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 进一步深化金融审计工作
俞正 丁琳(审计署南京办)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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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健全促进宏观经济稳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现代金融体系,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稳步推进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加快发展民营金融机构。完善金融监管,推进金融创新,提高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竞争力,维护金融稳定的目标”。作为金融审计工作者,我们应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的审计理念,紧扣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紧紧围绕十八大确定的金融改革目标,深化金融审计。

    笔者认为,在当前新的历史时期,进一步深化金融审计,仍需要以服务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推动金融改革、促进经济发展为目标,坚持“两手抓”,即以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损益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为基础,既加大对重大政策措施贯彻执行情况的审计力度,揭示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建议,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又要加大对金融创新产品和走出去贷款的监督检查力度,揭示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同时,还要加大对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维护国家金融安全。新形势下,金融审计应以审计信息化为先导,以研究型审计为提升,以队伍建设为保障,有效发挥其促进建立健全高效安全的现代金融体系和防范系统性风险机制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一、紧紧围绕国家经济金融政策,强化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审计

    董大胜副审计长曾经强调,金融审计工作唯有审时度势,增强为宏观政策服务的水平,才能够更好地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金融审计应继续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中心,充分发挥在国家金融监督体系中的综合性优势。即在审计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损益真实、合法、效益性的基础上,着力监督检查国家经济金融等政策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注重揭示和反映政策执行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密切关注经济社会运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反映金融领域跨行业、跨部门的深层次问题,深入分析国家经济金融政策目标的实现情况和实施效果,为国家有关部门完善政策制度提供参考依据,促进各项政策措施及时调整、完善和贯彻落实。

    当前受国家宏观调控、海外市场环境恶化、国内劳动力供求关系变化、房地产市场僵持等因素影响,实体经济遭遇到很大困难。目前房地产、钢贸、光伏、造船等行业的信贷风险已经有所显现。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风险上升,受监管政策所限,融资平台已经很难获得银行贷款。为避免出现烂尾工程,一些地方政府开始通过信托、理财等高成本方式筹集资金,尽管缓解了眼前的资金压力,未来的债务风险却大大增加。为此,金融审计应进一步围绕国家宏观调控大局,继续加大对国家重点支持类行业、限制和风险类行业等贷款结构以及资产质量的变化情况进行持续跟踪调查,重点关注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钢贸、光伏、造船、小微企业、节能环保、技术创新、社会事业、保障性住房、涉农以及“两高一剩”等领域的贷款发放情况。通过揭示贷款发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隐患,促进商业银行执行国家货币信贷政策和产业政策、支持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防范金融风险的自觉性,有效发挥金融审计在服务国家宏观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建设性作用。

    二、加大对金融创新产品和走出去贷款的监督检查力度,揭示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

    十八大报告提出完善金融监管,推进金融创新,提高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竞争力。作为金融审计人员在贯彻落实十八大会议精神,推进金融创新的过程中,要加大对金融创新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近年来,金融机构为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纷纷研究开发创新产品,其真实合规性如何,风险是否可控,必须引起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高度重视。金融机构是“产品设计师”,它设计了产品,同时也设计了风险。创新产品风险最典型的,如美国的“次级贷款”及其证券化、高杠杆率金融衍生品等风险,直接引爆了这次金融危机。我国金融业现在流行的一些理财产品、票据融资等产品,一些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参与的国外金融衍生品交易等等,也蕴含极大的风险隐患。一些金融机构以创新产品为名违规变相发放国家限制类行业贷款的现象也屡见不鲜。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贯彻落实,一些金融机构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我国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并购、对外承包工程和能源资源开发,同时自身也开展境外股权投资项目。“走出去”贷款规模发展迅速。我国监管机构则限于人力和权限等因素也难以有效覆盖境外项目,更不具备跟踪监控境外资金账户的能力,致使监管机构无法查明部分已存在重大风险的“走出去”项目贷款资金的真实去向。

    为此,加大对金融创新产品和走出去贷款的监督检查力度,揭示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构建和完善国际银行监管合作机制,推进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促进联合监管、跨境监管合作常态化,应成为深化金融审计的内容。

    三、以揭露案件为突破,加大对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及案件的揭露和查处力度

    十八大报告提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金融领域仍是犯罪案件高发领域,近几年来,金融犯罪案件呈现出涉案金额大、范围广、且手法更加隐蔽。金融审计必须毫不动摇,毫不手软,把揭露违法违规问题和大要案线索作为工作重点,加大查处大要案工作力度,促进净化金融市场环境和反腐倡廉建设。金融审计要以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为重心,严肃查处金融领域内的各类弄虚作假、骗贷骗保、截留挪用、贪污私分、以贷谋私、以及导致国有资产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等问题。审计人员要提高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规、经济犯罪案件问题的能力,深入分析审计发现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注重加强与公安、检察、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联系,进一步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推进金融机构稳健持续发展。

    四、以审计信息化为先导,以研究型审计为提升,以队伍建设为保障,努力提升信息化条件下的审计监督能力

    (一)以审计信息化为先导,切实增强集中分析金融机构电子数据的能力。目前,金融审计已逐步实现以总行(总公司)为龙头的信息化组织模式,通过在主要金融机构建立规范化的电子数据库和加强审计综合分析,提高审计质量和水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数据资源建设。有效归集、整合各个独立数据库的审计数据,构建覆盖国内主要金融机构业务数据的统一的数据库平台,加大对各金融机构业务数据关联综合查询分析力度,加强对跨市场、跨行业、跨地域大额金融交易及资金流向的跟踪检查,逐步实现对金融体系的全覆盖、经常性监督。把握总体、突出重点、锁定疑点、精确延伸,实时关注金融体系的异常变动,及时预警和处置。

    (二)以研究型审计为提升,着力打造审计成果“精品”和“高端产品”。金融审计应着力打造审计项目的研究型团队,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金融宏观经济政策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重点研究,切实加大综合、分析的深度和力度。尤其对信贷资金投向不合理及影响服务实体经济,金融产品创新和市场培育不到位及影响扩大内需,执行货币政策不到位及影响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外汇资金流动不正常及影响金融市场安全稳定等热点难点问题,以点带面,认真分析,提出合理建议,加大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力度。同时,积极开展数据分析研究,进一步丰富完善信息系统审计方法体系,切实发挥金融审计在服务当前经济工作大局中的建设性作用。    

    (三)以队伍建设为保障,注重信息化、研究型金融审计人才的培养。一直以来,审计署高度重视队伍建设。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我们认为,金融审计还需进一步将审计队伍建设与信息化建设、研究型审计结合起来。一方面,逐步整合全国金融审计资源,通过建立扎实有效的金融审计人力资源数据库,尤其是通过培养掌握数据集成、重点查询、多维分析等技术的专业数据分析人才,实现审计项目人力资源的最优化配置。另一方面,加强交流,建立与金融监管部门的经常性沟通机制,及时掌握相关金融政策出台背景、运行环境、政策目标等知识,提升金融审计人员评估政策实施效果的能力。

    “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是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金融审计工作更应深入地融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全局,切实加强科学审计理念,积极构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金融审计监督制度,充分发挥保障国家金融体系稳健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俞正 丁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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