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视角下的金融审计
陈岚(审计署广州办)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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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摘要:金融审计要发挥完善金融体系治理的作用,应适应金融业发展趋势和金融监管体系变革潮流,围绕大国金融崛起战略、推动重大金融改革,围绕防范和化解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推动建立健全宏观审慎监管体系,围绕转变金融发展方式、推动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围绕金融热点问题、加大查处新型金融犯罪问题力度;整合各种审计力量和监管资源,完善信息化环境下的项目组织管理模式,提高数据精准分析能力,提高审计效率;多种审计方式有机结合,加强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和专项调查,提升审计效能。
    关键词:国家治理  金融安全  金融发展方式  政策评估  组织方式
    
    当前,我国金融体系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任务相当繁重,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不断积聚,金融体系资源配置不合理,损害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利益情况较为普遍,转变金融发展方式、提升金融服务能力日趋紧迫。而金融审计现行的工作重心、组织模式及技术方法,与治理上述问题的要求有较大差距。新的理论,带动新的思想解放,解决新的现实问题。金融审计应站在完善国家治理的高度,重新审视其理念和目标,创新组织方式和技术方法,为大国崛起、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维护金融安全做好服务。
    
    一、提高认识,深刻把握金融审计发挥完善金融体系治理作用的基本原则
    
    刘家义审计长指出,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这个大系统中一个内生的具有预防、揭示和抵御功能的“免疫系统”,进一步提升了国家审计的战略视野和战略定位。一是明确了国家审计奉行的理念、职能定位等,应当以有效服务国家治理为核心,准确把握工作着力点。二是国家审计必须根据国家治理环境的变化,不断变革、创新与国家治理要求相适应的国家审计体系。三是国家审计应主动参与国家治理,推动公众参与国家治理,以此实现国家良好治理。四是国家审计以其固有的独立性、综合性和专业性优势反作用于国家治理。按照这一理论的指导,金融审计发挥完善金融体系治理作用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金融审计应紧跟全球金融业发展趋势和金融监管体系变革潮流,体现出前瞻性。
    当前,我国金融业不断追赶全球金融业发展大势。一是金融信息化、电子化趋势。二是金融全球化、资本流动全球化趋势。三是金融市场化,尤其是利率、汇率市场化趋势。四是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创新趋势。五是金融综合化趋势,金融产品跨行业整合和金融控股公司盛行。与金融业发展趋势相适应,全球金融监管也出现了一些变革。一是从分业监管逐步向功能性监管过渡,将对冲基金、私募基金、金融衍生品等创新产品纳入监管范围,填补监管空白。二是从针对单一机构的微观审慎监管逐步向面向整个金融业的宏观审慎监管过渡,着力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三是不断加强金融监管的全球协调,加强对资本全球流动的监控。金融审计应在监管理念上适应,在目标上呼应,技术方法上对接全球金融业发展趋势和金融监管变革潮流。
    (二)金融审计应深刻把握我国金融体系治理存在的的不足和薄弱环节,体现出针对性。
    我国金融业为我国经济持续多年的高速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但也积累了相当多的问题。一是我国现行金融体系与大国金融崛起的要求不相适应,人民币的国际地位、我国在国际金融体系中的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我国对全球资源和大宗商品定价权,与我国经济总量世界第二、外汇储备世界第一、对外贸易总量世界第一的状况不相称。二是我国金融发展方式仍较为粗放,金融创新能力不足,信贷资源配置严重失衡,银行对实体经济贡献、服务质量与其盈利水平不相称。三是我国金融体系系统性风险不断积累,特别是跨境资金大规模异常流动,经济下行、房地产业和融资平台调控引发贷款不良率大幅上升的风险,“影子”银行盛行,民间借贷、非法集资猖獗的风险等。四是我国现行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体系仍存在较多监管漏洞和不协调,缺乏宏观审慎性。五是金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完善,内部人控制仍很严重。金融审计有义务采取针对性措施,不断完善金融体系治理。
    (三)金融审计应作为更加积极的监督者,广泛参与金融体系治理,体现出主动性。
    一是利用对“一行三会”的再监督,主动参与货币政策和监管协调的决策,发表独立意见,在更高层次上发挥作用。二是利用对金融业综合监管优势,充分发挥功能性监管作用,对综合经营和跨行业金融产品进行独立、统一标准的监督,发挥协调者作用。三是关注涉及金融服务收费等公众事项的决策程序,推动公众通过召开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参与,维护金融消费者利益。
    (四)金融审计要进一步发挥其独立性、综合性和跨行业、全方位监管优势,体现出创新性。
    当前,金融审计与完善金融体系治理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一是金融审计的目标,仍以查大要案为主,关注金融体制和金融改革较少;揭示传统业务及问题多,关注金融创新等新业务较少;揭示微观风险多,关注系统性风险较少。二是金融审计的组织管理,仍旧以各特派办单兵作战为主,相互间协作不够。三是金融审计技术方法与金融机构信息化水平不匹配,政策评估方法运用较少,对金融系统风险识别、评估和民间资金监测能力不够。四是金融审计范围受限,尚无法开展地方性金融机构、民营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外资金融机构的审计,对金融机构境外分支机构审计少。金融审计应站在完善金融体系治理视角,不断创新目标内容、组织管理和技术方法,实现自身的科学发展。
    
