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审计在防止领导干部利益冲突中的作用
孙振涛(山东省即墨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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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摘要:利益冲突是客观存在的,是产生腐败的重要根源,党员干部如何防止利益冲突,是有效预防腐败、加强廉政建设的前瞻性策略。审计是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重要手段,是有效防止利益冲突的重要途径,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审计机关作为法定的、独立的经济监督部门,通过发挥其“免疫系统”功能作用,能有效地防止利益冲突的发生。
    
    关键词:审计 防止 利益冲突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这是“防止利益冲突”首次写进中央文件,也是“利益冲突”这一概念在我国第一次正式纳入反腐倡廉的范畴。根据这一精神,2010年中央出台的《廉政准则》提出了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防止利益冲突的要求,2012年初,中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重申了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的任务。笔者结合我国防止利益冲突的现状、利益冲突产生腐败的主要类型和表现形式,就审计在防止利益冲突作用,谈一点粗浅看法。
    
    一、利益冲突的概念及表现形式
    
    (一)利益冲突的概念。
    “利益冲突”顾名思义就是指因利益问题产生的矛盾与纠纷,这里所讨论的利益冲突,是从反腐倡廉建设角度分析的,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由于受到其私人利益因素的干扰,所发生的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相冲突的情境和行为。
    
    (二)利益冲突主要类型。
    根据当前腐败案件及其特点的分析,利益冲突主要有五种类型。
    1、交易型利益冲突。即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直接从利益相关方那里获取各种私人利益。这是一种显性的利益冲突,其本质就是一种赤裸裸的权钱交易
    2、影响型利益冲突。即公职人员利用公共权力的影响力,直接或间接地实现自己或亲属的私人利益,典型的如自我交易、影响交易、处理亲属问题、裙带关系等。
    3、复合型利益冲突。即公职人员兼有公私双重角色,在行使公共权力的过程中,公私不分,以公共角色身份发挥公共影响力参与私人事务,从而为自己、亲属或利益相关方谋取私人利益,典型的有自己开公司、兼任企业职务等形式。
    4、集体型利益冲突。即利用整个部门拥有的权力与其他群体或个体搞不平等竞争。
    5、权力期权化利益冲突。即利用公权为将来的私人利益做投资。
    
    (三)主要表现形式
    利益冲突中有些可以直接引发腐败问题,从目前情况来看,利益冲突主要表现为权力寻租。
    
    二、审计在防止领导干部利益冲突中的作用
    
    防止利益冲突,实际上就是防止公权私用。防止公权私用的关键环节是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就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完善对领导干部制约监督机制,发挥司法机关和行政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的作用,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福利。
    审计是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重要手段,始终把加强对权利的监督,防止利益冲突当作自己的一项重要职责。
    
    审计的法定性和独立性,确定了其在防止利益冲突过程中的地位和职责。《审计法》赋予了国家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这明确了国家审计的基本职能就是对国家政府性资金分配、使用的决策权、执行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的监督,无论是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绩效审计、还是管理审计等,都是对国家政府性资金从不同角度实施的监督,都是对代表人民履行管理国家职能的各个权力部门经济活动的监督。同时,法律还赋予了审计监督的独立性,即各级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客观地对各级财政财务收支情况、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以及相关资金使用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做出公正的评价。审计机关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审计作为廉政建设的一个重要手段,始终把加强对权利的监督,防止利益冲突当作自己的一项重要职责。
    
    审计是国家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是有效防止利益冲突的重要途径,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权力监督制约过程中,组织部门、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用传统的定性考核方法难以做出全面科学的评价,而审计以政府及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为基础,通过对其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做出重大经济决策情况、执行国家政策情况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等的审计,用具体数据和经济指标评价其任职经济责任和工作业绩,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工作实绩和存在的问题;从而改变过去单纯依靠群众举报和依靠组织谈话、偏重表面情况调查等情况,使监督更加深入、客观和科学。审计不仅要揭露问题,更要对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进行深层次分析,提出改革体制、健全法制、完善制度、规范机制、强化管理、防范风险的建议,削除问题发生的根源,提高经济社会运行质量和绩效,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起到抵御功能。审计是国家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审计是有效防止利益冲突的重要途径,审计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有效防止利益冲突的审计途径
    
    (一)在审计计划上,要安排利益冲突的重点领域。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应当服务大局,围绕政府工作中心,突出审计工作重点,关注重点领域、重点资金、重点部门、重点对象的审计,项目计划出台前,特别是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提出计划草案时,要主动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努力做到项目计划确定更加具有针对性,如开展对重点工程、民生资金的跟踪审计,开展对掌握资金分配权、资产处置权、资本经营权等重点部门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等,使审计与防止利益冲突的工作重点有机结合。
    
    (二)在审计组织上,要实施突出防止利益冲突的关键环节。一是审计要切入决策环节,重点关注决策的形成过程。审计决策依据是否充分有效;决策行为是否体现民本意识;决策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决策程序是否执行到位;决策过程是否合法、民主、科学;决策结果是否落实科学发展观。对重大工程项目决策审计,审计人员可从项目立项入手,通过审查项目立项资料、会议资料,分析这些投资项目是否经过民主科学的决策程序,有无一人说了算;是否严格履行有关审批手续,有无搞重复建设,盲目投资;是否公开招投标,有无按领导授意,指定建设施工单位;是否对投资项目严格监管、注重回报,有无损失浪费和国有资产严重流失。二是审计要联系相关信息,重点把握问题产生的相关性。审计人员就要注意收集相关信息,通过调查、询问了解领导干部的相关关系情况,绘制关系网图,采用对比分析方法,揭示存在问题与领导干部关系网的利益关系。要揭开虚假面纱,重点揭露问题存在实质。新形势下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比较复杂,近几年权钱交易的形式呈现出多样化、隐蔽化的特点,如某些领导干部为增加个人政绩,搞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为集聚人气、拉帮结派不惜滥用公款,超出“三公”标准;为小团体利益截留挪用公款,私设“小金库”等等。审计人员要透过现象看本质,通过走访调查,揭开隐藏在“合理”面纱下的“不合法”本质。三是审计要延伸有关单位,重点追踪资金利益去向。对于转移型利益冲突,审计人员要特别关注领导人员的兼职和退休后的任职情况,将兼职与任职的单位关联起来,追踪资金利益流,揭露这种以权谋私的腐败行为。
    
    (三)在审计成果运用上,要融入防止利益冲突的体制格局。防止利益冲突是防腐倡廉建设的核心内容,从一定意义上讲,反对腐败的过程就是防止利益冲突的过程。作为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在监督手段上可以做到优势互补。审计强化了纪检监察的监督力度,为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大案要案提供了科学、可靠的依据;而纪检监察部门的信访制度和举报制度等等监督手段,又为审计部门查处经济案件提供了线索。因此,将二者有效结合起来,形成整体合力,有利于进一步加大监督的作用,扩大成果。(孙振涛)


    参考文献:
    1.《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 有效防止利益冲突》   康鸿飞
    2. 《建立防止利益冲突制度体系》     江金权
    3. 《深化经济责任审计 完善权力监督制约研究》林昌勋等
    4. 《强化制度建设  防止利益冲突》 孙建华 任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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