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府投资审计及规范投资管理的几点建议
张小芹 (重庆市潼南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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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近几年的政府投资审计情况看,政府投资审计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得到了各级政府和社会大众的高度认可。但同时审计过程中存在开展困难、审计专业人员不足等共性问题,对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应根据当地政府投资状况调高审计标准。目前,有许多涉农、涉及民生但是投资额较小的项目都是硬性规定的必须由审计机关实施审计,造成审计项目总量相对偏多、占用审计力量较大,难以集中力量针对领导和群众关心的重点项目开展深度审计。建议各地应当根据实际调高政府投资审计标准,重点围绕政府核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重点开展审计,在开展效益审计等深层次审计方面努力,使有限的审计力量发挥出最大的审计作用。
    
    二是摒弃由业主对中介机构支付审计费用的方式。采取业主支付审计费用方式,对被审单位而言,自己付费,就有一种委托人的想法,对中介机构具有很大心理优势;而对参审的中介机构而言,最终从被审单位收费,难免心有忌畏,容易导致审计的不客观。这些因素不同程度影响了政府审计的威信和效果。建议审计费应根据审计部门年度投资计划情况纳入财政预算,由财政按实核算、随时补充、保证余额、统一支付,为中介机构公正参与审计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
    
    三是分区域、分专业建立审计人才储备库。建设项目涉及了较多领域的专业,但审计人员往往只有工程造价和财务专业背景的人员,而被审计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常常也是“半路出家”,工作经历也有限,因此对建设项目的全面评价尚有一定困难,建设项目管理亦不规范。建议审计系统分区域、分专业统一建立相关专家的预储备库,供各级审计部门需要时联系、咨询和聘请。同时,加强现有工程审计人员的延伸培训,项目主管部门应建立咨询和投资效益评审制度,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和项目管理的专业化水平。
    
    四是强化项目招投标过程的规范化。招投标过程一些违纪违规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建议开展积极探索项目招投标审计监督制度,解决招投标过程中规避招标、违规后续追加工程、内定中标单位以及围标、串标和标代理人与投标单位勾结等问题。(张小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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