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国家审计推动国家治理的机理分析与完善路径——基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视角探讨
邢莹(审计署广州办)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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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部署与推进,中国的经济、政治、社会等领域全面进入了“新常态”的时代大格局,国家审计作为国家治理基石和重要保障,在新的历史阶段通过不断发展完善形成国家审计监督体系,认识、适应、助力各领域的新常态,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审计工作开展的主要逻辑。

关键词:四个全面 新常态 国家审计制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站在历史和时代的高度,在坚定中国自信、发展中国道路、优化中国模式、总结中国经验,带领人民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大发展的进程中,作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以下简称“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经济、政治、社会等各领域随之进入了深刻变革的“新常态”。国家审计作为治国理政的一项政治制度安排,国家审计制度安排优劣性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国家治理目标的实现,因此服务和服从于国家治理的总体要求,形成成熟的国家审计监督体系,适应和助力“新常态”,是国家审计机关面临的迫切任务。

一、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的关系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和依宪执政。我国宪法、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详细规定了审计机关的设立、地位、职责、权限和审计程序等内容,国家审计机关作为政府组成部门,属于行政机关的范畴,依法审计是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应有之义,也是依法行政的要求。国家审计作为国家治理系统的决策、执行和监督三大体系中的监督控制系统,监督执行系统对决策的执行情况,并将对决策执行情况的评估反馈给决策系统,推动决策系统及时修正决策,是依法用权力监督制约权力的重要方式,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和重要保障。

因此,“四个全面”是完善审计制度的理论支撑和实践来源,要在深刻认识和理解“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所蕴涵的思想内涵、全局视野、战略构想、战略目标,深刻认识完善审计制度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定位的基础上,构建全面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的科学有效的监督体系。

二、新常态下“四个全面”战略视角国家审计推动国家治理面临的新形势

“新常态”本是近年来中国经济从高速增长进入中高速增长后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是外部因素和内在条件相互作用的结果,也是符合经济发展内在逻辑的变化过程。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四个”全面的推进也意味着变革进入常态化,中国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已经全面进入了一种“新常态”的时代大格局。审计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对审计的目标定位、职责任务和组织方法等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国家审计要不断增强监督威慑力和实效性,在从严治党新常态中,进一步锻造坚强领导核心;在深化改革新常态中,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在依法治国新常态中,进一步推进法治进程;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中,进一步推动发展升级。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挖掘增长的新潜力,形成推动经济发展、注重改善民生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较高增速。国家审计要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中,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个主线,强化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全力推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目标全面实现;排查财政、金融、民生、国有资产、能源、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以及可能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全面依法治国的推进,标志着中国法制建设迈向“法治新常态”,治国理政进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状态。要求审计部门通过依法审计,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力度,依法依纪反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问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平正义,进而推动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全面深化改革要求,以简政放权为核心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形成统一开发、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国家审计要深入关注各项改革措施的协调配合情况,反映不合时宜、制约发展、阻碍改革的制度规定,打破陈规;同时,探索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推广巩固,以创新驱动发展,推动改革成果固化为制度。

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巡视工作,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高压反腐成为我国政治生活新常态,力促党员干部自觉把“守规矩”和“干事业”统一起来。国家审计对于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要查深查实查透,关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揭露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贪污受贿、内幕交易等问题,发挥建设性作用,推动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三、创新完善审计监督体系,形成国家审计新常态

随着中国进入新常态大格局,对审计工作更新审计理念、创新审计方法、丰富审计类型提出了全面要求。国家审计机关围绕中心任务不断加大了监督力度,审计项目呈现“层次高、覆盖广、任务重、综合难、影响大”特点,审计工作也将进入“高定位”、“全覆盖”、“新领域”、“大数据”、“一盘棋”的“新常态”,必然要求审计部门紧随之不断探索经验、总结规律、形成规范。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国家审计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治理的目标决定了形成成熟完善的审计监督体系是国家审计发展的方向。《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了新形势下加强国家审计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重大措施,这是在审计事业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关键阶段出台的历史性文件,为修订完善审计法律法规、发展审计事业提供了战略指引。

(一)扩大审计监督范围,促进审计监督全覆盖。

“有深度、有重点、有步骤、有成效”的全覆盖,将凡是涉及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单位和人全部纳入审计监督范围,审计对象的全面扩充,也带来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全新领域的审计内容,审计法和实施条例要对审计的范围和内容有关规定及时修改调整。

(二)延展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

随着“四个全面”的推进,国家审计加大了对被审计对象履行法定职责时财政资金使用或利用资源所达到的经济、效率和效果程度进行审核评估,揭露被审计对象管理不善造成效益差效率低、决策失误造成严重损失浪费与国有资产流失问题,这需要绩效审计在政府绩效管理及其评估中的法律地位及时细化明确,规范指导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三)健全审计监督机制,增加审计监督威慑力。

