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内部审计工作刍议(山东省临朐县审计局)
王霞(山东省临朐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2日】
字号:【大】 【中】 【小】
    
    近年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三农”工作,接连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如何保障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如何使农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如何更新理念、健全机制,建立健全完善的乡镇内部审计就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一、健全乡镇内部审计的重要意义
    乡镇内部审计工作是集体资产和农村财务管理的延伸,在促进集体经济发展,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是通过开展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促进了村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履行管理职能和正确管理使用涉农资金。二是依据“村账委托乡镇代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开展涉农资金专项审计,发现一些普遍性、苗头性的问题,从制度、政策、管理上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县乡两级政府领导决策服务,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服务。三是通过加强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卫生医疗、文化事业等方面的检查监督,促使财政支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卫生、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相关资金的规范动作,使农民群众真正共享改革的成果。四是通过审计结果公告,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典型经验和做法进行了宣传、推广,对弄虚作假、挤占挪用、损失浪费、贪污腐败等问题予以揭露和曝光,“以点震面”,促进了审计职能的有效发挥。
    
    二、当前乡镇内部审计工作的重点
    (一)加强乡镇财务收支审计。重点审查账薄、凭证、报表及相关会计资料,检查乡镇各部门、村级财务是否依法建账、记账和报账,会计行为是否合规,收支是否真实、合法,有无挪用、滥用和浪费现象,通过及时有效地审计监督,保证财务收支合规、合法,保护农村集体利益。
    
    (二)深化农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把对村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作为管理村政村务的一种长效机制。重点检查村级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资产的增减变动和重大项目决策是否经过集体讨论并符合有关规定,各项收入是否真实、完整,各项支出是否合理、合法,是否实行政务和财务公开,不断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管理使用安全、透明。同时,通过开展农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采取调查问卷、民主考核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村干部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和制约,提高村委会的决策水平和自治能力,促进村级组织党风廉政建设。
    
    (三)做好“三农”政策执行情况审计。一是结合“三农”工作实际,认真把握各个层面的涉农政策,通过走村入户、实地了解等方式,深入实际进行调查,及时检查各项涉农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了解农民的负担是否减轻,经济收入是否增加,关注群众呼声,关心弱势群体,了解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立足实际,区别对待,对能够协调解决的事项,及时抓好落实,确保政策执行对位;对事关典型性、苗头性、普遍性及农民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综合分析,从机制、体制上分析原因,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服务;对发现的转移挪用和侵吞涉农资金、损害农民切身利益等违法违规问题,敢于披露、及时上报。二是密切关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社会救助资金以及粮食直补资金等政策是否落实到位;三是检查乡镇工贸园区建设情况,审查是否存在违规占用集体土地行为,是否及时足额兑付土地征用补偿金,促进各项政策落实,保护农民切身利益。四是加强对农村能源、生态环保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查看相关资金的筹集管理运行情况,检查上级安排的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对位,有无截留、挤占和挪用等问题,确保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四)开展社会事业发展情况审计。切实加强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了解各项政策的贯彻执行和资金运作,审查是否存在损害农民切身利益的违规行为;检查相关专项资金的分配是否公开、透明,使用是否合规;检查农村各类收费是否合理,相关的减免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乱收费、乱摊派行为。通过检查资金的来龙去脉,摸清乡镇“税—费—债”的财务结构,揭露、纠正资金在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各部门管好用好各项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真实、合法、有效。
    
    (五)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审计。加强对农村社区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农村电网建设等的审计,重点审查项目的计划管理情况、资金筹集情况,相关配套资金是否到位,资金拨付是否及时;审查项目支出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虚列工程项目、虚拟工程成本、虚报工程量、将其他费用列入工程支出等问题;审查工程决算是否真实、准确、合规,有无虚报冒领、高估冒算问题;审查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是否科学有效,有无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失浪费问题,促进资金效益的充分发挥。
    
    三、乡镇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
    目前,乡镇内审仍处于萌芽状态,审计的法律地位尚不明确,审计行为缺少明确的法律支持和规范依据,与国家审计、社会审计相比,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
    
    (一)法律依据欠缺,审计独立性不强。虽然不少地方乡镇设立了审计站或审计所,并充实了一些内审人员,但由于内部审计不是独立的执法机构,法律依据不足,很难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查处问题。同时,乡镇内审隶属于本级乡镇,受本级政府领导,在机构名称、性质、职责范围、人员编制及经费来源方面缺乏统一的文件规定,审计的独立性较差,在处理某些问题时,瞻前顾后,顾此失彼,审计的监督作用难以发挥。
    
    (二)重视程度不够,内审氛围不高。一是部分乡镇领导没有认识到农村审计工作的重要性,没有将其列入乡镇政府中心工作的位置上,缺乏对乡镇审计工作的重视,使乡镇内部审计“先天不足”。二是乡镇部门或村级干部对审计工作认识不高,配合不够,阻挠审计,致使审计执法力度弱化。三是由于经费不足、办公条件较差、技术手段落后等原因,致使乡镇内审发展后劲不足,内审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审计影响力和工作开展较弱。
    
