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现审计全覆盖的几点思考
徐浩城(审计署重庆办)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9日】
字号:【大】 【中】 【小】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完善审计制度,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首次将审计监督作为八大监督体系之一。中办国办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指出,审计机关要按照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笔者认为,贯彻落实审计全覆盖的要求,需要整合审计资源,创新审计方法,加大审计力量,明确审计重点,通过做好这些前期准备工作,为充分发挥审计的国家治理基石和重要保障作用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整合审计资源。整合各业务领域、各审计机关的审计力量,形成合力。一方面,加大对统一组织开展的各业务领域审计项目的整合力度,特别是要切实避免业务成果的条块分割,从宏观和整体上进行分析,提炼综合成果,确保审计效用最大化,与此同时,针对审计成果的数据与模块分析,由点及面,由局部到整体,做好制度改良建议,推动更加合理和适应时代趋势的制度,这有利于更大限度利用审计成果,避免以后相同问题的重复审计,形成良性的审计机制,这样不仅可以节约审计力量,也可以有效整合审计力量。另一方面,整合地方审计机关资源,开展大兵团协同作战,面对日趋复杂的审计要求和业务,涉及到多专业,甚至多处室,依靠单一的单位或者处室已经难以完成审计业务,需要整合各单位各处室的审计力量,合理调配业务人员,并采取绩效考核,这样可以提高效率,使地方审计系统形成一盘活棋,有利于地方审计资源形成合力,如在全国社保资金审计中,各地方审计机关实行联动。现阶段,中办国办58号文件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提出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以及人财物统一管理的要求,这将极大增强审计的独立性,减少行政壁垒,有利于审计工作的开展,笔者相信,这将有利于贯彻落实审计全覆盖的要求。

二是创新审计方法。刘家义审计长提出,“全覆盖要有深度、有重点、有步骤、有成效”,这就需要审计部门与时俱进,不断增强自身能力,革新自已方法。一是大数据云数据的广泛收集、定期更新、定期分析全覆盖所涉及被审计对象的财政财务收支、业务经营数据、领导经济决策、以推动企业良性治理,力争国有资产审计全覆盖,并通过大数据的处理、模型的建立以及审计人员的评估,通过模式程序化的流程,能够及早发现有针对性,有普遍性的问题,这有利于提高审计效率,落实明确相关人员责任,同时通过数据分析也使得审计结果能够横向、纵向可比,结构、趋势可查,保证全面分析、重点突出。二是熟练掌握运用审计常用方法,并针对被审计对象的发展变化情况,不断掌握其业务流程和关键环节,针对新的违法违规手法,及时探索和总结新的审计方法和经验,并形成类似于案例库的题库,形成一套机制,为以后的审计实施提供经验,有利于做到查处问题“深”、原因分析“透”。

三是增强审计力量。审计领域范围广,涉及各行各业,审计机关的人力资源相对有限。因此,为确保审计质量,增强审计力量势在必行,一方面,直接增强审计力量,面对审计人手不足的情况,可以适当增加编制,中办国办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指出,建立审计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审计专业类公务员和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务序列,确保审计队伍专业化水平,推进审计职业化,同时,针对基层的具体情况,可以适当增加一些业务重、规模小的基层审计机关的编制,并适当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参与审计工作,同时严格管理,奖惩分明,健全审计职业岗位责任追究机制。另一方面,对一些常规内容和特殊业务领域,可充分利用社会审计、内部审计工作成果,对一些专业性很强的知识领域,可借助专家团队、高校力量等予以解决,对一些关乎民生的业务领域,可借助媒体等渠道,通过公告等形式获取线索,对一些机制体制方面的领域,可借助专业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或者共同研究,推动机制的改良,减少相同问题的发生,这样间接地加强了审计力量,也提高了审计人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效率,更有针对性。加大审计力量,能够使审计全覆盖有了坚实的人力资源保障。

四是明确审计重点。通过开展这项工作,摸清审计对象底数,明确重点,科学规划,既能够为审计工作提供良好的思路,也能更好地实现审计全覆盖要求,在充分考虑审计资源的状况上,有的放矢,合理统筹地进行审计工作。通过依法办事,问题导向,统筹安排,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的推进工作,能够更好的对管理和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单位实行动态监督管理,摸清在哪些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的管理领域内还存在审计监督的盲区,并提出对盲区的审计需求;同时紧跟国家大政方针和时代要求,听党指挥,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对关乎国家经济发展,关乎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点领域时刻关注,确保审计的监督作用得到体现,确保国家的资金合规合法使用,确保国家相关政策能够得到落实;应当分析审计监督已覆盖领域的审计频率合理性,避免重复审计和遗漏项目。在此基础上,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的中心工作,合理安排年度审计计划,并尝试建立中期和长期计划。其中,中期计划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上一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基础上作滚动调整,以实现审计计划的动态发展,力争实现审计对象几年轮审一遍。

审计全覆盖是审计机关历史性的使命任务,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一环,使命崇高,责任重大。通过以上四个方面的工作,能够为审计全覆盖提供良好的制度性保障,使得审计全覆盖更加切实可行,也能够更好地适应新形势对审计工作的新要求。(徐浩城)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