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审计机关如何做到廉洁从审和以审促廉
陈伍滨(审计署南京办)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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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通过深入学习全国“两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江苏省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和全国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笔者认为,审计机关既是政府组成部门,同时又肩负着“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推动完善国家治理”的重要任务,如何做到廉洁从审和以审促廉,对于加强自身建设,更好地履行职责具有重要意义。

    一、廉洁从审是审计机关的本职要求

    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上要求:“抓好教育带好队伍,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反腐倡廉建设切实负起责任。”审计机关作为政府组成部门,有其独立的人财物管理权和宪法赋予的审计监督权,加强对这两种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是审计机关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确保廉洁从审的本职要求。

    (一)加强人财物管理权的监督和制约。配备一定数量的人财物是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客观需要。如何用好人财物管理权是审计机关加强自身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确保干部清正、部门清廉、政治清明的实际行动。因此,加强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权的监督和制约,必须以健全制度为根本,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为目标,以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目的。首先,在人事管理上,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切忌以情取人、以考取人、以票取人,使能干事者有机会、干成事者有舞台,真正做到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审计干部队伍,以保证审计事业的科学发展。其次,在财物管理上,要严格坚持预算管理,切实提高预算的执行率和执行效果。要严肃财经纪律,凡上级有明文规定的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做到不打折扣、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凡上级规定不明确的,要制定内部管理规定,确保用之有理、用之有道,避免奢侈浪费;凡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必须走政府采购程序等。同时,要加强集体理财和内部审计监督,防止个人说了算,切实做到预算公开、决策公开、结果公开,彻底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二)加强审计监督权的监督和制约。审计监督权是审计机关特有的一项权力。如何加强审计监督权,特别是审计自由裁量权的监督和制约,是审计机关需要加以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2012年7月18日,刘家义审计长在审计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研讨会上指出:作为一个普通的审计干部,并不是说不审批、也不决定事情就没有权力,其实对一些问题查不查、查到什么程度、报不报、怎么报、报到什么程度,这些都是权力。从这个意义上讲,每个审计干部的自由裁量权都很大,所以,这个权力必须受到约束,特别是约束各单位领导班子和“一把手”。由此可见,加强审计监督权,特别是审计自由裁量权的监督和制约,是确保廉洁从审的一项重要内容,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好落实。

    第一,加强教育,筑牢审计人员的思想防线。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要通过组织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法律法规、廉政警示教育等活动,教育审计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自觉践行“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的核心价值观,坚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时刻绷紧廉政这根弦,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真正使廉洁从审的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一种生活方式,着力打造一支“纪律严明、忠诚可靠、清正廉洁、甘于奉献”的审计铁军。
    第二,完善制度,严格规范审计人员权力行为。要根据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新一届党中央的最新要求,对现有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等进行修订和完善,给审计监督权“架上高压线、通上高压电、涂上防腐剂、戴上紧箍咒”,形成以制度管理审计监督权的环境,把审计监督权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积极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第三,强化监督,确保审计人员廉洁从审。一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审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坚持层层签订《廉政责任承诺书》,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和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要严格审计现场廉政监督检查,不定期组织检查组采取实地察看、座谈交流、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审计组的办公、住宿、用餐场所,考勤、用车、请销假和外勤经费使用登记,住宿、就餐等经费结算以及进点、出点公示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审计现场不发生廉政问题。三要加强对审计自由裁量权的监督检查,对审计查得不深、不细的问题要及时指出重查,对审计取证单有而审计报告无的问题要深究原因,对定性不准的问题要说明情况等,防止发生放问题的现象。四要认真落实廉政责任追究制度,对出现违反廉政问题的处室,一律取消年度评先资格,相关处室负责人要作出深刻检查,并视情追究责任;对违规人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绝不姑息,绝不手软。

    二、以审促廉是审计机关的职责所在

    加强审计监督是宪法赋予审计机关的神圣职责。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指出,要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好纪检、监察、司法、审计等机关和部门的职能作用,共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刘家义审计长在全国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审计工作就是要围绕推动依法治国、完善国家治理这个核心,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推进用法治精神来建设现代经济、现代社会和现代政府,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因此,审计机关必须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围绕新一届政府确定的“持续发展经济、不断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正”三项重点任务和建设创新、廉洁、法治政府目标,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坚持把揭示和反映法律法规不完善、有法不依和执法不严、重大违法违规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不作为和乱作为、经济社会运行中的风险隐患以及体制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作为审计的重点,认真组织开展财政、金融、企业、社会保障、资源环境、重点工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等审计项目,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有贪必肃、有腐必反,不存私心,不徇私情,敢于碰硬、无私无畏、尽责担当,积极维护法律的尊严,以卓有成效的审计业绩参与国家治理,充分发挥审计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作用,为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应有的贡献。(陈伍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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