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开展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资金审计
刘 建 郭风丽 (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15日】
字号:【大】 【中】 【小】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市政建设项目逐年增多,城中村改造全面提速。征地拆迁已成为社会的热点和各级政府工作的重点,拆迁资金的规范使用和安置政策的有效落实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稳定和国有资金的安全,关系到地区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如何开展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资金审计,笔者结合工作实践,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要做好审前调查工作
    为了使审计组在审计前对征地拆迁项目有个概括的了解,在掌握征地拆迁项目情况的基础上有个清晰的审计工作思路,编制出审计范围明确、重点突出、方法准确、具有可操作性的审计实施方案,使审计工作少走弯路,减少审计成本,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保证审计工作质量,做好审前调查工作至关重要。
    通过审前调查要对整个项目的前期手续、招投标、征地拆迁管理、财务管理、征地拆迁业务档案资料及财务记录是否具备审计条件等要有基本的认识和了解,要查出疑点、确定审计重点。笔者认为审前调查应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了解征地拆迁的整个工作流程,熟悉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熟悉项目的征地拆迁范围并落实是否存在超范围的征地拆迁,落实所征地块是否办理了移交手续。
    二是了解征地拆迁工作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即在实施征地拆迁前是否获取了征用土地的批复、拆迁许可证,是否进行征用土地公告、征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方案公告程序,是否举行了听证会程序。
    三是了解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制定的合法合理性,即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确定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经过地方政府批准,其补偿标准的制定、批准及执行是否为同一工作机构。
    四是了解征地拆迁业务档案是否完整、规范,其业务档案上相关人员的签字审批程序是否与事先制定的工作流程相符。
    五是了解征地拆迁资金的核算审批流程,征地拆迁工作经费的使用范围及标准。
    
    二、编制充分的审计实施方案
    审计实施方案对于审计人员顺利完成审计工作和控制审计风险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充分的审计实施方案有助于审计人员关注重点审计领域、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问题,并恰当的组织和管理审计工作,以使审计工作更加有效。同时,还可以帮助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组成员进行恰当的分工和指导监督,并复核其工作。而征地拆迁审计工作实施方案的编制是一项持续的过程,它政策性强、环节多、情况复杂,贯穿于整个审计工程过程。
    因此,根据审前调查了解到的基本情况,编制具有可操作性的审计实施方案是下一步进行具体审计工作的关键环节,其方案中应明确具体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和重点、重要性的确定及审计风险评估、审计实施程序、审计步骤与具体审计方法、预计审计工作起讫日期、审计组成员及成员的分工。
    
    三、把握征地拆迁现场审计的几个关键点
     (一)征地拆迁的勘测丈量及房屋权属的确认。征地拆迁勘测丈量形成的原始资料是兑付征地拆迁补偿费最重要的法律依据;房屋权属及结构用途等是确定补偿对象、补偿标准执行的法律依据。被征地拆迁户骗取征地拆迁补偿费和具体实施征地拆迁的单位套取建设单位下拨的补偿资金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征地拆迁的勘测丈量及房屋的确定权属环节。而审计人员对勘测丈量资料真实性的审计,因征地拆迁勘测丈量点多面广,涉及户数较多,不可能全面进行核实。因此,对征地拆迁勘测丈量资料的审计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审计人员可从征地拆迁勘测丈量工作的内部控制制度检查入手,分析内部控制存在的薄弱环节,找准审计突破口。
    二是审计人员可通过勘测丈量资料与土地使用证、土地承包登记资料进行比对,分析勘测丈量资料与证件、测绘认定、评估认定的相关性和一致性,将会发现是否存在虚报征地面积,骗取征地补偿费的线索。
    三是审计人员通过审核拆迁台帐,核对其登记的房屋用途、补偿面积是否与证件登记用途或相关证明一致。
    四是审计人员应深入拆迁现场,走访群众,认真做好取证材料,尽量获取来自群众的第一手资料来考证被审计单位提供的书面资料的真实性。
    
    (二)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确定与执行。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确定与执行关系到被征地拆迁户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对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确定与执行的审计,应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是审核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否经过地方政府批准,是否存在建设单位和其他具体实施征地拆迁工作的单位擅自确定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二是审核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执行是否公开、透明,是否将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批准用途、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土地补偿标准、安置补助标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的标准、支付对象、支付方式以及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等相关内容进行张榜公告,这是接受群众监督、防止暗箱操作、保护被征地农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是征地拆迁审计的重要环节。
    
    (三)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的支付。根据现行的征地拆迁管理模式和操作方式,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主要由当地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及建设管理部门实施,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的筹集主要有建设单位筹集资金后交由项目沿线地方政府包干使用、建设单位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和完全由建设单位出资三种方式。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的支付通常通过市、县及乡村有关部门以支付现金或发放存折的方式兑付给被征地拆迁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的支付应关注以下几方面:
    一是审核建设单位和地方政府应筹集的资金是否及时足额下拨。
    二是审核资金在拨付的各个环节是否存在滞留、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是采取征地包干方式的,审核是否以包干名义,巧立名目挤占征地补偿费用。
    四是由村 (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配的征地补偿费用,审核是否建立了财务公开制度并定期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收支状况。    
    五是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的是否及时足额支付,应监督其进行张榜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并深入群众调查核实。(刘建  郭风丽)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