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财政审计促进完善国家治理
董 凯 (审计署哈尔滨办)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07日】
字号:【大】 【中】 【小】
    摘要:公共财政体制对财政审计提出了新的要求,刘家义审计长提出的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这个大系统中的一个内生的具有预防、揭示和抵御功能的“免疫系统”的论述,对国家审计本质进行了全新的论断。通过研究公共财政体制下对财政审计工作的目标、范围、方式、方法等方面的影响,并提出了财政审计对深化公共财政体制、促进国家治理的良制、善治所发挥的作用。最后从组织方式、成果利用、业务培训、信息化审计四方面提出了进一步深化财政审计工作的建议。
    关键词:公共财政体制,财政审计,国家治理
    
    2011年,刘家义审计长提出,国家审计是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质上是国家治理这个大系统中一个内生的,具有预防、揭示和抵御功能的“免疫系统”。这一全新论断是对审计本质认识的进一步深化。2012年,刘家义审计长进一步指出能否实现国家治理的良治、善治,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家治理的能力,取决于为实现国家目标,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提高人民福祉的能力,而国家治理的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家预算的能力。财政治理,即国家财政制度建设及其执行情况对国家治理至关重要。因此,财政审计是国家审计的永恒主题,是实现国家治理的良制、善治的重要环节。而当前公共财政体制的背景,对深化财政审计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公共财政体制背景下对财政审计工作的新要求
    
    公共财政是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政府分配行为,是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它主要着眼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弥补“市场失效” 缺陷。在1998年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李岚清副总理明确提出要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要求,这是我国首次把建设公共财政作为财政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目标。其后,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文件和国家发展计划文件多次强调要建立公共财政框架[1]。“公共财政”从民间的学术讨论走向政府主导下的实践,实现公共财政体系从经济建设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为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服务。此后,在中国的财政体系内,积极推进了部门预算(综合预算)改革、单一账户的国库集中收付改革、“收支两条线”改革、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公共性”、“公共服务均等化”等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相呼应的理念更加明确,在公共收入体系经税费改革得到发展、健全的同时,财政支出结构也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公共财政体制框架已初步形成。与此同时,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以及公共财政改革的深化,财政审计的目标、范围和内容都发生了转变,促使审计机关进一步强化科学的审计理念,关注体制变化,从宏观的、全局的、辩证的的角度,去研究和思考财政审计的发展问题,更加关注财政公共资金的使用与绩效,更加顾及社会发展目标和民生的公共利益,树立科学的财政审计工作理念,做好公共财政卫士,促进完善国家治理。
    (一)财政审计的目标进一步转变,关注“公共性”。国家审计作为宏观监督的职能部门,具有监督国家资金使用是否合规、是否高效的重要职责。我国目前正在逐步建立的公共财政框架体系,就是要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使财政资金的使用逐步转移到满足政府履行职能和社会公共需要上来,突出财政的公共性特征。财政审计的主要目标也从监督财政、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变为监督财政资金使用合规性、效率性和效益性。审计人员必须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打破传统思维方式,以规范预算管理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立足点,揭示财政管理、专项资金绩效和财政体制运行中存在的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提出增强财政预算管理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完善财政体制的政策建议。
    (二)财政审计的范围进一步扩大,聚焦“全口径”。目前我国预算管理的完整性仍有待加强,如纳入预算管理资金还没有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即使是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仍然存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十八大报告在谈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时,提出要“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意味着政府的全部收支都要纳入人大监管视野,不光是公共预算,还包括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其他三本预算。对审计部门来说,审计范围也进一步扩大到全口径预决算审计,不仅要重点关注财政预算不够细化、个别部门挤占挪用预算资金、工程项目违规招投标等问题,还包括政府预算未能覆盖全部收支、政府采购缺乏有效监督制约、惠民政策目标完成率低等新问题。
    (三)财政审计组织方式进一步创新,实现“五统一”。近年来,审计署组织的财政审计项目经历了地方财政收支审计、预算执行审计、转移支付审计,财政大格局审计,到2012年国家财政审计的转变过程,体现了对审计本质认识的不断深化。从原来的单项、局部、方面的审计,转变为站在国家财政、国家财政预算管理、国家财政审计的角度来整体安排和部署审计项目,财政审计的目标进一步明确,资源进一步整合,成效进一步提升,财政信息化建设也有所推进。几年来的审计实践使得财政审计大项目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审计人员充分认识到“建立国家财政审计大项目”的重要性,并开始主动、创造性地加以实施,财政审计“一盘棋”的思想不断深化。“五统一”的模式,提高了审计项目的整体性和协调性,克服了过去不同项目重复进点、各自为战的弊端,特别是2012年审计署组织的财政审计5个项目统一出具一份财政收支审计报告的要求,合中有分,分中有合,更好地诠释了大财政审计的理念,统一的交换意见稿问题更突出,整体性更强,引起了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四)财政审计的方法进一步转变,绩效审计、信息化审计凸显重要性。公共财政的基本思想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随着我国财政体制从传统模式向公共财政转变,民众对公共资金使用方向和效益的关注度也逐步提高,政府绩效审计也因此越来越为政府和公众所重视。财政支出是否真的用于提供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如何,不仅是社会公众关注的问题,也是财政审计的重要内容。另一方面,随着信息技术的高度发展,审计外部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审计信息化为积极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推动完善国家治理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信息化审计手段对改进审计模式、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审计成果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二、财政审计做好公共财政卫士,完善国家治理应发挥的作用
    
