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的几点思考
俞腾(山东省威海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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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加强财务管理的重要措施。笔者在最近参与的财务集中检查中发现,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 既制约了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效率和效果, 同时也影响了财政“节流”任务的完成和部门预算制度的实施。为此,本文试图通过对相关问题进行梳理,提出加强健全内控防范机制的建议,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提供参考。

一、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一)内控环境薄弱,内控意识淡薄。内控意识是内控环境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良好的内控意识是确保内控制度得以健全和实施的重要保证。有的单位一把手缺乏内部控制理念,内控意识淡薄,重事业发展,轻内部管理,甚至缺乏对内部控制知识的基本了解,认为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会计人员的事,出了事则以自己不懂会计业务为由,将一切责任推给会计承担。因此很多单位的内控制度环境薄弱,内控意识相对淡薄。

(二)会计核算不规范, 资产家底不清。有效的内部控制需要有健全的会计记录系统。但通过检查发现不少单位的会计核算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一是原始凭证管理不规范。有些单位对原始凭证审核粗糙,如有的票据记录的经济业务与实际经济活动事项不符、内容不合常规;一些货物销售企业在没有正式发票的情况下,借用其他单位发票,导致开票单位与领购单位名称不一致;一些单位使用往来结算收据、自制收据和单位内部收据作为依据报销等。二是账务核算处理不规范。如有的单位在年终结账时, 不将收入和支出结转“结余”科目, 而是将收入和支出相对转, 使“结余”科目不能正确、完整地反映核算单位的结余状况;还有的单位, 两套会计核算制度同时运行, 支出核算混乱。三是固定资产管理混乱, 存在账外资产。有的单位固定资产账上有但实际上资产已不存在, 而有些实际使用的资产却未作价入账, 形成账外资产;另外还存在不同单位之间的资产调拨、转移,未办理相应手续等现象。

(三)内部审计和监督机制不健全,未建立配套的追究问责制。内部审计是内部控制制度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的重要手段。由于对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认识欠缺,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尚未建立或不健全,有的单位虽然建立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但因领导重视不够,使制度的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形同虚设,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当内部会计制度的缺失、失效而造成经济损失时,多数只限于追究直接领导和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对相关人员影响不大,没有明确的追究问责制、无章可依。因此,财会人员对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认识总达不到一个高度、没有休戚相关的意识、没有急迫感。

二、推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难点

(一)管理理念不到位,缺乏责任感。目前,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内部控制存在误解,有些行政事业单位对内部控制的概念非常模糊,不理解内部控制的意义所在,认为内部控制只是一种程序;有的单位本身不重视会计工作,导致行政事业单位对会计人员的配备要求不高,会计人员普遍业务素质偏低,对内控认识不透;有的单位负责人不支持会计工作,使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

(二)现行授权机制容易造成内控制度失效。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设置上,会计监督人员受单位领导管理,其监督权力也由单位领导授予。这种被领导者监督领导者的设置,本身不符合管理学基本原理,其行为必然受控于管理层,反映管理层的意图和目的,体现管理层的意志,致使内部会计控制监督“名存实亡”。

(三)相关政策不到位,会计监督乏力。近些年来,国家对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虽然做出了规定,但尚缺乏具有可参考操作的具体内部控制制度,缺乏可操作性的监督制约措施。

三、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内部控制的建议

(一)增强内控意识,强化单位负责人责任意识。内部控制制度制定以后,单位负责人要真正确立起对财务会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第一责任主体”意识,并要通过宣传和动员,要求所有的工作人员对于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范和条例进行学习,同时将每一项规定具体落实到相应的工作部门,以提高工作人员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认识。在内部控制中要明确每一名工作人员的具体责任,通过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实现内部控制的作用。通过提高工作人员的内部控制意识,营造一个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

(二)加强会计人员、内审人员的培训,夯实会计基础工作。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要注重业务学习,不断更新、补充、拓展自己的知识和技能,真正担当起内部控制的重任。内部审计人员实行持证上岗,由审计机关负责对全市内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于经培训后资质仍然达不到要求的财务、内审人员,相关部门要及时调整。鼓励审计机关采取“以审代训”、联合审计等多种形式,促进提高内部审计人员能力,更好地整合部门审计资源,提高审计监督整体效益。

(三)加强内部审计和监督机制,完善单位内部控制体系。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在财务部门和其他管理部门以外单独设立内部审计部门、配备内审人员并确保其拥有较强的独立性,切实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使之不再流于形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一审、二帮、三促进”的作用。由于内部审计对本单位财务控制情况比较了解,因此可以准确把握内部会计控制的薄弱环节及容易造成损失的失控点,通过有针对性的、经常性的、连续性的跟踪审计监督,帮助有关部门逐步加强和完善内部会计控制,使内部会计控制起到应有的作用。

(四)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考评体系,强化责任追究制。《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内部会计控制应当约束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会计控制的权力。”对一些单位领导随意任用会计人员,或因个人意志导致内控失效的要予以追究责任。只有客观公正地给予考核评价、奖惩结合,才能激励和鞭策推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部门及干部职工尽心尽责地做好内部控制工作。

总之,建立并严格执行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对于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强化管理,控制风险,防止、发现、纠正错误与舞弊行为等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建设问题,强化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的控制,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遏制和打击经济犯罪行为。(俞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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