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审计视角谈中小型国有企业监管
韦 娟 (江苏省赣榆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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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基本条件,也是我国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国有企业的运营和管理状况是政府和社会所关心的问题,作为国家审计机关,发现国有企业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为政府和企业管理当局提出具有可行性的建议和整改意见,以不断提升国有企业管理水平。近年来,笔者通过对多家中小型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及经济责任审计发现,中小型国有企业在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如财务管理不规范、资产保值增值不到位、漏缴税金等。
    
    一、当前中小型国有企业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管理不规范。中小型国有企业在财务管理过程中存在诸多不规范行为,一是设置多套账进行分别核算。个别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于某种考虑,如争取国家政策扶持、提高企业信用评级、争取银行贷款或授信、少缴迟缴甚至偷逃税款等原因,经常在财务数据及信息报送方面弄虚作假,甚至不惜做假账,从而使外界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及负债能力作出不真实的判断。在审计中发现个别企业在财务管理中存在设置“两套账”甚至“三套账”的现象,严重地影响了企业的自身信用状况和社会形象,导致金融机构将借贷风险无限放大,增加了企业的融资难度。二是未正确核算收支。部分国有企业负责承建政府的公益性事业,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未能正确区分经营性收入与财政拨入的公益性收入,影响收入的确认和税款的缴纳。未正确划分公益性投资成本与经营性开发成本,导致成本、利润核算不实。三是折旧计提、无形资产摊销、营业外支出过大。个别企业折旧计提方法不具有一贯性,普遍存在加速折旧现象;违反规定摊销无形资产,营业外支出过大,加大了企业成本。四是支出票据不合规。个别企业存在将财经法规、会计制度中不能报销的发票变换成可进成本的运输、修理、低值易耗品等发票。工程支出票据不规范问题比较突出,工程施工单位在结算工程款时不能提供合法的工程票据,结算时大都采用白条或用普通收据等形式结算。五是内部往来存在差错且余额过大。部分企业内部及外部往来款项存在虚挂、多头挂账现象,造成往来账项不实,期末余额过大,且内部往来长期疏于核对,存在差错现象,导致资产负债率不实和会计信息失真。六是现金管理存在安全隐患。个别企业存在现金余额过大、白条抵库、超出结算起点支付现金等现象,还有的使用下属企业和个人银行账号,“现金”科目年末余额出现负数等不正常现象,资金安全存在隐患。
    
    (二)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中小型国有企业在对资产管理过程中,一是国有资产核算不实。个别企业国有资产存在入账价值未评估、未设置明细账、处置资产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现象。个别企业将固定资产计入成本费用和往来科目,造成成本核算不实,影响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和缴纳,不利于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二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和保值增值不到位。个别企业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承包经营、承租关系未理顺,造成资产闲置浪费,未能真正发挥国有资产的效益,不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国有资产的转让、处置、出售没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请主管部门审批,使国有资产的产权变动脱离国家监督。
    
    (三)存在偷漏税款现象。实现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的最终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部分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通过少报瞒报销售收入和应税利润、通过关联企业转移收入、虚增成本、乱摊费用、开具普通发票等手段,以达到漏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目的。不仅破坏了税收公平,影响了资源的合理配置,而且减少了政府的可支配收入,使政府宏观调控的难度加大。
    
    (四)管理模式陈旧,债务负担沉重。中小型国有企业的管理模式目前主要有三种,一种是国资管理部门成立国有资产经营控股公司,二是直接控股一些中小型国企,三是建立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直接持有企业资产。这些管理模式不利于发挥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在审计过程中发现,部分国有企业账面债务余额较大,负债水平过高,个别企业资产负债率超过80%,流动资产负债率更高达90%。企业债务包袱沉重,长期拖欠社会养老保险金,影响职工积极性,不利于企业的稳定。
    
    二、对加强中小型国有企业监管的几点思考
    (一)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完善内控和激励机制。为提高中小型国有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建立灵敏、准确的企业财务反应机制,保证财务规划的实施,中小型国有企业应搞好三大系统的建设。一是财务信息系统。做到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相结合,会计信息和生产、销售信息相结合,原始信息和加工信息相结合,真正实现业务和财务信息的有机统一。二是财务分析系统。要建立企业财务综合分析数据库,定期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送财务分析报告,及时提出财务建议和财务备选方案。三是财务预警系统。要选择有关企业经济运行状况的敏感性指标,根据日常收集整理的财务信息,把握并连续不断地反映企业动态变化趋势,及时发出预警信号,超前提出财务建议。通过三大系统的运行,及时发现企业收入是否完整、费用摊销是否合理、盈利是否真实等问题,从而规范企业的财务会计行为,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立健全债权债务管理责任制度,盘活企业资产,增强企业活力。
    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考核和激励机制。加强和完善国有企业的内部控制,已成为当前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共识。建立健全和切实履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对于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防范企业风险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不断完善考核和激励机制,对国有企业的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考核和激励机制要分出层次,对企业中层经营者则以短期激励为主,对负有决策控制权的经营者的激励应运用长期激励。要注重利用外部监督的作用,重视企业领导人任期责任审计,审计结果要作为人员任用的主要依据。
    
    (二)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盘活资产存量。加强国有资产的核算和监督管理工作,要建立科学完善的监管制度,堵住国有资产流失漏洞。制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基本准则。制定产权交易和资产重组办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制定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办法,保障国家权益。制定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制定投融资管理办法,形成科学决策机制。通过建立、完善符合现行管理模式的一系列法规制度,把资产的形成、管理、使用、调配、处置等纳入法制化轨道。
    要提高国有资产的营运效益,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明确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责、权、利关系,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完善国有资本营运的外部环境,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管理理念要从资产管理向资本管理转变,管理重点主要放在盘活国有资本存量上。
    
    (三)增强纳税意识,切实履行纳税义务。认真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税收管理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增强依法纳税意识,切实履行国有企业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经济责任,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税费。不断深化企业改革改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内部管理,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和市场竞争力,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在经营中努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更好地履行纳税义务,防止偷税漏税现象发生。税务部门应加强税收的稽查和管理力度,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
    
    (四)创新中小型国有企业监督管理模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中小型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对国有企业发展实行科学规划、管理、指导和协调,研究和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实施出资人权利,建立业绩考核制度,开展定期业绩分析,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切实履行监督、管理与考核的职能。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充分运用审计部门的审计结果对企业进行年度考核,监督方式仍应坚持“事后监督、不参与、不干预”的原则。监督检查的内容,要在继续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的基础上,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的评价与分析,特别是对经营风险的分析。逐步建立起科学完善的中小型国有企业监督管理模式。(韦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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