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让审计成果走出“深闺”
张海瑞(江苏省沛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23日】
字号:【大】 【中】 【小】

审计作为一项独立的经济监督活动,其重要作用之一就是对相关部门的收支情况进行监督。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是一回事,发现的问题能否真正得到解决则是另外一回事。因此,审计的最大成果应该体现在审计过后的问责和整改情况,对它所审计出来的问题能够及时地转化为制度上的改进与完善,不再让审计工作只“重复昨天的故事”。

一、审计成果利用的问题现状

审计成果利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个项目的成败和优劣,要切实体现出审计的价值就要强化对审计成果的综合分析和开发利用。

长期以来,基层审计机关对审计成果利用的概念相对比较模糊,主要工作任务就是在年初下达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然后按照常规的审计程序,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取证,出具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召开审计业务会议,向被审计单位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向政府或上级审计机关上报审计结果报告或审计调查报告,最后就是进行立卷归档、交档案室封存,至此大量的审计信息资源将被闲置,没有深加工、精加工行为,审计成果得不到有效的转化和利用。

现实的审计成果在开发利用和转化过程中存在着普遍的问题:一是审计成果太分散,分散于各个具体的审计项目中,难以提炼并转化为有价值、有影响力的审计效应;二是审计形式化过于严重,创新意识匮乏、动力不足,审计质量不高,审计成果难以转化;三是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披露不够,落地无声,缺乏社会和群众监督力量。

二、影响审计成果利用的因素

笔者认为,审计成果得不到有效地利用和转化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一是相关制度不完善,比如缺乏审计评价标准、审计成果运用规定以及相关主管部门的相互配合和相互通报制度、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等;二是审计质量不高,由于审计人员在知识结构和业务水平上或者思想认识上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审计过程中抓不住问题的关键,提出的审计建议可操作性不强,不关心审计成果的利用、不认真履行跟踪审计的职责等;三是被审计单位不够配合,比如不支持审计人员的工作,甚至千方百计地阻止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披露,对违法违规问题置之不理等,严重阻碍审计成果的转化利用。

三、促进审计成果利用的对策

加强审计成果的转化和利用,需要在各个环节围绕这一中心开展工作,不断提高审计执法监督地位和社会公信力。

一是做好审计成果的及时上报工作,重点是提高审计报告的质量,归纳提炼,去粗存精,多出审计精品,给政府和上级一个满意的交代,进而通过领导的影响力督促被审单位和主管部门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二是向其他的管理部门、监督部门通报审计成果,加强各有关部门的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审计工作不能唱独角戏,而需要相关部门的及时跟进,以促进监督管理主体之间的信息共享,从而有效避免重复监督,加强财政管理,同时有助于其修改制定和完善有关法规,更好地利用审计成果;三是严肃审计执法,对审计中发现的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违反廉政规定和涉嫌犯罪的行为,除按照法律法规下达审计决定书外,还要及时移送相关机关部门和单位,争取政府支持,督促落实审计决定,让纪检监察机关了解实际情况,依法处理有关的违纪违法问题,以树立法纪权威;四是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比如细化审计评价标准以及相关的审计成果运用规定、建立与相关主管部门的相互通报制度、将审计成果纳入单位考核制度、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并切实落实执行等;五是加大对审计成果的宣传力度,拓宽渠道,实行政务公开,扩大审计结果信息的受众面,调动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量,问审于民,监督于民,提升审计影响力。

与此同时,作为审计人员自身必须不断地加强审计理论与审计技能及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提高审计业务能力和水平;树立起科学的思维方式和实实在在的创新意识与服务意识,转变审计职能,学会站在全局的高度,多角度、多层面、多关联地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并从中发现规律,抓住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只有这样,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审计大环境,真正提高审计成果质量,促进审计成果的利用,将审计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让审计成果堂堂正正地走出“深闺”。(张海瑞)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