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的几点思考
李铭辉(江苏省南京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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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随着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深入推进,以及加强干部监督和反腐倡廉面临的形势,审计部门必将承担越来越重的经济责任审计任务。这就要求审计机关改进原有的审计内容、审计方式,在审计覆盖面、审计重点、审计深度和审计结果运用上,积极探索“有深度、有重点、有步骤、有成效”的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

一、拓展范围扫除盲区,推进审计对象全覆盖。实行审计对象分类管理,按照两办《规定》,从领导干部管辖范围、领导干部所在单位性质等角度对审计对象进行明确划分,摸清审计对象底数,推进党政领导干部同步审计,为审计对象全覆盖奠定基础。突出对经济活动复杂、资金资产量大的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领导干部,掌握重要经济决策权、执行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等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以及管理、分配及使用重点项目和重点资金的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同时,要扫除“盲区”,根据党委和政府、干部管理监督部门的要求,对企业中不担任法定代表人但实际行使相应职权的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以及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还要建立健全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凡有二、三级独立法人或授权代管单位的以及内设独立核算机构的,应当建立由人事、纪检、审计等部门组成的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对本部门(单位)或代管单位内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确保审计对象没有挂空档之处。

二、紧扣权力运行和经济责任,推进审计内容全覆盖。关注权力运行,把握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特点,跟踪审计领导干部履职用权轨迹的关键节点,检查领导干部是否有滥用职权问题和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审计监督。关注“经济责任”,以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审计为基础,以领导干部履行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政策执行权和经济监督权情况为重点,通过审计,客观评价、真实反映任职期间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准确界定被审计者应负的经济责任、领导责任、法纪责任和社会责任。关注廉政规定执行,除了常规经济责任审计之外,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国务院“约法三章”和履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等纳入重要审计内容。此外,还要把政府性债务、民生改善、环境保护等情况,根据实际需要列入,形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方位覆盖。

三、任前、任中与离任审计相结合,推进任职过程全覆盖。任中审计,改变以离任审计为主的现状,实行以任中审计为主,任前、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的新模式,前移监督关口,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预警性实效性。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建立上,统筹安排好专项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工程审计等,逐步提高任中审计比例,以不低于年度计划40%为目标,为实现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打好提前量。离任审计,探索和开展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工作,所有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范围的领导干部在接到任职变动通知一个月内,必须履行离任经济事项交接手续,由组织部门牵头,组织纪检、审计、财政、国资等部门对离任人、接任人的交接工作进行监督。任前告知,领导干部任职到岗时,由组织部门会同审计部门,告知其任职期间应履行的经济责任,从而实现领导干部任职全过程的经济责任审计。

四、严格审计整改和责任追究,推进结果运用全覆盖。强化审计整改。明确被审计人所在单位的现任主要负责人为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审计查证的问题,应在规定时间内积极组织整改并通报情况,接受监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抽调纪检、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人员组成检查组,由相关领导带队,对已实施的审计项目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督办问题的整改。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并争取下发相关通报,对整改到位、效果好的单位给予表彰,对整改不到位、效果差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要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由组织部门和纪检部门分别归入领导干部人事档案和廉政档案。开展综合评议。由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综合评议组,依据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结合各级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等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综合目标考核结果以及被审单位审计整改的情况,就领导干部经济决策能力、行政管理能力和廉洁从政(从业)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评议结果报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同时抄送相关干部主管部门,为任免和奖惩提供切实有效的参考标准和依据。严肃责任追究。在综合评议的基础上,由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确定具体的责任追究对象。召开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主体,必要时邀请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行)风监督员以及相关领域专家、媒体和评议对象所在单位职工等共同参与的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建议会,对被审计对象就审计查证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质询、对其整改结果进行满意度测评,并提出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建议。满意度测评结果和责任追究建议可以由经济责任领导小组汇总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及相关干部监督管理细则,报相关职能管理部门,依据有关问责办法将责任追究落实到岗位、个人。

五、整合资源多措并施,推进渠道手段全覆盖。充分整合各种信息资源实现动态管理。将从各种途径获取的信息,包括审计机构通过审计和审计调查所取的成果,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提供的材料和情况,以及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成员间的信息资源共享,还有群众举报、媒体报道等资料,形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信息数据库,实现动态管理和综合分析。审计人员以后在进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时,可以从中调阅反映被审计对象以前年度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从而在现有的审计中把握审计重点,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发挥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优势。不断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等组织机构职能,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整改落实、责任落实、结果公告等制度,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运转高效的协调配合机制,构建起职能互补、健全有效的管理监督网络,使审计能够对领导干部及其权力运行、经济责任形成系统全面的监督。创新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方式。将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审计、政府投资审计、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审计、绩效审计等结合起来,整合审计资源,科学制定计划,做到一审多用,一审多果,节约审计成本,提高审计效率,避免只求数量、不顾质量的做法。(李铭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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