    二、转变治理视角,深化金融审计的目标和内容
    
    (一)围绕大国金融崛起战略,推动重大金融改革。
    金融是经济的神经中枢,西方国家的崛起,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金融市场的优势力量。中国实现大国崛起,需要人民币完全国际化并成为国际国储备货币,需要具有自己的世界金融中心。实现这一目标,一是要加快推进人民币汇率和利率的市场化进程;二是基本形成国际化程度和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三是基本形成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金融机构体系;四是基本形成符合发展需要和国际管理的金融法律法规体系;五是货币政策和宏观调控体系完善,能应对国际国内各种不确定性因素。金融审计应努力跟踪、推动上述金融改革的进程,服务金融崛起战略。
    (二)围绕建立健全宏观审慎监管体系要求,占领维护金融安全、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制高点。
    一是推动建立健全以国际通行的国家金融安全预警指标体系为核心的金融安全预警机制,全力防范局部向全面、个别向总体蔓延的金融风险。二是全面监测社会资金总量和融资总量是否适度、结构是否合理, 推动尽快建立健全民间资金流动监测机制。三是推动建立健全跨行业、跨市场的综合经营业务和金融控股集团监管协调机制,金融产品和表外业务功能性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民营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私募基金的准入和资金运用监管体制,推动建立中央金融监管体系和地方金融监管体系的协作和配合机制,实现对金融业全业务、全口径、全方位的监督。四是金融审计应直接参与重大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决策。建议国家将审计署作为成员单位,由分管金融审计的副审计长作为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参与货币政策决策,出席“一行三会”联席会议,以独立的视角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货币信贷政策与监管政策、产业政策、区域政策、环保政策的协调,更为积极主动地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三)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战略,推动金融发展方式转型,提高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能力。
    一是持续跟踪商业银行信贷资源配置的行业结构、地区结构、期限结构,密切关注商业银行信贷投放与国家产业政策的协调情况,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二是密切跟踪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能力和金融创新能力,使金融机构的服务从国内走向国际、满足“走出去”需求,从大企业到中小企业、满足各种贷款主体需求,从优势产业到薄弱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满足多样化信贷需求,真正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三是推动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和公众参与金融消费和金融服务价格机制,推动商业银行彻底转变简单地扩大存贷款规模、通过利差收入和不合理收费带动利润增长的发展模式,倒逼金融机构转变金融发展方式。四是推动完善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和出资人职责履行情况,完善金融企业公司治理,减少内部人控制。
    (四)围绕经济金融发展大局,加大查处新型金融问题力度。
    一是严厉查处利用网上银行等平台从事洗钱、地下钱庄、资金异常流动等线索;二是严厉查处非法集资、高利转贷等犯罪线索,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三是严厉查处高智商群体通过资金交易、证券交易、资本运作、资产重组等方式从事操纵股市、内幕交易、输送利益等犯罪线索;四是严厉打击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内外勾结,非法参与各种资金交易,与社会中介、融资担保公司合作谋取不当利益,高息揽存等线索;五是严厉打击金融机构和贷款企业、融资企业通过咨询费等方式不当获取业务和资金,涉嫌商业贿赂和行业腐败的行为。
    
