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视角下的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浅议
周赋(江苏省东海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03日】
字号:【大】 【中】 【小】
    【摘 要】 本文以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逐步分离、经营者受托责任的不断深化为主线和基础,分析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实施、方法、评价、报告、结果和问责等方面的转型变迁,探讨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与企业监事监督的协调发展,以及与被审计对象的和谐发展等问题。
    【关键词】  企业  内部经济责任  审计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审计的重要性日益凸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合理,内部审计独立性、权威性彰显,为有效实施审计监督、服务管理提供了有效的机构保障。公司非常重视内部审计,积极推进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通过设有专职内审机构来保障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审计部门隶属于公司董事会,业务上接受公司董事长的直接领导,全面负责公司的审计工作。
    
    一、营造良好的内部审计工作环境
    审计工作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公司其他行政部门和个人的干涉。主要负责对全公司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服务,为实现公司经营目标,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查找原因并督促完成,形成以问责促整改、以整改促管理的良性循环。企业高层应十分重视并支持审计独立履行职责,努力营造良好的审计工作环境。
    
    1、企业审计部门按照独立审计的要求开展工作,不受人为的影响,在工作中按照审计方案开展工作。
    2、审计部门开展各项审计项目都得到了企业高层领导的大力支持和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达的审计意见按审计工作程序均有审计主管领导或管理层领导的明确指示,相关意见按照明确整改时间,责任落实到部门、个人,予以逐项落实。
    3、根据审计工作的需要,配备了先进技术设备,如计算机、审计软件等设施,充分满足审计工作的需要。
    4、公司审计形成了人才流动的活水池,人才流动充分体现了审计工作的成效和公司领导对审计工作业绩的认可。
    
    二、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转型
    随着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企业改革的深化,企业经营者的受托责任也随之转型与发展:由财务责任发展到经营责任以及更为广泛的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企业经营者受托责任审计——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位、内容和方法等,也将随之转型和发展。
     
    (一)审计转型内容
    1、由以审财务为主转向以审机制、审控制、审风险为主
    2、由审结果为主转向审过程、审责任人的动机为主
    3、由审计部门实施转向审计部门为主,纪检监察、监事会和组织人事等多部门的支持与协作
    4、由常用审计方法转向账目审计、访谈问卷、定量测评和专家评议等多种方式并重
    5、由离任审计转向任前审计、任中审计与任后审计并重
    6、由“一把手”审计转向多层次经营者审计和多方面专项责任审计
    7、由财务指标评价转向财务指标与经济指标、生态指标、社会指标并重评价
    8、由评价会计责任转向评价受托责任、社会责任和角色责任并重
    9、由干部监管部门运用审计结果为主转向干部监管与经营管理、考核评价等部门运用并重
    10、由个人问责转向个人问责与企业整改并重
    
    (二)转型路径选择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要有大的作为,就必须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框架,加快审计转型。
    1、加快法制化进程,加大经济责任审计法律保障的建设力度。如前分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面临的困境和挑战,其制约因素突出体现在法制不健全、制度缺位,因此,要从宏观层面着手,力图制定出高层次、对全社会都有普遍约束力的标准化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体系,酝酿已久的《经济责任审计条例》要尽快出台,要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责范围,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相关法规的法律地位,从而保证审计机关依法独立履行职能。同时应解决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问题,比如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法规与干部任用考核的有关规定之间的衔接等等。
    
    2、推进经济责任审计从“财务型”向“绩效型”转变。绩效审计是现代审计的发展方向和审计转型的重要标志。经济责任审计从本质上讲就是绩效审计,也必须定位于绩效审计。各类经济责任审计都必须按照这个要求,真正转变审计理念,真正拓展审计视野,真正抓住审计重点,真正提升审计水平。一是必须更新审计观念,把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从传统财务收支审计中解放出来,积极探索以绩效评价与促进作为经济责任审计转型的有效途径。二是必须按照权责对等原则,贯彻温总理关于“财政资金运用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的指示精神,把全部政府性资金纳入了审计的视野,使得经济责任是建立在全部而不是部分的基础上,最大限度避免了审计的非客观性。三是干部任职期间,所在部门单位在其领导下能否体现科学发展观,应纳入审计评价范畴。
    
