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审计整改的几点思考
孟庆旸(江苏省阜宁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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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从《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提出的审计整改要求,到全国人大的首次专题询问,审计整改方面的持续发力,引起了相关媒体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但由于审计整改受审计环境、审计主体和审计客体等多种因素制约,“屡审屡犯”等问题的彻底根治依然任务艰巨。本文从审计主体即审计机关的角度,对如何深化审计整改提出几点个人的初步思考。

一、强化正面引导,突出提升审计对象依法整改能力

增强审计整改法制意识。审计机关要从依法治国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工作责任制,深入持久地开展审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着力领导干部财经法纪教育培训,有效增强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的法制意识;要拓宽审计法制宣传覆盖面,不断改进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促进审计对象自觉接受审计监督,主动进行审计整改,努力营造良好的审计整改工作氛围。

创建审计整改“正面清单”。审计机关可以将审计整改态度积极、成效明显,并且在连续审计中未发现重大问题的审计对象,建立审计整改的“正面清单”;对列入“正面清单”的审计对象,可以减少定期审计的频率,甚至在一定期限内免于审计;要通过相关主流媒体,加强“正面清单”审计对象采纳审计建议、强化内部管理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审计整改正面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

促进审计对象“口服心服”。“屡审屡犯”的部分原因源于审计发现问题和审计整改的“两张皮”,不少审计对象未能认识到审计发现问题的严重性,更无法进行及时有效的整改。审计机关在推进审计整改过程中,应当加强审计业务指导,帮助审计对象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督促及时采纳审计意见并从中获益,促进审计对象“口服心服”,增强其对国家审计的信任度。

二、强化组织协调,着力构建审计整改联动机制

发挥整改联席会议作用。按照国务院《意见》要求,审计整改工作应当建立由政府牵头,监察、审计、财政等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可以设在审计机关,便于加强与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联系。审计机关应当根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自的职能,及时提请政府分解落实审计整改任务,综合利用多种整改手段,有效形成审计整改合力。

构建审计整改跟踪机制。审计机关应当建立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机制,必要时可以建立专门机构,具体负责审计整改的跟踪检查工作。应当不断创新审计整改跟踪检查的方式方法,可以采用与相关部门联合回访的办法,对审计问题整改实行清单式“销号制”。对“屡审屡犯”等问题,可以定期提请本级政府进行专项督查,或者提请本级人大进行专题质询。

完善审计整改问责办法。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审计整改问责方面的总结研究,及时会同相关部门梳理整合相关问责制度,提请出台审计整改问责具体操作办法,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要提升审计整改问责主体的层次,及时提请本级人大和上级审计机关督导审计整改问责工作,逐步建立高效规范的审计整改问责监督机制。

三、强化审计公告,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

深化审计整改公告认识。审计整改公告将审计专业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有机结合,利用社会压力迫使有关问题得到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向社会反馈,及时回应社会公众期盼,并给相关利益主体一个合理的交待。各级审计机关应当进一步解放思想,主动作为,依法公告,充分发挥审计公告对审计整改的助推作用。

扩大审计整改公告载体。目前,审计整改公告主要通过审计机关自身的门户网站对外发布,社会知晓率较低,而且公告时间和公告频率尚未进入常态化。审计机关应当有效落实审计整改公告载体,不断完善公告的方式方法,可以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相关主流媒体进行公告,必要时可以发行审计整改公告单行本或召开审计整改专题新闻发布会。

构建审计整改互动平台。审计结果公告后,社会公众往往对“屡审屡犯”等问题疑问重重,有必要建立与社会公众之间的互动平台,及时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公告和解读。20151月和12月,国家审计署分别发布1号、2号和33号整改公告,新闻发言人对一些“屡审屡犯”问题进行了专业性和针对性的解读,并对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行了辩证、具体的分析。审计署在这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值得地方审计机关借鉴。审计机关与社会公众之间的良性互动,可以通过审计信箱和微信微博等现代通讯平台进行。

四、强化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审计整改研判水平

增强审计整改服务意识。审计整改源于审计主体发现问题,终于审计客体解决问题。审计机关应当彻底摒弃“一审了之”、“一罚了之”的陈旧观念,真正按照“边审边改、“以审促改”的工作思路,前移审计整改关口,减轻累积整改压力。应当不断增强审计整改的服务意识,有效提升审计整改的服务水平。

提升审计整改研判能力。审计机关应当建立审计发现问题和审计整改台账,定期评估分析审计整改措施及其实施效果。应当合理投入审计力量,防止重复审计甚至无效审计,不断提升审计资源的使用质效。对“屡审屡犯”等审计整改的焦点和难点问题,应当设立专项课题,落实专门机构,系统地研究其表现形式、问题成因及对策措施,着力从体制机制上提出解决和预防问题的对策措施。

勇于修正审计自身错误。审计如同一把尺子,尺子本身的精确性和度量对象的复杂性决定了审计结果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即审计风险客观存在。《国家审计准则》要求,审计机关对审计决定书中存在的重要错误事项,应当予以纠正。多年的审计实践中,除了被动的审计行政败诉个案外,尚未发现审计机关主动披露自身错误事项的案例。审计错误事项在所难免,关键是审计自身应当具有敢于担当的勇气。审计整改长效机制构建过程中,期盼这方面案例的早日出现,这不仅可以彰显依法治国背景下依法治审的一大进步,更是国家审计在社会公众眼中严谨求实形象的深度诠释。(孟庆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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