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考核政府投资审计中介机构
黄莹(湖北省汉川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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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国家审计机关要推动审计方式的创新,加强审计机关审计计划的统筹协调,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可以根据审计项目实施需要,探索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

“购买审计服务”实际上就是国家审计机构面向社会公开的聘请中介机构协助相关部门完成政府投资审计工作。鉴于我国投资审计中介机构的运用还处在尝试的初级阶段,目前尚没有一个标准、规范、合理的中介机构考核评价体系。为实现审计监督的全覆盖,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急需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投资审计中介机构考核体系,这对于规范政府投资审计中介考核,提升政府投资审计质量,保障政府投资审计效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分析了当下审计中介机构考核的现状及其不足之处,借助相关文献资料构建了包含协审服务质量、专业技能素质、沟通协调能力和资料管理水平4大类评价指标的投资审计中介机构考核体系,以期为政府投资审计部门提供一套科学、合理的中介机构考核评价机制和方法。

一、分析审计中介机构考核的现状及其不足

(一)审计机关对中介机构考核内容不完善

审计署为了充分履行审计职责,规范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的行为,出台了《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的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虽然对外部审计人员做出了相应的管理规定,但大多数规定只能通过是主观评价和定性判断,缺少具体的量化指标,也并没有一个相对客观、完整的中介机构考评体系。此外,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审计机关和审计中介都过分的考虑和关注政府投资项目的“审减率”,导致审计中介机构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审减金额上,进而对跟踪审计力度、审计全覆盖程度、审计合法合规性检验、沟通协调能力和档案管理水平等多个方面缺乏关注。

(二)审计机关对中介机构缺乏“过程监督”

政府审计机关对中介组织的遴选和入库有明确的规定,审计部门也根据相应的规定面向社会公平公正的遴选出资质合理、素质过硬的中介机构。但政府投资审计部门需要管理和控制的项目过多,无法对所有的中介参审服务项目实施“过程监督”,大多采取“全盘托管”的操作模式,导致中介机构可能出现违规操作的现象。由于社会中介机构始终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专业服务组织,它的最终目的和价值导向是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加之审计机关对中介机构缺乏“过程监督”和“信息不对称”使其极有可能出现违规操作,滋生更多的审计风险。

(三)审计机关过分强调“核减额”和“审减率”

当前审计机关对于审计中介工作效果的评判以及审计服务费用的支付大多与投资项目“核减额”和“审减率”挂钩。这就直接导致参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不愿意花时间和精力去揭示一些更深层次、综合性更强的问题,而把过多的精力放在“核减额”的增加和“审减率”的提高上。参审人员总是抱着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使得很多应该被揭示的“审计问题”未被揭示,尤其是在跟踪审计力度、审计质量复核等重要环节上投入的时间和精力过少,审计的成果不明显。这都是由于缺乏一套相对全面、合理的审计中介考评体系而造成的。

二、构建投资审计中介机构考核体系

(一)协审服务质量

审计中介协审服务质量考核由每月结算资金平均审减率、审计中介收费率、审计投入产出比、年度结算资金核定审减率等4项二级指标构成。

每月结算资金平均审减率为年度结算审减总金额除以12,通过每月结算资金平均审减率的多少可以判断中介机构每月的审计工作量,也可以直观的反映中介机构阶段性审减水平。

审计中介收费率为国家规定的审计收费率,现今的中介机构都是经过审计部门公开招标、公正评标、遴选录入专家库的相关中介机构。审计收费率因地方和项目类别的差异而不同,该费率是审计中介机构协审服务质量考核的组成部分。

投资审计投入产出比为审计收费总额与年度结算资金核定审减总额的比值,审计投入产出比的高低既反映了中介机构的审计效果,又是审计部门进行绩效考核的重要评价指标。

年度结算资金核定审减率是由审计机关计算出一年内该参审中介机构所承担的全部审核项目的平均结算资金核定审减率,年度结算资金核定审减率的高低可以反映中介机构的年度审计水平和审减力度。

(二)专业技能素质

审计中介专业技能素质考核由公司资质等级、跟踪审计力度、合法合规性检验等3项二级指标构成。

公司资质等级是审计中介机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的最直观体现,资质等级的高低既反映了投资审计中介机构业务水平,又是审计部门进行中介机构遴选的重要考量因素。

跟踪审计是审计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进行合法性、真实性、规范性的全方面跟踪审计监督。跟踪审计力度的大小是审计中介机构专业水平的重要表现,是有效地利用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尽可能低的成本、尽可能快的速度和优良的质量完成预期政府工程项目的关键,进而为政府投资项目装上“安全锁”和“防盗门”。

合法合规性检验主要是考核中介机构在执行审计任务时是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中介机构审计工作最主要是审查和核算相关政府投资项目的完成情况和费用的花销情况,这一过程中既要查看各类费用的实际开支和花费,也要审查和监督各个流程是否按相应的法律文件和行业规范执行。

(三)沟通协调能力

审计中介沟通协调能力考核包括: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协调、与延伸审计单位沟通协调、与委托审计单位沟通协调和被审计单位及延伸审计单位对中介审计结果的接受度4个方面。

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协调主要表现在政府投资审计中介与建设单位的沟通次数与协调效果上,具体体现在审计计划、进度安排是否合理、审前准备工作是否充分等方面。

与延伸审计单位沟通协调是政府投资审计中介与施工单位的沟通次数与协调效率上,中介组织需要跟施工单位约定现场踏勘时间、核对工程量和审核工程费、审计定案数据是否准确无误、审计资料是否归档,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完整。

与委托审计单位沟通协调是指政府投资审计中介与审计机关部门的沟通效果,中介机构接受政府审计部门的委托开展审计工作必须与审计机关保持密切的沟通。

被审计单位及延伸审计单位对中介审计结果的接受度主要是指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中介审计结果和项目审减额度的接受程度。

(四)资料管理水平

审计中介资料管理水平考核包括:资料交接清单内容完整性、审核报告限时完成情况和资料按时归还情况3个方面。

资料交接清单内容完整性指参审中介机构必须在与审计部门办理项目审核资料交接手续后应该及时将受托项目的审计实施方案书面报送政府投资审计机关审批和备案。

审核报告限时完成情况指投资项目参审中介机构必须根据审计工作目标要求,保质保量的按时提交审核工作报告,报告内容应该明确指出审计范围、审计重点、审计工作起止时间和审计基本情况。

资料按时归还情况指参审中介机构必须在审计工作完成后按时、完整的归还相关项目资料,并确认资料的保密和完整,严禁出现“原始记录缺失”、“审计信息泄露”等现象。

三、结语

本文在分析审计中介机构考核现状及其不足的基础上,构建了包含协审服务质量、专业技能素质、沟通协调能力和资料管理水平4大类评价指标的投资审计中介机构考核体系。该考评体系对于推动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规范审计中介行为、优选审计中介机构、整合社会审计资源、发挥审计中介积极作用,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和应用意义。(黄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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