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党政领导干部同步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和重点
王琳(审计署长沙办)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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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在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同步经济责任审计实践中,如何界定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各自的经济责任,如何有针对性的确定审计内容,突出审计重点,是亟需优先解决的一大难题。本文从源头上对党委、政府的经济职能进行了分析探讨,提出党委的经济职能主要体现决策和监督层面,具体包括制定战略目标、重大经济决策,推动改革创新三个方面;政府的经济职能主要体现在管理和服务层面,具体包括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四个方面。并在此基础上界定了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明确了同步审计中各自的审计内容和重点。
    关键词:党政领导干部; 经济职能;  同步经济责任审计

    随着我国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发展和干部监督体系的逐渐完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同步经济责任审计也逐步推进和完善。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障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为地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开展同步经济责任审计提供了制度支持和保障。但在具体审计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比如如何界定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各自的经济责任,如何有针对性的确定审计内容,突出审计重点,是同步审计实践中亟需优先解决的一大难题。本文拟从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在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建立、政治体制改革不断推进的时代背景下所具有的经济职能入手,分析探讨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从而合理确定同步审计中各自的审计内容和重点。

    一、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概述

    (一)经济责任同步审计概念。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主体对审计客体——特定的受托者履行财务责任或者绩效责任情况的监督活动,是依法评价有关经济责任人在其任职范围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一种独立的经济评价活动。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审计是指在对各级地方或部门主要领导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同时开展对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从而能更清晰地划分党委和政府的职能范围,更好地作出审计评价,更准确地形成审计结论,并在一定程度上节省审计成本,提高审计效率。

    (二)经济责任同步审计与党委政府经济职能的关系。从上述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概念和内涵可以看出,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受托经济责任的审计监督。从我国的政治体制来看,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干部同是政府权力的代理人,其经济责任应是基于特定管理职务而应承担的与经济结果相关的职责和义务。党委和政府领导干部的职责和义务与我国政治体制下党政职能分工密切相关。因此,在进行经济责任同步审计时,要分清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首先要合理界定党委和政府的经济职能。

    二、党委、政府的经济职能

    (一)党委经济职能。目前,国内经济学界探讨政府经济职能的研究文章很多,对政府经济职能研究或政府职能定位分析都比较充分。但缺乏对中国现行体制的正视,有意或无意地忽视了当前的政治体制特点,没有充分注意党委的经济职能问题。实际上,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地方各级党委作为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最高决策层,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难以回避党委的经济职能定位问题。党的章程明确指出,“党必须集中精力领导经济建设,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同心协力,围绕经济建设开展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党必须实行民主的科学的决策,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可以看出,地方各级党委肩负着贯彻执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路线、方针、政策,科学决策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任。其经济职能主要体现在宏观决策层面,具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制定战略目标,地方各级党委需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制定适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二是重大经济决策,地方各级党委需要对本地区范围内的重大经济问题进行讨论并作出决议;三是推动改革创新,地方各级党委作为现存政权的维护者和建设者,有责任推动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完善,推动本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二)政府经济职能。在现阶段,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初步建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已起到基础性作用。政府职能也随之发生转变,政府与企业相分离,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政府的职能转变为管理和服务。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界定政府具有四个方面的职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这些职能都与经济活动有关,因此也可以作为政府的四项经济职能。相对而言,政府的四项经济职能主要体现在决策执行层面。经济调节职能是指政府要合理利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调控手段对经济进行调节,避免经济大起大落;市场监管职能是指政府要健全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确保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作用;社会管理职能是指政府要扩大就业,保护环境,调节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公共服务职能是指政府要促进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全面发展,建立惠及全民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党委、政府经济职能的侧重点。一个地区党委、政府经济职能与该地区的经济发展阶段紧密相关。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目前正处于经济转型阶段,面临两大转型任务:一是结构转型,从农业到工业,实现工业化;二是制度转型,从计划到市场。同时,我国还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形成了一套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实践中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路线方针政策。因此,党委、政府经济职能除了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一般职能外,还存在适应中国国情的特殊职能。相对而言,党委的经济职能更多的体现在适应中国国情的特殊职能方面,如,推动转型,推动改革发展;政府的经济职能则更多的体现为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的一般职能。此外,在我国当前政治体制框架下,党委有监督政府行政行为的职能,政府有贯彻执行党委重大决策的职责。因此,也不能简单的用特殊职能和一般职能来完全区分党委、政府经济职能。总体而言,党委侧重推动转型、推动改革发展等特殊职能,政府侧重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一般职能;在职能的实现方式上,党委侧重决策、监督;政府侧重管理、服务。

    三、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

    党委、政府的经济职能决定了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的经济活动的范围和方向,决定了其经济责任的内涵和外延。在明确了党委、政府经济职能的前提下,对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进行界定,是开展同步经济责任审计,明确各自审计内容、重点和方法的基础。

