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审计评价
刘传峰(审计署京津冀办)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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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企业审计重要工作内容的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对于加强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审计评价是审计人员根据审计情况对中央企业领导人员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职情况进行的综合衡量评定,对被审计单位及人员具有重要影响,评价的全面性、科学性和客观性也就尤为重要。

    一、现阶段审计评价存在的主要不足

    经过多年探索实践,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日渐规范,审计评价的全面性、科学性和客观性逐步提高。但现阶段审计评价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

    (一)正面评价的科学性仍有待提高。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是对中央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内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全面评价,在揭示问题与风险的同时,也需要对其所取得的成绩进行客观评价,充分肯定企业领导人员在经济责任履行过程中所取得的成绩。现阶段审计实践中,为防范审计风险,审计评价按照“审计什么、评价什么”的原则进行,但审计人员在确定审计范围与重点时常常主要关注一个企业管理不规范、容易出问题的地方,而对于企业经验发展的成绩与经验关注相对不多。同时也限于评价标准不明确、评价指标不明确等因素,审计人员做出的正面评价缺乏一定的科学性。
    企业领导人员任职期间经营成果的评价缺乏科学性。审计实践中,对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的正面评价一般基于企业财务报表,通过任期前后相关数据的对比、相关财务指标的计算,进而对经营成果进行评价。由于对经营成果的好坏缺乏标准,这种相对简单的评价方法更多依赖于趋势对比。单一的趋势对比容易忽略众多因素对评价结果的影响。比如任职时间对评价结果的影响,在领导人员任职时间较短时,很难形成趋势;而当任职时间较长时,又容易忽略经济社会发展对企业经营业绩的正面影响。如某一企业领导人员任职时间为十年,企业经营业绩在任职前后发生巨大变化,企业持续增长的业绩是领导人员尽职工作的结果,还是得益于十年间社会经济的快速的增长,审计很难准确界定,进而做出科学评价。同时,由于没有普遍适用的、明确的标准,审计评价也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对同一企业会因为评价人员不同而得出不同的评价结果,对不同企业的评价也会因为基于不同的标准,而缺乏相互之间的对比性。
    企业领导人员任职期间管理尽责的评价缺乏科学性。中央企业领导人员任职期间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需要企业领导人员不断加强企业管理,提升企业发展质量,提高企业发展能力,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审计评价中如何对企业领导人员任职期间是否在企业管理中尽责,并取得较好效果进行评价缺少科学性。审计实践中,审计人员一般会根据领导人员述职报告、企业年度总结等各种文字材料,了解企业发展规划、各项经营及管理制度的建设执行,并结合企业一段时间内经营成果变化进行正面评价。这种评价方法具有很大随意性,而且具有一定风险。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是否科学有效,是否能够有效防止各下属企业及人员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是否能够有效促进企业合法守纪经营,审计人员很难做出全面、科学的评价;短期经营成果的增长或降低很难作为评价企业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发展质量好坏、发展策略对错的标准,审计人员也没有其他可以用于评价企业发展规划是否科学,是否能够保证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标准。

    (二)负面评价的深入性仍有待提高。《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对领导人员对审计所发现问题应负的责任进行了明确界定,审计人员在审计实践中会据此进行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对审计发现问题所负的直接、主管和领导责任的界定。审计评价中负面评价的基础来源于审计发现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审计评价中,目前只是对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及领导人员所负责任进行简要陈述,对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尤其是企业领导人员负有领导责任的问题缺乏深入、系统分析,“就事论事较多,分析提升较少”,这也就导致对领导人员任职期间企业存在的根本性问题缺乏客观、准确的评价。现阶段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中涉及的一般都是大型中央企业,企业规模大、下属单位多、单位层级多,而且企业领导人员有细致、明确的工作分工,按照相关法规,一般情况下所审计领导人员只是对审计发现的大部分问题负有领导责任,如果对这些问题不按照重要性水平进行必要分类,不对问题是属于普遍性问题还是个性问题进行分析,并对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从单位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等角度进行深入分析,而只是在审计评价中只是将发现的部分重要问题进行列举,很难对企业领导人员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准确评价。比如在审计中,审计人员发现某企业集团下属单位存在虚列成本设立“小金库”的行为,问题涉及金额很大,单位众多,按照相关规定,被审计领导人员对此仅负有领导责任,在审计评价中也只是简要陈述所审计企业存在该问题,所审计人员负有领导责任,而不会对“小金库”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进行分析,并以此为基础来客观评价企业领导人员在企业内部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是否存在失误。

    (三)全面评价的体系性仍有待提高。审计评价需要将正面评价与负面评价有机结合在一起,形成具有较强系统性的全面评价,现阶段审计中常常会将正面与负面评价简单连接在一起,评价的内容比较散,没形成科学的体系。
    评价内容的衔接不密切。现阶段评价内容的衔接不密切主要表现在:正面评价与负面评价的内容比较散,内容之间没有科学的系统性,缺乏全面性,只有具体事例的表述,没有深入的分析提炼,以点带面的情况较为普遍。比如正面评价中将企业经营管理中取得各方面成绩进行了罗列,这些内容之间逻辑关系不强,没有科学的体系,也很难作为一个科学完整的评价体系;正面评价的内容与负面评价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矛盾,比如在正面评价中充分肯定企业管理取得的突出成绩,但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又存在企业管理不善的问题,尤其存在因企业管理不善存在的重大问题。
    全面评价的特点不突出。企业领导人员涉及的企业行业很多,审计评价中对企业所处的行业特点、经营特点考虑的相对较少,审计评价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千篇一律,千人一面的问题。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就像是对企业领导人员任期期间的履行情况“画像”,画出的像应该能够体现每个企业和人员的特点,但现阶段评价中审计人员常常很难找出企业最重要、最明显的特点。
    全面评价的权威性不强。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中对企业领导人员的评价因没有得到普通认可的、统一的评价内容和标准,评价的权威性不强,评价结果也难以发挥最大的价值。

