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金融审计在金融风险防范中的必要作用
刘斯宁(审计署重庆办)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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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84年《审计署关于对金融保险机构进行审计监督的通知》拉开金融审计的帷幕以来,我国金融审计走出了独特发展之路,由1995年之前,以维护国家财经纪律为主要目标,以重点检查金融机构财务收支为主要内容,到2001年开始以信贷真实性为核心,以资产质量为重点,以“防范风险、提高效益、加强管理”为目标,再到2008年以信息化为依托,以“维护金融安全、推动金融改革、促进金融发展”为己任,直至2013年以来发展成为服务国家治理重要工具的涵盖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经济责任审计、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审计,覆盖银行、保险、证券业金融机构以及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综合性审计监督体系,金融审计在防范金融风险和维护金融安全中发挥了独特作用。

当前,金融混业经营趋势增强、金融创新日新月异、金融活动日趋复杂,金融风险也呈现出种类更多样、形式更隐蔽、传染更迅速、影响更广泛的新特征,对传统分业监管模式提出挑战,因此正确认识金融审计在金融风险防范中的必要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地位上的必要性。审计基于财产权的受托责任,监督权由宪法直接赋予,与金融机构不存在管属联系,具有较强的独立性,这对于金融风险防范意义重大。例如,种种导致金融风险过度累积的金融创新,在初期往往具有有利特征,次贷危机的背景就是美国政府希望通过金融创新实现“居者有其屋”,为“两房”信用背书,一定时期内助推了金融机构和金融行业的表面繁荣,导致美国金融监管部门出现短视行为并放松警惕。而审计的独立性,保证了金融审计能够客观公正地行使审计监督权,不仅识别和发现金融机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揭示监管政策落实不完善或者执行不到位的情况,还能从长期利益出发,在经济扩张时期就充分识别金融机构存在的风险因素,并且及时关注起步阶段的金融创新业务,通过压力测试模拟评估其规模大小对金融风险的影响程度,对金融机构以及金融行业累积的风险状况进行客观评估和深入反映,及时纠正可能引发金融风险的行为。

二是职能上的必要性。新时期下,防范金融风险关注的不仅仅是特定金融机构的个体和异质性风险,更重要的是整个金融体系可能会面临和暴露的共同风险。从时间维度来看,要重视风险的时变敏感性,金融体系的内生性风险随着时间经济金融周期而动态变化;从跨部门维度来看,涉及整个金融体系在某个特定时间点的风险分布状况,因而特别需要关注各个金融机构的投资组合和金融产品风险之间的关联性,因此,金融审计的全面性和综合性也就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金融审计不受分业监管模式的制约,能够较为全面系统地发现和预警风险,直接作用于金融风险的防范。同时,金融审计不仅在微观层面通过对金融机构的审计,发现潜在风险隐患,也能在宏观层面揭示金融体系不健全、金融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促进金融监管的合理性、有效性及部门之间的协调性。

三是手段上的必要性。对金融风险防范而言,数据是一切工作的基础。从数据出发,一是可以在较大程度上反映金融机构真实的经营状况、金融机构之间关联程度大小以及金融行业中存在的风险隐患。二是可以通过数据模拟,评估风险在金融机构内部以及金融机构之间的传递效应、金融风险突变和爆发的条件以及市场特征,做到及早防范、加强控制。如果缺乏数据支撑,金融风险防范则会缺少必要抓手。而金融审计的优势,就在于不仅能够取得金融行业各个领域的数据,而且在信息化方面已经取得了不俗的成绩,已成为审计部门开展监督的重要基础和有力工具,也是防范金融风险的有效手段,在大数据应用的背景下,及时发现风险累积苗头及其数据表现,做好相应的风险预警建议。(刘斯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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