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县级投资审计竣工决算应把握的重点
刘永江(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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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各级审计机关加大了投资审计的力度,为规范基本建设市场、促进廉政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结合实际工作,笔者认为投资审计(主要从程序角度叙述)应把握以下几个重点:

一、建设程序审计

基本建设程序是反映基本建设项目从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各项工作必须遵守的前后次序,是建设项目的重要控制制度,对建设程序的执行情况审计,是保证其正常发挥作用的有效手段。审计人员应重点审查审批文件的合规性、审批手续的完整性,必须审查的文件有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等。如果项目建设单位不能提供履行各种手续的文件,就说明审批手续不全,需要审计人员深入调查,查找产生问题和原因。另外,按照现行规定,查看审批单位是否有权限审批,不得越权审批,否则要求建设单位重新审批 ,所以也要查看审批权限的合规性。

二、项目勘察、设计审计

项目勘察工作是对工程建设地质的评价,反映当时的地质环境及地质条件,而且也要预测工程将来对地质和环境的影响。勘察工作应全面收集、综合分析勘察、测绘结果,及时准确地向有关单位提供勘察数据和准确报告。勘察报告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工程设计结果和工程造价。因此,勘察审计一般应注意一下几个方面:

(一)勘察单位是否有资质。主要审查勘察单位资质和业务范围,是否能够承担勘察任务,承接业务是否超范围,是否出租、出借资质承揽业务。

(二)勘察工作报告的情况。主要是审查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提交勘察报告,是否达到委托方委托勘察的目标深度。审计中药和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询问、交谈,了解勘察情况是否在施工中存在大量的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造价的情况。

(三)审计勘察收费。是否按国家规定收取勘察费。

(四)审计勘察合同。勘察合同签订是否规范,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设计审计与勘察审计思路基本相同。另外还要看设计是否超概算,目前超概算现象比较普遍,有些项目招投标阶段就已经超概算,其主要原因就是设计未限额设计,超标准设计。

三、招投标审计

(一)工程施工招标审计

1.招标合法性审计。一方面,关注建设项目是否符合招标条件,主要审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是否履行有关审批核准手续;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是否得到落实;征地拆迁工作是否已完成;是否具备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另一方面,关注招标人的招标资格,审计招标人是否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是否做到谈判、评标、决策分开;如果招标人不具有相关资格,必须委托具备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

2.招标方式审计。审计招标是公开招标还是邀请招标,要关注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是否违规进行了邀请招标,符合邀请招标范围的工程是否履行了相应的审批手续。采用公开招标的,主要审计招标人是否在国家指定的报刊和信息网络上公开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内容是否完整;采取邀请招标的,主要审查招标人是否向3家以上具备承担施工招标项目能力、资质信誉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的内容是否完整。

3.招标文件审计。主要审计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要求、评标标准和方法、进度款付款办法、计价取费依据、结算办法、合同主要条款、技术条款、竣工验收后保修工作的措施和承诺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关注是否存在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标段或工期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现象。

4.标底文件审计。重点审计编制标底依据的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是否合法有效;是否由相应执业资质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来编制标底;工程量清单的计算、套用定额是否严格按施工图和国家定额的有关规定,编制标底是否合理,是否控制在设计概算以内,有无人为调整标底问题。注意审查招标过程中有无人为的压价、哄抬标价或泄露标底的现象,审计人员可以通过查阅比对标底和各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来发现其中的端倪

(二)工程施工投标审计

1.投标人资格审计。对投标人资格的审计重点是关注投标人是否具备规定资格,是否达到所要求的资质等级,是否具有良好的信誉,是否拥有雄厚的技术力量和机械设备,是否具备优良的施工和安全生产记录等;关注投标人是否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文件审计。审计投标人是否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明确响应,其内容是否齐全、规范,投标报价和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对招标人不利、不合理条款等。

(三)开标、评标和定标审计

1.开标审计。审计开标是否在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进行,是否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是否由投标人或者其推荐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或者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正;是否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开标过程是否记录并存档备查等。

2.评标审计。审计评标是否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是否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是否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成员总数是否在三分之二以上;评标委员会成员是否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是否进入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是否保密。审计评标委员会是否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是否参考了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是否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标明排列顺序;评标报告是否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审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初审后,符合废标条件的,是否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是否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标委员会是否没有向投标人提出带有暗示性或诱导性的问题,或者向其明确投标文件中的遗漏和错误。

3.定标审计。主要审计招标人是否接受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是否没有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中标人能否最大程度满足招标要求,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是否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投标人;中标后中标人是否按约定提供履约保证金。

四、施工合同的审计

《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审计人员要注意审核合同签订日期、签订对象以及合同内容,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否与招标文件中的合同主要条款一致,有无实质性变更,特别是结算条款的变更。

以上几个方面是一名审计人员的理解,如果能够把握好这条线,运用正确的方法,就能够顺利的达到审计目标,取得满意的审计效果。(刘永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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