    二、审计评价方法

    为弥补现阶段审计评价中存在的不足,以更好的对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进一步增强审计评价的全面性、科学性和客观性,本文结合审计实践,尝试提出审计评价时可采取的部分方法。

    (一)科学确定审计范围与重点。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评价是对领导人员任职期间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评价,应该能够涵盖与经济责任相关的大部分内容,而审计评价应基于审计内容,应该是审什么评什么,因此科学确定审计范围与重点是进行科学评价的基础。科学确定审计范围与重点应考虑的因素很多,从做好审计评价的角度考虑,审计范围和重点确定时要首先正确处理查问题与作评价的关系。审计范围和重点确定过程中要明确进行审计评价需要重点关注的内容,不仅要关注企业在财务核算、经验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关注容易出现问题的单位,也要分析正面评价需要关注的内容。确定正面评价需要关注的内容时应充分分析企业所处行业的特点、企业领导人员任职特点等因素,形成具有完整体系的审计内容。一般情况下,审计中应不仅关注企业取得经济效益,还会进一步分析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不仅关注企业现有的增长速度,还会关注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不仅要关注企业的经营发展现状,还要关注企业是否有科学性、可执行较强的未来发展规划。以重大经济决策为例,我们在确定审计范围与内容时,就应不仅考虑领导人员任职期间决策了多少投资项目、多少股权转让、多少大额采购、使用了多少大额资金等具体事项,还应该考虑领导人员任职期间对企业的经营发展方向、经营策略、经营结构、管理体制、管理制度进行了哪些重要调整,这些调整对企业未来发展产生了哪些重要影响。

    (二)深入分析审计发现的问题,客观评价企业存在的问题。审计评价中不应只是将审计所发现问题进行责任界定后,将部分重要问题进行简单的罗列,这无法客观反映领导人员履职情况。审计中应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深入分析,要在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归类的基础上,对审计发现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对审计发现问题原因的分析,要将相同或同类问题进行统一归类分析,要在抛除问题产生的主观原因的基础上,分析企业是否在经营管理中存在重大漏洞,问题的产生是否是企业经营管理中的缺陷导致的必然问题,进而客观评价企业领导人员任职期间存在的主要问题。比如,审计中发现了某企业集团多个下属单位存在合并报表不实的问题,审计评价中就不应只是列举企业存在合并报表不实问题,所审计人员负有领导责任,而应对合并报表不实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分析事下属企业人员故意所为,还是公司总部相关管理制度中不健全、管理中存在漏洞,如果是因企业管理原因所致,审计评价就应是对企业管理水平的评价,而不仅是问题的列举。

     (三)选择科学的方法区分责任,准确评价企业领导人员。企业的发展与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环境紧密相关,所审计企业领导人员的工作与企业其他领导人员的工作也紧密相关,审计评价中应选择科学方法区分企业领导人员在企业发展中担负的责任,科学处理企业发展速度与经济社会发展速度的关系,科学处理所审计人员担负责任与企业其他领导人员担负责任之间的关系,以准确评价企业领导人员。在企业领导人员任期时间较长的情况,在考虑企业快速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关系时,一方面应注重分析两者之间发展速度的吻合程度,宏观政策变化与企业发展方向变化的吻合程度,另一方面应注重尽量选择体现企业发展质量而不是发展速度的指标进行评价,相对弱化发展速度在整体评价中的作用。在所审计领导人员与其他领导人员之间关系时,应以所审计领导人员的重大经济决策为核心,重点考虑企业重大经济事项、所审计领导人员直接决策事项、所审计领导人员分管部门的重大事项以及其他与企业经营相关的重大事项,这些事项的效果,所审计领导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四)逐步完善与积累审计评价内容与标准。应随着理论研究和审计实践的深入,通过不断积累,逐步完善审计评价的内容与标准,要逐步将评价哪些内容进一步完善与细化,对这些内容评价采用哪些定性和定量标准。在确定评价内容与标准时应能体现统一性、科学性和差异性。统一性是指针对同类企业审计具有相对统一的评价内容和评价标准,这样才更具可比性,也能使评价更具客观性。科学性是指评价内容应具有科学完整的体系,能够全面反映一个企业的整体状况,能够便于全面评价企业领导人员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所做的工作;是指评价标准应具有科学性,能够被普遍认同,能够准确反映问题的实质。差异性是指评价内容应能够体现企业的行业特点,处于不同行业的企业评价内容应有所不同,处于不通过行业的相同指标应采用与行业紧密相关的评价标准,比如审计中经常会有资产负债率指标,但该指标处于什么样的水平是相对较好的水平,在不同行业应有所不同。

    (五)进一步探索与相关部门合作评价的模式。现阶段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审计组会与中组织、国资委等相关部门进行必要沟通,但这些沟通的层次还相对比较浅,与某个审计项目紧密相关的、具有较强针对性的沟通不多。为做好审计评价,应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框架内,进一步加强与组织部门、企业主管部门、监督部门的沟通,了解这些部门对某个具体审计项目的需求、对所审计人员的基本评价等等。

    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评价是一个需要进一步研究的课题。随着实践的深入,审计评价的全面性、科学性和客观性将会不断得到提高。(刘传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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