    三、整合资源,转变金融审计的组织管理模式
    
    (一)以提升信息化条件下审计监督能力为核心,整合金融审计资源,健全金融审计扁平化组织管理模式。
    一是进一步强化总行审计的龙头作用,建立发挥总揽全局、精准制导、综合协调作用的金融审计指挥中枢。金融审计指挥中枢由金融司及其带领下的总行审计组发挥主导作用,对全行审计把握方向和重点,统筹全行审计人力调配。二是优化审计作业流程,建立扁平化的项目组织管理模式。成立业务审计组、信息系统审计组、宏观专题组和专项核实组,并由金融审计指挥中枢统一指挥。遵循审计业务规律,以业务条线或综合板块为分工,选择熟悉金融业务、数据分析能力强的人组成业务审计组,实行内部控制测试发现业务风险点与数据分析并行,使数据分析更贴近金融业务。宏观专题组围绕金融改革、金融安全和宏观调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审计思路、实施方案和发现的线索。业务审计组、信息系统审计组、宏观专题组相互独立、平行运作,将发现的思路、线索交由金融审计指挥中枢决策,由金融审计指挥中枢指定专项核实组进行核实。三是建立上下协同、相互协作的立体作战体系。这一立体化作战体系要求去除特派办本位思想,将各特派办金融审计力量交由金融审计指挥中枢统一指挥,根据工作需要统筹配置人力,各组人员协同作战、及时反馈,实现立体精准打击。
    (二)整合其他专业审计资源和力量,以信贷投向、资金流向和客户信息为载体,开展多兵种、多视角协同作战。
    一是全面整合社会资金数据。包括财政资金、证券期货交易资金、信贷资金、境外流入资金、私募资金等,实现对全社会资金总量、融资总量的监测。二是加强金融数据信息与其他审计信息资源的整合,实现多视角分析。包括对征信系统信息、用电信息、用水信息、纳税信息、进出口信息、工商管理信息、房地产信息、土地资源信息等的整合和综合分析,在此基础上全面评价客户。三是切实打破处室界限和特派办界限,与其他各专业审计力量就重大、综合性问题开展多兵种协同作战。包括对社会融资总量的流动性监测; 对地区信贷结构、财政收支结构、税收结构、产业结构的协同调查; 开展房地产调控、外汇资金异常流动、产业环保政策执行效果等专题调查。
    (三)以实现对金融业全面监管为目标,整合地方金融审计力量和金融行业监管部门等力量,开展跨单位协同作战。
    一是与地方金融审计力量合作,开展对地方性国有金融机构和合作金融机构的联合审计。二是以“一行三会”审计为切入口,对民营金融机构和外资金融机构进行专项调查或延伸审计。必要时与监管部门开展联合调查。三是与金融行业监管部门以及地方公检法、税务、海关等部门建立监管信息共享、联合查处办案机制。
    (四)加大不同审计类型的融合,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跟踪审计、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和境外审计相结合的金融审计新路子。
    一是以金融机构和金融监管机构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为主体,加强对权力的监督。督促金融机构负责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宏观调控政策,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督促金融监管部门认真履行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监管职责。二是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大局,积极探索开展商业银行新增贷款投向的跟踪审计,适当时候开展社会融资和社会资金的跟踪监测。三是创造性开展商业银行境外机构审计,防范金融机构境外风险,提升金融机构国际竞争力。四是对那些涉及重大改革事项的金融机构开展专项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摸清家底,揭示风险,推动改革和发展。
    
