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独创性与完善
叶舒飞(审计署武汉办)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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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20 世纪 80 年代末,我国一些地方审计机关开始对国有企业经理(厂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试点,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我国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日趋完善。本文先阐述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内涵,再论述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独创性,并在分析目前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缺陷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针对性的建议。
    
    关键词:独创性   突出问题  完善
    
    在我国法制化、规范化、民主化进程中,逐步形成了与各项干部监督管理制度、与各项审计工作内容、与各项社会事业建设紧密相连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审计监督体系,即经济责任审计。201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这是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又一理程碑,标志着中国这一独创的审计监督制度走向成熟。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内涵
    
    表面上看,经济责任审计是国家为了选拔任用干部、考评干部经营绩效而采取的一种手段,但从实质上说,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产生的根源是国家作为出资人需要对作为经营者的企业领导人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制约而采取的一种手段。在受托责任下,企业领导人代表出资人对企业进行经营管理,并完成出资人设定的经营指标和业务发展目标,为出资人创造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受托经营过程中经营者的短期利益和出资人的长期发展目标会出现偏离,由于出资人和经营者信息不对称,出资人为了确保资本的保值增值需要一定的措施对经营者进行必要的监督和制约,以防止经营者利用自身信息优势从事舞弊甚至损坏出资人利益的行为发生。因此,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实质是出资人对经营者行为的一种监督,而不单纯是为了对企业领导人进行业绩评价和责任划分。随着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与实践的发展与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由企业领导人员扩展到党政领导干部。从经济建设和发展的角度来说,某地区、某部门(系统)、某非企业单位可以看成是一个特殊企业,该地区、该部门(系统)、该单位的党政领导干部就是其受托责任人。
    
    二、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独创性
    
    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具有鲜明的“中国制造”的特点,它是与我国实际情况相适应的;同时,经济责任审计与以往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等其他审计虽存在联系,但亦有明显的不同。它的独创性主要表现在:
    
    1、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具有广泛性。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依法对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包括财政财务收支,而且应以财政财务收支为基础,但除了财政财务收支,还包括领导所在地区综合经济指标的真实完整性、重大经济决策和重大经济项目的效益性。因此,其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在传统审计内容的基础上有了很大延伸,总之,只要是领导干部所任职地区、部门(系统)、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其他有关经济活动都是审计的内容。
    
    2、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既与被审计单位相联系,同时与被审计单位领导人的经济责任直接相关,而以往的审计,如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等其他审计没有明确、直接针对被审计单位的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主要为两类:一类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另一类是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这两类人员的经济责任大体相同,但因其领导的经济活动内容有差异,因而审计内容也有相应的差异。《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对这两类对象及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又具体分为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要准确界定这三类责任。
    
    3、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是对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的制度。经济责任审计不是为了审计而审计,而是具有很强的“目的性”,其建立的出发点是为了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以下简称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从根本上看,任何一种审计都是经济责任审计,我们这里所明确的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经营管理责任,只是将这种受托责任落实到加强干部监督、规范干部行为、鉴证干部经营业绩和经济责任上,从而使这种责任明确下来。共产党自从成为中国人民和中国各项事业的领导者以来,一直致力于加强反腐倡廉和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一直致力于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问责机制。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正是推动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问责机制的需要,是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完善领导干部行为规范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增强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三、经济责任审计在审计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完善方法
    
    虽然经济责任审计在我国经历了二十多年的探索与实践,积累了许多成功和失败的经验,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种成型的审计制度在法律上得到慢慢巩固,但目前我国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在实践中还存在制度有待完善、责任划分不明晰等问题,亟待改善和解决。
    
    1、建立健全审计结果运用机制,把审计成果作为干部任用的必要条件。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领导干部进行有效监督、防范和揭露腐败的需要,同时也是干部考核与任免工作的重要手段。因此,要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必须充分利用好审计成果,强化审计功效,这也是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根本。首先,监督关口要前移,加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其次,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经常性监督,加强专项经济责任审计,把经济责任审计与年度审计、专项审计与常规性审计相结合,提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再次,要把审计成果作为组织部门选聘和调整干部的必要内容之一,逢调必看审计报告,这样审计成果就能得到应有的利用,审计的作用就能得到充分发挥。 最后,要加大审计公示力度,发挥审计教育和示范作用。各级审计机关应该把审计公示真正落到实处,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和警示作用,使经济责任审计真正成为对整个社会、全民大众负责的良好机制。
    
    2、加大相关部门的配合力度,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最终要体现在审计成果的运用上,审计成果的运用需要审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是一项综合性极强的工作。尤其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与审计部门的协调配合,干部调动要确保审计在先,调动在后。要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制订议事规则,要从法治角度进一步明确规定,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需要法律法规的保障。要尽可能提升制度的可操作性,将其列入经常化、程序化、科学化的工作。要完善议事内容,通过审计联席会议,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管理干部的作用。
    
    3、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业绩评定指标,将领导干部所任职地区、部门(系统)、单位的长期发展目标与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挂钩。改进对领导人员的业绩评价和考核指标体系,除了量化指标外,还应增加非量化指标,并分别给予不同的权重系数,将两者结合在一起考核领导人员。非量化指标既要有长期的发展指标,还要将其细化分解到年度指标,并将其完成情况纳入领导人员的考核指标体系。只有这样,才可以既客观评价企业领导人员业绩,又可以有效避免只重视短期指标而忽视和牺牲企业长期发展目标的情况出现。
    
    4、进一步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对领导班子所有成员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领导班子所有成员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与只对第一责任人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在审计程序、审计方法等方面基本一致,只是在界定其责任时更加细化,要求分清领导班子每个成员的工作职责和权限范围,以准确界定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5、改进经济责任审计组织方法和手段, 提高审计效率。从原则上说, 每次审计都应采取耗用资源最少的组织方式, 但不同的组织方式有不同的特点, 要满足不同的审计目标和要求。因此, 在确定组织方式时, 应首先考虑审计的目标和要求, 然后在可以满足审计特定目标和要求的组织方式中选择耗用资源最少的一种。采取下列经济责任审计组织方法和手段可以极大提高审计效率:(1)将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就审计内容而言, 经济责任审计是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基础上的扩展, 是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人格化, 因此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结果完全可以为经济责任审计所利用, 只不过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所以可以将两者有机的结合起来。(2)开展计算机辅助审计, 提高审计效率。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发展,目前许多企业、党政部门在业务处理等方面都实行了信息化管理,审计部门要大力推广计算机辅助审计, 提高审计效率。(叶舒飞)
    
    
    【参考文献】
    [1]刘玉慧. 经济责任审计回眸[J].中国审计报,2004( 12)。
    [2]广西审计厅科研所、广西财专课题组:《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广西审计》2001年第4期。
    [3]审计署科研所:《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审计监督》中国审计出版社1996年版。
    [4]李金华:《中国审计要论》,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年版。
    [5] 曹霞:《我国国家审计体制改革的设想》,《审计文摘》2001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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