    (一)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在我国现行的政治体制框架中,地方各级党委是一个地区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最高决策层,党委决策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但是在实际运转过程中,地方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作为党委集体领导班子的“班长”,作为一个行政区域内名副其实的“一把手”,对党委的重大决策具有最重要的影响,对一个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责无旁贷的负有首要责任。根据地方各级党委经济职能的特点,其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科学合理制定发展战略目标,提出发展思路,推动本地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二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政规定,依法执政,重大经济决策坚持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三是勇于改革创新,破除与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的体制机制障碍,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和潜能。

    (二)政府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在我国,政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政府领导班子副职和各部门行政负责人都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政府行政首长对政府决策和政府履行经济职能负责。此外,目前中央对地方政府在产业结构调整、环境保护、耕地保护等重大经济政策执行情况方面实行责任目标考核,由政府主要负责人代表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问责制。因此,地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相对比较具体,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贯彻执行党委重大经济决策部署,科学使用财政政策等宏观调控手段调节经济,保持经济平稳增长;二是贯彻执行产业结构调整、环境保护、耕地保护等重大经济政策,确保实现本地区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耕地保护等目标责任;三是加强财政管理,促进提高政府性资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绩效,保证本地区的财政收支真实、完整、合法、效益;四是加强市场监管,破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维护市场统一开放和市场有效运转;五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充分就业,缩小贫富差距,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六是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廉政规定,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

    四、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和重点

    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确定,应当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经济职能要求和主要负责人具有的经济责任展开。在以往的同步经济责任审计实践中,有一种倾向值得注意:不对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进行界定,只根据实际权力运行轨迹来确定审计内容,简单的说,就是“做”了什么就审计什么。这种做法在试点探索阶段有一定的合理性,便于操作实施,但是存在一些问题。由于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政治体制转轨时期,党委、政府的经济职能还未从根本上理顺,有的地方党委、政府在履行职能的实际运作过程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越位、缺位、错位的问题。“做”了什么就审计什么,对于缺位的问题就会造成审计内容的缺失,对于越位、错位的问题也无法进行科学的评价。因此,在确定审计内容时,既要考虑实际权力运行轨迹, “做”了什么就审计什么;更要围绕其肩负的经济责任,“应该做”什么就审计什么,将“应做而未做”的也纳入审计范围,做到二者有机统一,才能对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全面准确评价。

    (一)党委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和重点。

    1.制定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提出发展思路情况。主要审查党委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对本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制定了什么样的战略目标,提出了哪些发展思路,制定了哪些配套政策,做了哪些具体工作,取得了什么成效。重点审计制定的战略目标和提出的发展思路是否切合当地实际,是否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是否考虑了资源环境的承受能力,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2.重大经济决策情况。主要审查党委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主持召开的常委会议做出的重大经济决策,重点审计决策程序是否合规,是否坚持了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否建立健全了专家咨询机制,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政策的要求,有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浪费问题。

    3.推动改革创新情况。党委是各项改革的重要推动力量,主要审查党委主要负责人在推动本地区财税体制改革、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等方面所制定的措施和开展的工作,重点关注其在推动改革方面的工作主动性和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4.遵守廉政规定情况。遵守廉政纪律情况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主要审查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落实党内民主生活会、定期谈话等监督制度情况;二是调查申报的家庭成员、财产状况等个人有关事项是否属实;三是核查人民来信和群众举报的有关情况。

    (二)政府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和重点。

    1.进行经济调节,促进本地区经济社会增长情况。主要审查对党委重大经济决策情况的落实和执行情况,政府主要负责人任期内主要经济指标的变化情况,重点审计主要经济指标的真实性,分析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2.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耕地保护等目标责任的完成情况。对于这些有明确目标考核的事项,主要审查其目标完成情况的真实性。重点关注地方政府是否存在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措施,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3.财政收支管理情况。财政是“庶政之母”,政府履行职能需要在财政收支管理过程中实现。因此,财政收支管理是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载体和基础,主要审查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国家税收征管政策的执行情况,重点关注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是否存在自定税收和土地优惠政策,对企业实行税收减免或土地收入返还的问题;二是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重点关注地方政府是否存在通过各种途径留存机动财力,脱离人大监督的问题;三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支出情况,重点关注地方政府是否存在就业、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等民生支出投入不足,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履行不充分的问题。

    4.政府债务管理情况。主要审查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政府债务的增减变化情况,债务的使用用途,分析债务的偿债风险,重点关注地方政府是否存在为追求政绩过度举债,债务规模超过本地区经济社会承受能力产生偿债风险的问题。

    5.市场监管情况。市场监管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目前有一些地方政府履行这项职能的主动性不够,市场监管领域的问题比较突出,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假冒伪劣商品还比较盛行。经济责任审计要重点关注地方政府在市场监管方面制定了哪些政策,开展了哪些活动,取得了什么成效;重点关注地方政府是否存在监管不力,导致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

    6.依法行政和遵守廉政规定情况。依法行政情况主要审查政府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情况,遵守廉政规定情况的审查内容与党委主要负责人一致。(王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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