    四、统筹兼顾,变革金融审计技术方法体系
    
    (一)不断改进信息化条件下数据综合分析技术,占领金融监管信息化的制高点。
    一是按照原始数据的标准化、开发通用分析软件、开展联网审计三步骤,整合不同金融机构数据,提高数据适时分析能力,逐步实现对金融业务从资金流、业务流、控制流三位一体的全面监督。二是探索开展金融机构计算机信息系统审计,揭露信息系统的管理漏洞、安全隐患以及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拓展风险防范的深度。三是在整合金融数据信息与其他专业数据信息基础上,加强数据综合利用,提升综合分析能力。四是探索审计抽样、内控测评、风险评估等审计方法的信息化实现方式。
    (二)充分运用专项审计调查与宏观分析方法,创建宏观经济运行审计评价模式。
    金融审计要自觉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应熟悉应用分析性复核等宏观分析方法,有效利用掌握的数据资源,进行存量结构分析和增量趋势分析,从总体上把握经济、金融运行营状况和变动趋势。一是围绕金融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部分创新业务、表外业务的风险情况开展专门调查。二是探索创建宏观经济运行审计评价的技术方法。利用审计掌握的综合信息资源,定期跟踪国家货币政策、信贷政策、外汇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的变化,通过经济活动的关联分析、经济运行的预警分析和未来趋势的预测分析,关注金融安全和经济运行的变化和影响,为审计关注国家经济金融安全提供信息技术支持。
    (三)充分运用政策评估方法,评估金融改革、金融监管和货币政策实施效果。
    金融审计应通过评估重大金融改革、金融监管和货币政策等执行情况及效果,发挥金融审计更高层次的监督作用。一是通过对重大金融改革实施效果的评估,关注改革设计是否具有前瞻性、全局性和科学性,实施过程中存在哪些偏差并及时反馈完善,为金融改革保驾护航。二是深入评估金融监管和货币政策本身是否合理完善、是否有效执行、是否与国民经济运行态势相适应,揭示其运行中的阻碍、影响因素和体制机制原因,进而提出完善建议。三是评估国家其他经济政策实施对金融政策、金融安全的影响,并及时加以预警。当前,应特别关注我国房地产、政府融资平台、产能过剩行业宏观调控对金融安全的影响。政策评估方法运用是全新的领域,金融审计人员应积极实践,构建公共政策审计的科学评价体系,探索公共政策审计的新模式。(陈岚)
    
    
    
    参考文献:
    1. 刘家义,《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中国审计》2011年第16期。
    2.《审计署关于印发审计署“十二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的通知》(审办发〔2011〕112号)。
    3.王华庆,《中国银行业的现状、挑战及未来展望—中国银监会纪委书记王华庆在<金融时报>高端论坛上的讲话》,中国银监会网站,2010年9月16日。
    4.《未来金融审计战略的选择——对国际金融危机教训的反思》,审计署审计科研所审计研究报告2009年第12期。
    5.《欧美主要经济体金融监管体系改革内容和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主要缺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调查研究报告2010年第137号(总3668号)。
    6. 李先秋,《论国家治理背景下的公共政策审计定位》,国家审计署网站,2012年1月11日。
    7.易凯,《改进信息化环境下金融审计项目管理模式推动国家治理的落实完善》,国家审计署网站,2012年3月1日。
    8. 王婧雅,《论金融审计在改善国家治理中的作用》,国家审计署网站,2011年11月15日。
    9.李震,《从暴利争论看我国金融改革》,《学习时报》第625期,2012年2月27日。
    10.杨祁平,《推动民间资本进入草根金融》,中国新闻网,201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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