审计机关在加强自身建设同时,协助本级党委政府制定有关规定,以推动形成同步、协调、规范的一系列工作机制为抓手,强化审计威慑。一是健全工作报告等制度,加强上级审计机关对地方各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实现全国审计工作“一盘棋”局面;二是健全审计工作领导机制,推动各级政府深入支持审计机关工作,力促审计对象自觉接受审计、配合审计;三是健全整改责任制,通过落实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并对重大问题亲自管、亲自抓,确保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是健全整改跟踪机制,督促各级政府将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以及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纳入督办事项,确保审计发现问题全面整改、深入整改。

(四)规范审计监督行为,严格执行依法行政。

国家审计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依法审计、秉公用权,规范审计行为。审计全覆盖意味着开展全国性统一组织的大型审计项目成为趋势,“总体分析、系统研究、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精确定位”的数字化审计成为重要抓手,电子数据归集、管理、运用等系列制度亟待研究,以指导数字化审计工作合规有序开展;同时,要构建涵盖通用和专业不同层次的国家审计指南体系,以促进审计规范化建设;研究制定推进审计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的相关办法,以强化队伍建设。

(五)加强与政府及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提升审计监督联动实效。

国家审计要深入研究和把握经济责任审计同健全干部监督体制、从严管理干部的内在联系,探索同干部培养提拔工作的有机结合,推动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实现与监察、公安、检察、税务、工商、国资、金融等部门的沟通常规化,在案件会商、情况沟通、资料查询、调查取证等方面形成制度办法,促进审计效能提升。

四、以国家审计新常态适应、助力各领域新常态,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及其治理能力现代化

国家治理关系国家长远发展和人民福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是长期的战略任务,更是国家审计面临的紧迫的现实任务,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以完整的理解和把握、正确的评价和看待新形势新常态、全面系统的推动和助力新常态为路径,既明确我国国情和发展的需要,又评估把握现实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各领域的联动和集成推进,形成总体效应,取得总体效果。

(一)理解新常态,探索巩固经验成果。

审计促进各领域科学推进,要历史地、辩证地、客观地把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视基层首创与探索。在审计过程中以发展的眼光看待突破原有制度和规定的创新举措或应变措施,只要有利于科学发展、改善民生、生态建设、打造队伍,有利于法治化、现代化就予以支持,同时也提醒政府改进一般性不规范行为和工作失误,促进其不断总结完善有关工作,提出制度设计和良好治理的建议,推动形成新的制度规定。

(二)适应新常态,推动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政策的有效贯彻落实需要一套保障体系和监督评价机制,审计通过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和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密切关注、推动和评估国家各个领域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发现措施不配套、不衔接或矛盾等问题,评估政策效果,发现政策缺陷,促进政策完善。

(三)把握新常态,问题导向倒逼改革。

新常态的全面凸现,一些潜在风险渐渐浮出,也伴随着新问题新矛盾的出现,能不能掌控住新常态,关键在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力度,在于围绕创新驱动发展。因此,深化改革是适应各领域新常态、重塑新动力的根本途径。审计在发现问题的同时,透过现象看本质,评估问题的规律性、倾向性,深入分析问题背后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扭曲、制度性缺陷,提出建设性意见,通过问题导向、倒逼改革,进而推动财政、金融、企业、资源环保等关键领域的深入改革。

(四)助力新常态,推动完善顶层设计。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持续推进,经济社会的利益格局也不断纵深调整,而每项变革涉及众多,都有可能“牵一发而动全身”。审计紧紧围绕“反腐、改革、法治、发展”的总体要求,落实整改督查、深化问责惩治、推动形成规范,在宏观上总揽大局,充分发挥审计全局性、宏观性、建设性功能作用,为党和国家做好顶层设计提供参考,把握方向,促进相关领域改革和政策制定的系统性、协调性和协同性推进,形成合力,为新常态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五、结论与展望

面对新常态的出现和发展,国家审计既要深化理解、统一认识,又要坚持发展、主动作为、乘势而上,做到认识上到位、理念上适应、方法上对路、监督上得力,切实把制度体系和监督执行统一到对中央的认识和判断上来,形成高效、成熟的审计监督体系;当好国家利益的“捍卫者”、公共资金的“守护者”、经济运行的“安全员”、权力运行的“紧箍咒”、反腐败的“利剑”以及深化改革的“催化剂”,推动经济社会进入更高层次的发展阶段,形成秩序、高效的“新常态”时代大格局,进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邢莹)

参考文献:

1.刘家义.2011.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在中国审计学会第三次理事论坛上的讲话.

2.刘家义.2014.以改革创新精神做好新时期审计工作.全国审计工作会议讲话.

3.审计署审计科研所.2014.国家审计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作用及其自身变革.审计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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