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如何深化农业审计工作
赵希明(审计署西安办)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23日】
字号:【大】 【中】 【小】
    长期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农业问题。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必须始终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着力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全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也对新形势下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

    对审计机关而言,必须从党和国家“三农”工作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当前我国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性、紧迫性和新形势、新要求,增强做好农业审计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始终重视并不断加强和改进农业审计工作,这既是当好“公共财政”卫士,维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发挥“免疫系统”功能的具体体现,也是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不断提高服务国家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举措。

    一、当前农业审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2009年以来,审计署各特派办陆续成立了农业审计处,农业审计队伍得到了加强,农业审计工作的针对性增强。财政司连续组织开展了四项种粮农民补贴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四个审计项目,农业审计经验不断丰富,对农业审计的理解更加全面和深入,基本形成了较为清晰的审计思路,培养、锻炼了农业审计队伍,通过审计反映了农业政策层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揭示和查处了一批侵占强农惠农资金侵害农民利益的典型问题,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是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农业专项资金审计思路。紧紧围绕专项资金设置、财政资金投入、资金分配、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实施及成效等五个重点,在揭示典型问题的基础上,全面查找和分析问题的产生原因,客观评价专项资金政策绩效。
    二是结合实际不断创新农业审计方式方法。农业审计人员不断创新审计方式方法,强化现场实地调查和计算机手段应用两个环节,审计人员深入农村田间地头、村组农户,快速确定核查疑点,有效提高了审计效率,保证了审计质量。
    三是采取多种手段提升审计成果运用水平。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为基础,加大对农业政策的分析研究,提出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制度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升农业审计工作的宏观性、建设性,拓展审计成果运用思路。

    但我们也清醒的看到,当前的农业审计工作在目标定位、项目选择、突出重点、创新组织方式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服务国家治理的能力和水平还明显不足,亟需加以研究并妥善解决。

    (一)农业审计的定位、目标及重点还不够清晰。对农业审计进行准确定位是深化农业审计工作的“龙头”,也是厘清农业审计目标和重点的基础和前提。从近几年对农业审计项目的安排看,不管是四项种粮农民补贴、农业综合开发,还是农业基础设施、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基本上还是在农业生产的范畴内,没有涉及到“三农”问题中的另外两农:“农民”和“农村”。由于“三农”问题的复杂性、全局性和一体性,将农业审计仅局限在“一农”上造成审计范围窄、整体性较差,在统筹多项强农惠农资金形成合力的大背景下,单就某项资金进行审计,难以掌握总体情况,从农业和农村发展布局及要素构成的角度来规划农业审计工作,无法形成对“三农”政策和问题的整体认知。

    (二)农业审计项目的谋划能力还需要加强。农业审计项目是实现农业审计工作目标的“载体”,只有“载体”选择合理,才能更好的配置资源,取得理想的审计成果。由于对“三农”政策和农业审计的系统性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不足,农业审计基本停留在专项资金的层面,项目选择具有跳跃性强、连续性不强的突出特点,小型专项资金审计项目多,大型审计调查项目少,没有围绕“三农”问题的某方面问题进行全面审计或审计调查,无法由“点”到“面”。另外,农业审计项目安排的时效性也不强。审计项目安排与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关注点相比,还有所滞后或差异较大,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审计工作总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三)农业审计项目成果还比较单一,宏观性和建设性不足。由于尚未从根本上摆脱农业专项资金审计的思路,审计中对项目实施程序、资金使用违规问题的关注度比较多,查出的常规问题和细节问题多,违规金额小,充分整合利用审计数据对“三农”政策和问题的分析研究比较少,难以从“三农”问题的宏观高度来看待和分析问题,造成提炼审计成果难度大、审计成果数量少层次低的现实状况。

    二、深化农业审计工作的对策研究

    (一)统筹规划、合理定位农业审计工作。从“粮食问题”、“土地问题”到“农业问题”,再到“三农问题”,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们对农村问题本质的认识在不断提高。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一个有机联系、相互交织的复杂整体,我们必须围绕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更加全面、系统、综合的规划农业审计工作,增强工作的宏观性、建设性、前瞻性,不断开辟农业审计的广阔天地。建议农业审计目标作以下定位:以对强农惠农资金的分配使用和惠农政策绩效评价为基础,根据统筹城乡发展、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总要求,围绕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三大主题,突出健全强农惠农政策体系、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增强农业科技支撑服务能力、调整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推动农村经济制度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七个重点,维护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确保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到实处,促进完善“三农”体制机制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实现农业现代化,充分发挥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免疫系统”功能。

    每项重点内容的具体目标如下:
    1.在健全强农惠农政策体系方面,目标是推动资源资金等要素的配置向农业和农村倾斜。
    2.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方面,目标是推动进一步加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确保95%以上的自给率,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3.在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方面,目标是推动各类农田设施长期稳定发挥效益,提高农产品生产效率和均衡供应能力。
    4.在增强农业科技支撑服务能力方面,目标是推动提高应对自然灾害和重大突发事件能力,减少灾害对农业的不利影响。
    5.在调整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方面,目标是推动产业集聚和优化升级,增加农民就业,提高农业和农民收入。
    6.在推动农村经济制度改革方面,目标是推动健全农村经济管理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水平和市场开拓能力。
    7.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目标是推动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城乡发展更加协调,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建立健全项目储备,增强审计项目的连续性。我们必须及时跟踪国家相关部门和政策研究机构对“三农”问题的研究重点和热点,建立健全与财政、发改、农业、林业和水利等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和信息通报机制,充分掌握“三农”问题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动态,适时邀请有关专家对“三农”问题的有关重点内容、热点问题进行讲解,在充分调研摸底的基础上提前谋划农业审计项目,通过揭示和反映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为党中央、国务院出台政策提供重要的参考。
    同时,要围绕“三农”工作重点建立审计项目储备制度。从根本上避免农业审计项目“现用现定”、“一时一定”的问题,根据“三农”问题每项重点工作方向的内容构成,设计连续安排的审计项目,灵活采用审计和审计调查两种方式,从而把农业审计项目连成面,做到完成一批农业审计项目解决“三农”某一方面问题,提高工作的整体性和系统性。

    (三)以“研究型”审计为抓手,丰富审计成果载体,提升审计成果质量和水平。我们必须认识到,对违规资金的审计应定位在农业审计的手段和基础上,其不能成为农业审计工作的目标和重点。要保证农业审计工作的高度和层次,就必须认真考虑农业审计的着力点,我认为以“研究型”审计为抓手是比较现实的选择,即充分利用审计和审计调查两种方式,充分调研情况、全面掌握数据资料、多角度发现问题,切实提高调查研究能力、数据整合能力和揭示分析能力,对农业问题产生的根源进行深入研究和剖析,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反映和揭示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和制度漏洞,提出有针对性、操作性的解决办法和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分别以审计要目、专题报告、信息转送函等多种形式上报国务院或转送相关部门及地方政府,及时将审计成果转化为党和政府的决策参考、相关部门及地方政府的研究内容和整改措施,才能真正提升审计成果的数量和质量,在更高层面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实现从传统查错纠弊型审计向国家治理型审计的转变,推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改善民生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更好的服务于国家治理的需要。(赵希明)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