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四问” 进一步加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力度
孙民(审计署兰州办)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09日】
字号:【大】 【中】 【小】
                
    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强化权力制约、完善责任监督、推动国家治理、促进廉政建设的重要方式。近年来,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发展迅速,为全面评价党政领导干部在重大经济决策等重要环节、正确界定经济责任主体,防止职责不清等,提供切实的解决途径,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一、强化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的审计,通过“问效”,促进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对政府绩效和行政效能的审计,这既是党政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核心所在,也是对其进行审计的关键所在。审计时,应重点了解党政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地区各项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完成情况,党委和政府在地方经济发展、经济结构优化、社会事业发展、财政收入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等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和成果,具体应关注以下重点:
    (一)任职期间主要经济指标和相关社会发展指标考核完成情况。以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总收入、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农牧民纯收入四项经济发展指标为主,结合产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建设、节能降耗、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等方面,审计和评价党政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本地区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总体情况和取得的主要业绩。
    (二)地方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地方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是党政领导干部履行经济管理职责的重要方面,也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重点从财政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以及精细化程度、预算执行情况、财政决算的真实性、税收征管、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专项资金的分配拨付和使用情况、重要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情况、大额财政资金动用、政府性债务的举借管理使用等方面进行审计和评价。在真实、合法审计的基础上,突出政府性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三)国有资产(资源)管理监督情况。对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进行管理监督,是党政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重要内容之一。国有资产和资源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重点是国有资产(资源)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国有资产处置、审批和国有资源配置及保护、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情况。
    (四)政府投资的重要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也是党政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重要内容。应重点审计建设项目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制度情况、建设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以及投资效益等情况。对政府性投资项目,也可结合政府重大经济决策进行审计。
    
    二、加大对党政领导干部遵守国家财经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等情况的审计,通过“问责”,促进领导干部提高经济决策和管理水平
    
    所谓“责”不仅表现为党政领导干部直接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和政策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还包括其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已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应当负有的责任,主要内容包括:
    (一)贯彻执行经济政策和法律规章的责任。党政领导干部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经济政策中应该履行的职责和义务。包括贯彻执行中央、地方党委、政府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执行国家公共财政政策情况;执行国家“三农”政策、用地政策、环境保护政策、节能减排政策情况;执行国家民生政策情况;执行国家的土地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等情况。
    (二)发展责任。包括各项经济责任目标、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主要有体现地方经济实力的GDP完成及增长情况;体现地方财力的财税指标完成情况;体现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指标完成情况;基础设施建设及其效果指标完成情况,包括农业、水利、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投入及其实施效果情况;环境保护及相关指标完成情况等。
    (三)经济决策责任。包括资金、资产、资源取得的决策程序、资金、资产、资源分配和使用的决策,重点关注决策依据的合规合法性,决策程序的民主性,决策内容的可行性、决策实施的效益、效果性。
    (四)经济管理责任。重点关注政府债务的举借、管理和使用情况;财政转移支付的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资金(基金)的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重大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等。
    
    三、厘清当前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中存在的制度、体制和机制性问题的根源,通过“问由”,促进依法科学行政
    
    长期以来,经济责任审计中,普遍存在“重违纪违规现象的查处,轻现象背后问题的研究”,审计往往停留在对诸如财政收支不规范、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等违纪违规现象的揭示上,而忽视对产生这些现象背后深层次制度、体制和机制性问题,从而屡查屡犯现象难以根治。要从根本上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能作用,必须穷根问由,努力发掘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的问题,着重从以下方面开展审计:
    (一)重大经济决策方面。以决策程序和决策过程为抓手,审计党政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作的重大经济决策失误及其执行效果不佳的原因,反映决策制度不完善、程序不合规、决策事项落实不到位等根源。主要关注:一是为什么存在国有资源处置、国有企业改制、土地征管、环境保护、民生领域重大政策等方面决策制度的不完备;二是为什么存在重大决策事项、决策程序的不规范;三是为什么重大公共投资、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决策事项没产生应有的效益。
    (二)民生建设方面。主要关注党政领导干部任职期间重点民生项目的制度建设情况情况和财政投入情况,检查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一是关注教育、社会保障、就业、医疗卫生等民生建设的财政投入不到位的原因;二是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进展缓慢的原因等情况。
    (三)财政管理方面。在掌握财政收支管理等总体情况的基础上,以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审计为主,审查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关注财政预算管理、财政改革等情况,一是政府预、决算编报不及时、不科学的原因;二是财政收入、支出不合理的原因;三是财政改革措施进展缓慢的原因;四是地方政府举借债务大的原因等。
    
    四、积极寻求解决当前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职责过程中存在的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和促进科学发展的途径,通过“问策”,促进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和科学管理机制
    
    审计不光要做体检,更要治病。发现问题是前提,解决问题才是关键。审计机关不仅要监督检查科学发展情况,更要积极参与和推进科学发展,要在“问由”的基础上,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一)针对被审计单位存在的财务管理不规范、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低等问题,审计机关有义务责成被审计单位完善规章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二)针对案发率较高的工程建设领域、国有资源开发转让领域、政府采购等领域,各地审计机关要深入研究,向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政策建议,促进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
    (三)针对经济运行和社会管理中存在的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应当提出具有前瞻性的政策建议,为有关部门防患于未然提供参考意见。(孙民)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