    (一)关注事权的合理划分,推动财政事权划分界定改革。由于我国仍处于体制转轨时期,分税制改革不能脱离“渐进式”的基本路径。各级政府的职能范围也需要通过不断调整最终达到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这使得各级政府的事权和财权划分都无法一步到位。政府与市场关系上越位、缺位、错位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事权界定政出多门,划分不清晰、不合理等问题比较突出。通过财政审计,推动政府加快职能转变,明确政府责任和市场边界,合理界定各级政府间的事权和支出责任,适时通过法律形式加以明确和规范,改变现有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清晰、不合理、不系统的状况。按照十二五规划和十八大精神,从顶层设计的高度,整合现行各项、各级政策法规和职责分工,并结合行政体制改革的进程,从事权的科学决策、支出责任和支出管理的合理匹配入手,带动事权划分改革的全面展开。
    (二)关注转移支付存在的问题,推动完善中央转移支付制度。中央转移支付制度的设立对均衡地区间财力差异、加大对经济发展落后地区的投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现行财政体制还不够完善,只能通过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支付的途径来解决应由财政体制解决的问题,导致地方政府对转移支付的依赖度越来越高,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转变为财力分配的主导机制。而财政转移支付中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占比较高,使得地方政府难以统筹资金自主安排支出项目。部分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设置还存在交叉重复、分配制度不够完善,资金投向较为分散等问题。而中央下拨专项转移支付要求地方提供配套资金的做法,不仅违背了公共产品提供的受益原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本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还给经济欠发达地区财政带来沉重的负担,是导致地方政府债务不断增加的主要原因之一。通过财政审计,促进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更好地发挥转移支付对调节地区间财力差异、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作用。清理整合现有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严格控制新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设立,减轻地方财政的配套压力。调节专项转移支付结构,使专项资金更多地向民生领域倾斜。
    (三)关注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推动主体功能区建设和基本服务均等化。 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提供公共产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公共财政最基本的定位,也是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方向。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完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的公共财政体系。由于财政对公共服务的投入不足、财政资源配置不合理等原因,当前我国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还存在着城乡公共服务供给失衡、地区间公共服务水平差距过大的问题。通过财政审计,关注公共财政在公共服务投入的数量,公共财政的支出结构,全面地分析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和供给。推动建立公共服务标准体系与均等化标准,充分考虑地域、历史、人文等因素所导致的成本差异;围绕主体功能区建设,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推动与主体功能区框架的目标指向和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具体情况相适应的财政政策,优化财力在国土空间和功能区之间的分配,保证所有地区的财力都能支持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
    (四)关注经济运行引发的风险,维护国家财政安全。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央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但结构性减税与公共投资的增长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财政收支矛盾,在此背景下财政审计应着力关注经济运行引发的风险,提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建议,发挥审计预警作用,维护国家财政安全。如2011年审计署组织的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全面摸清了当前地方政府性债务的规模和结构,用全面详实可靠的审计数据破解了西方国家对中国政府性债务风险极高的推测,对政府合理举债控制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关注项目效益情况,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在公共财政制度下,国家预算的使用更多地将用在公共支出中,审计机关应更多地关注预算资金使用的效益以及有关单位和人员经济责任的发生情况。坚持真实合法性审计与绩效审计结合,关注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发挥情况,促进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通过开展重大项目、大额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益审计,减少财政资金、资源的闲置和浪费,实现社会资源的最大效益。
     
    三、当前深化财政审计工作的建议
    
    (一)进一步深化财政审计组织方式,构建“一盘棋”审计规划。进一步加强项目安排的协调性和科学性,加强充分调研和试审工作,以预算执行审计为主题、以满足“两个报告”需求为主线,科学合理有序安排审计项目,减少项目实施中临时追加内容或更改重点方向的问题。强化财政审计现场的科学管理,保障财政审计现场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在项目实施中注意加强“五个结合”,即加强专业审计目标与财政审计目标的结合;加强一般部门单位审计与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的结合;加强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和财政绩效审计的结合;加强专项审计调查与财政审计的结合;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与财政审计的结合。
    (二)进一步提升审计成果,充分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审计发挥国家治理职能,最主要的表现就是审计提出的建议、意见必须具有建设性、针对性,能切实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各种问题。在审计成果的利用上,要加大项目之间成果的挖掘力度和成果整合,从财政管理体制、制度和财政绩效高度整合审计信息,突出宏观政策分析的重点,加大审计成果的综合利用。
    (三)进一步强化审计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财政审计整体能力。财政审计队伍建设是财政审计的基础,应结合国家财政审计工作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制订培训计划,拓展财政审计人员的专业化培训,加快审计人员的知识更新速度,强化审计专业知识学习,注重拓宽知识面,提高宏观层面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进一步推动财政审计信息化建设,提高财政审计的效率和效果。信息化是财政审计的重要手段,对审计工作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较大幅度提高了审计效率。但也应注意到财政审计信息化相比于金融、社保等专业审计的信息化水平处于起步阶段。财政审计工作应以财政、海关、税务审计信息化为基础,有侧重地安排试点和研究,积极构建财政审计信息化的平台,推动财政审计信息化建设。(董凯)
    
    参考文献:
    [1]贺建荣 孟伟.公共财政框架下财政审计的发展趋势研究.[2012-02-09].
    [2]高健.试论国家治理层面的公共财政审计.[2011-12-06]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