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
王健(山东省滕州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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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要求:“加强对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以及大气、水、固体废物等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情况的审计,探索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深入分析财政投入与项目进展、事业发展等情况,推动惠民和资源、环保政策落实到位。”

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作为一项党和国家全新的工作要求,开创了审计工作的一片全新领域,拓展了审计监督的范围和内容,有着大有可为的一片天地。同时,对各级审计机关、审计人员来说,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又是一件“新生事物”,感到既熟悉又陌生——自然资源资产不难理解,但是如何开展审计却无从下手。没有成熟的经验、方法可以借鉴,没有相关的书籍、资料可以参考,从自然资源审计的基础理论、审计方法、评价指标、结果运用……一切都要从头开始。但笔者认为当前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应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审计目标必须明确,解决为什么审计的问题

审计目标是审计指导思想的具体化,是指导审计工作开展的总要求,只有明确目标,才能做到“既埋头拉车、又抬头看路”,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起到应有的效果。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目标不应仅仅停留在简单评价的层面上,而是要搞清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促进更快的发展经济;还是最大限度的保护生态、维持可持续发展;还是纠正“唯GDP论英雄”的状况,促进经济、生态、社会效益的综合平衡?这是最基本的一个问题。

从党和国家近期一系列的政策规定以及国家领导人的讲话精神中,我们不难得出结论——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目的是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为客观全面评价干部政绩,正确使用干部提供相关依据,最终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断规范政府行为,促进自然资源资产的保护、补偿及合理开发利用,实现“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的愿望。因此,我们要紧紧围绕以上目标开展工作,将其作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审计对象严格界定,解决审计什么的问题

自然资源种类繁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网站“中国概况”中介绍的自然资源包括土地资源、水资源、生物资源(植物资源、动物资源)、矿产资源等,而我们所认知的自然资源还包括海洋资源、气候气象资源(风、光、热等)、能源资源等。自然资源可划分为可再生资源、可更新资源以及不可再生资源,并且具有可用性、整体性、变化性、空间分布不均匀性和区域性等特点。那么这些自然资源我们如何选取,将哪些自然资源列入审计范围更有利于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更有利于各项指标横向纵向的比对,更有利于实现我们的审计目标,这就必须做出一个科学的取舍和判断。纳入审计对象的自然资源资产应具备以下特点:

一是可量化。能以数据形式反映自然资源相关存量、分布、开发利用、增减变化等状况,如矿产资源。

二是易核实。纳入审计对象的自然资源资产,能通过相对简单的审计方法或技术手段进行查证、核对、落实,验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顺利达到审计的目的和要求,如土地资源。

三是能追溯。由于部分离任审计项目不是干部离任后同步实施,有的甚至滞后三五年,这就要求能通过相关资料等对审计对象进行还原,真实完整的反映被审计干部离任时自然资源的实际状况,否则不宜纳入审计范围。

四是时点性。纳入审计对象的自然资源既然属于资产,就要具有资产的基本属性,必须能准确统计截至具体一个时点的数据,无法反映时点数的自然资源(如风能,不能说哪个干部离任时还有多少储量),不适合作为审计对象。

五是关联强。选取的审计对象必须与领导干部决策,特别是经济决策要密切相关,与之无关的或基本不受领导干部决策影响的自然资源不能作为审计对象(如光能,难以满足以上要求),只有这样做出的审计评价,才能让被审者口服心服,让社会、群众信服。

三、审计操作切实可行,解决如何审计的问题

一是对于纳入审计范围的自然资源,要进一步规范审计关注的主要内容,做到全面、细化、有章可循。要从自然资源的存量、分布、开发利用、保护、补偿、增减变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及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研究,合理确定审计内容。审计署去年组织开展的全国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情况审计就是一个典型范例,为今后的工作提供了借鉴的范本。只有审计内容确定的全面规范,才能保证审计人员按照要求逐项审计,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审计项目,得出全面完整准确的审计结果。

二是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实践”相结合,探索、总结、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操作规程及指引,成为可以借鉴、复制和推广的审计方式方法,用于指导开展自然资源审计工作。自然资源审计专业性、技术性强,更多牵扯相关部门的业务环节及专业技术,审计人员接触不多,很多都属于跨专业的审计监督,开展起来难度较大。因此,在缺乏相应的审计技巧、经验和操作指南的情况下,审计人员对各地编制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中各项数据来源的真实性、完整性都无法核实,更谈不上进一步开展审计发现问题,那么最终的结果只能沦为各地自导自演的一场数字游戏。另外,为解决专业性过强难以操作的情况,适当引入专业技术力量和外购审计服务,为自然资源审计提供技术支撑和支持。

四、评价指标科学合理,解决审计标准的问题

和我们日常审计项目问题定性、处理处罚要有法律法规依据一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也要建立科学合理的量化指标体系,才能客观公正的对审计事项做出评价。得出的指标数据处在什么范围是好、什么范围是差,怎么是高效、怎么是低能,哪些是科学发展、哪些是不可持续……都要有明确的衡量标准。

一是要加大相对指标比重,防止简单进行绝对值的比较,为横向对比提供依据。要做好不同地区相关指标的衔接,关注共性指标,增强相互间的可比性。所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各地独特的自然资源决定了审计的特有结果,不能拿一个产煤区和一个旅游区的相关指标直接进行简单对比。因此,就要根据需要设计更为合理的相对指标,比如单位土地供应量创造GDP、单位GDP能源消耗指数、单位资源消耗污染物排放、自然资源增减变化趋势以及开发利用效率等,以便能更真实地反映状况,得出正确的审计结论。

二是要注意评价指标的连续性以及特殊情况,适当进行修正,保证纵向对比的合理性。正常情况下,我们要保持指标的相对稳定性,但同一地区前后任之间、同一个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由于一些客观原因,相关指标会出现不正常的波动,如果置之不理则会影响审计结果的准确性。比如任职期末与期初相比,由于极端干旱天气的影响,导致水资源大大减少;因为新发现矿藏,矿产资源储量不降反升;由于煤炭价格起伏,致使同样的资源消耗量产生的经济效益却天壤之别……这就需要我们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影响,针对具体情况对指标结果进行适当调整、修正,保证审计结论的客观公正。(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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