    (三)人员知识单一,复合性人才较少。目前多数乡镇内审人员不足,有的从基层财会人员中选拔出来,虽然有较丰富的财会知识和经验,但缺乏系统的审计专业知识,有的分散于纪委、财务工作等岗位,身兼数职,审计工作具有明显的临时性和被动性;有的内审人员由于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观念,或徇私枉法,或害怕打击报复,提供与事实不相符的审计结论;有的由于缺乏专业训练、理论知识不够、知识结构单一等,制约了审计人员工作经验的积累,造成审计技术、审计知识得不到及时更新,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难以提高。
    
    (四)村级财务混乱,审计方法滞后。从目前的村级财务看,基层民主制度不够完善,有的村虽已成立了民主理财监督小组,但实际尚未发挥应有的作用;有的虽能做到及时公开,但透明度不够;有的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对公布的内容说明不具体,使村民看不懂、看不明白;有的会计核算仍使用传统的“流水账”方法,白条列支频繁,没有足够的原始正规票据作支撑,难以从财务账上看出问题的全面性,也不能全面反映客观事实,有的甚至连账也没有。而当前大多内部审计主要采取单纯从财务账上查找问题的方法,审计方式方法单一,很难从深层次上发现问题。
    
    四、规范乡镇内部审计的几点思考
    (一)健全制度,加强内审管理指导。一是参照国家审计准则,结合乡镇审计实际,制订一套切实可行的、操作性强的内部审计规范或指南,进一步规范农村审计程序,使乡镇内审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二是县级政府要从组织上为乡镇审计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在乡镇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和专职审计人员,由主要负责人亲手抓、总负责,保证内审部门独立行使职权,同时,解决好乡镇审计人员的编制问题。三是审计机关要遵照《审计法》及《审计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充分利用自身优势,采取经验交流、信息沟通、讨论座谈等形式,加强对乡镇审计的业务指导。四是增加乡镇审计投入,改善办公条件,加快乡镇审计信息化建设步伐,调动内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高度重视,营造良好审计氛围。一是乡镇党委政府、主管部门、涉农部门等领导重视和支持乡镇内审工作,特别是乡镇政府要支持审计部门独立开展审计工作,不说情、不加压,为内审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环境。二是增强风险意识,建立和完善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措施和办法,完善审计复核、审计质量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最大限度地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三是充分发挥审计的服务职能,通过加强与被审对象工作上的沟通和交流,让被审计对象认识到,内审工作不仅仅是监督检查找弊端,更主要的是服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结合实际情况,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为乡镇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四是通过工作宣传、结果公告等多种途径,努力争取社会各界,特别是农民群众对乡镇内部审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内部审计监督环境打下坚实基础。
    
    (三)转变理念,创新内审工作方法。一是摸清被审计对象的基本情况,通过调查、座谈和查阅有关资料等形式,了解乡镇各部门、村组织的工作特点、职责分工及财务管理等情况,为开展内部审计打下基础,避免审计流于形式。二是围绕工作中心,合理确定审计重点。由单一的财务收支审计转到多角度、全方位的经济活动审计,转到内控制度基础审计,由以监督为主转到监督与服务并重,发挥内审帮促作用,帮助财会人员尤其是村级财会人员理顺会计业务,建立健全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三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对于发现和揭露的问题,既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也不能人为地将问题扩大化。用调查研究的方法,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保证内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四)强化培训,提高人员业务素质。一是实行审训结合,坚持岗前培训、集中培训、以审代训等措施,结合审计工作实际需要,适时进行审前集中培训,以老带新,以新促新,逐步解决乡镇内部审计人员在具体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二是加强职业道德培训,定期组织乡镇内部审计人员学习《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及有关财经法规等,加强廉政建设教育,建立内管理、外监督的管理机制,确保依法审计,廉洁公正。三是坚持持证上岗,鼓励内审人员积极参加内审资格考试,系统掌握内部审计的专业知识,取得内审从业资格,持证上岗。四是提升乡镇内审人员的自身素质。内审人员除了学习内审专业知识外,还应当通过学习和实践,了解和掌握其他各种在内审工作中可能需要应用到的知识,努力扩充知识面,进一步开拓思路,增强认识和把握问题的能力,打造适应新形势需要的复合型人才。
    
    (五)加强监督,确保内审整改到位。一是建立内审联席会议制度。由镇纪检监察、组织、财政、农经、信访等部门组成,定期分析村级经济管理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交流和沟通,提高审计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健全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进一步明确村级财务、村干部经济责任、工程建设等审计的长效监督制度,把审计结果与部门和干部考核挂钩。三是建立审计整改督查制度。由镇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内审机构等单位组成联合督查小组,定期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审计建议的落实,确保审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总之,乡镇内审工作是保持农村大局稳定、保护农民切身利益的重要前提,只有本着“一审二帮三促进”的原则开展工作,实行边审边帮边落实,才能促使镇村基层单位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使其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才能真正发挥内部审计为基层服务的职能,保障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和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王霞)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