是否执行到位,银行贷款和企业债券等社会融资计划是否落实。

——建设资金使用的合规性。重点审查审查揭示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被套取、挪用、侵占等问题。一是要关注管理部门申请财政专项资金的相关配套因素的真实性,审查有无套取财政专项资金的行为,审查企业获得的贴息贷款是否严格按规定用于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审查是否存在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用于补充相关部门和单位工作经费,揭露挤占、挪用、截留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问题。二是要关注保障性安居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要求,是否根据工程的进度及时的拨款,检查是否被挪用,有没有骗取工程的专款、有没有延期工程款的现象,有没有浪费的情况。三是要关注货币补贴是否变成“生活补贴”,未将租赁补贴按规定用于改善住房条件,而是用于家庭其他消费,使租赁补贴变成了“生活补贴”。四是要关注提取的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是否全部用于廉租房建设,廉租房的租金、物业收入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是否全部用于廉租房的维护和管理,廉租补贴的发放是否合法合规。

——建设资金的管理合规性。重点审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资金分配、拨付情况,是否无依据分配、滞拨截留和闲置财政补助资金。一是要关注财政部门是否滞留下级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和租赁补贴。二是要关注财政部门是否将属于本级使用的保障性住房资金及时分配至具体项目。三是要对保障性住房主管部门的工作力度的检查,检查其有没有按照相关条件的规定,及时的发放资金,有没有拖延发放的情况,有没有擅自使用资金。四是要检查相关的部门以及相关施工单位有没有根据相关单位的规定对工程的总体资金进行仔细核算,确保资金都被使用到了应该使用的地方,检查有无管理混乱的状况。

——销售环节的合法合规性。主要是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重点关注建设和供应是否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是否以经济适用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后,变相进行商品房开发;是否按照成本价销售;是否实行明码标价、并向社会公布;收取的购房款是否及时全部缴入资金专户。

——租金管理的合法合规性。主要是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重点关注是否按照“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跟踪问效”的原则管理资金;租金收入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是否专项用于偿还公共租赁住房贷款,以及公共租赁住房的维护、管理和投资补助;租金水平是否低于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水平。

——土地供应的合法合规性。主要是限价商品住房项目,重点关注土地供应是否在限套型、限房价的基础上,采取竞地价、竞房价的办法,以招标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是否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供应,严格限制低密度、大户型住房土地供应。(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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