    3、建立交叉、联合审计和公开制度。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面广、关联度高、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审计机关在工作中要加强相互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指导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由于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较难处理各方面的关系,为了确保审计结果的独立、公正和客观,可否实行交叉和联合审计制度?值得思考。着眼于经济责任审计的长远发展,扩大经济责任审计的公开化程度是不可回避的战略选择。这种公开不仅包括结果的公开,也涵盖到审计实施以及审计评价等环节。
    
    4、从以往单一的集体问责向突出个人问责转变。近年来,我们在审计工作中,总是发现一些部门单位同类问题屡查屡犯,原因就是所在部门单位领导抱着侥幸心理,认为这是一种“集体行为”,既便查出来,大不了对单位进行处理处罚,对个人往往会“放一马”,失之于软,失之于宽。为什么会出现如此认识偏差,原因就是问责不够,尤其是个人问责制的缺失。这不免让民众感到些许失望,毕竟,他们不再满足于知道有什么问题,而是更多地希望知道这些问题将如何解决,责任人将如何追究?为了有效制止财经领域的违法乱纪行为,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同时树立审计威望,在今后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要以问责政府建设为导向,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尤其要突出“个人问责”。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违反财政法规、行政不作为、决策失误等方面的行政过错和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对责任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查处,使审计监督与行政监察、行政问责等切实有机结合起来。
    
    (三)努力探索风险管理评审模式,坚持重点审计与常规审计相结合,强化以基建工程造价审计、合同评审、内控管理评审为主的经济效益审计工作,在促进公司加强管理、完善内控、防范风险、提高效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1、以发现和识别风险为审计工作的重点
    审计部门应提出了初步构建风险评估框架的思路,并草拟了《全面风险管理办法》、《风险评估体系》,并以此为契机对单个项目进行了探索。对应收账款、采购风险管理、计算机网络及信息安全进行了风险识别、评估,通过评审辨别出了监控环节缺失风险、履约风险、质量风险引起的周期风险、合同评审风险、计划风险、时效风险、信息资产的价值及级别界定风险、物理风险、访问权限风险等,为管理层进行风险应对提供了参考依据,为进一步全面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做出了有益的尝试。发挥了对公司有关经营业务的经营风险进行评价和意见反馈的职能。开展了重大经济合同评审切实体现了事前审计,防范经营风险的作用。
    
    2、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为审计工作的重点
    审计工作紧紧围绕以企业经济为中心,始终贯穿生产经营管理这条主线,深入管理系统,剖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突出工作重点,围绕内部控制关键要素,实时开展内部控制管理评审工作。三年来,有重点地对公司物资采购、价格管理、销售管理、质量管理、子公司、分公司等关键流程进行了内部控制评审,查找各管理环节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并提出整改建议。一方面根据意见要求按时进行整改反馈,另一方面通过修订完善相关的制度,适时调整职能进行规范,先后修订了物资管理办法、招议标采购管理办法、营销管理办法、应收账款管理办法等。同时还加强了后续跟踪评审,为公司规范管理工作、提升管理水平做出的较大的贡献。
    
    3、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为审计工作的重点
    强化了对基本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基建审计工作以基建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为主线,重点突出对基建项目工程的施工进度、隐蔽工程、施工变更、工程进度款等情况的预(结)算审计,参与材料的认质认价及工程的竣工验收等工作,对于重大基建项目还建立了“内部审计与中介机构联合审计”的模式,形成了共同配合、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达到了较佳的审计目的。通过对基建项目全过程的监督,有效地节约了建设资金,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更好地促进了基建项目全过程的控制与管理。
    
    4、常抓不懈传统审计项目,重点突出,效果明显
    审计部门每年定期对投资子公司、分公司进行财务收支审计,在进行财务收支审计的同时,还对子公司、分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进行评价。财务审计与内控评审相结合的审计,使得公司内审的深度、广度得到了更进一步的拓展。为摸清被投资公司的家底,规范子公司、分公司的财务运作,进一步防范投资风险,规范企业管理,发挥了内部审计的作用。
    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根据对领导干部任期内依法履行各项职责情况,经营管理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执行国家财经纪律、财政法规情况实施审计,取得了良好成效。为公司任用、选拔领导干部提供了参考依据。为强化领导干部“依法经营、按章办事、廉洁从业、履行职责、诚实守信”方面发挥了内部审计的积极作用。
    
    (四)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内审制度,做到工作规范、办事高效,充分发挥审计服务职能
    1、企业审计工作形成了“以章建制,依制管理”的工作思路。从基本的行为规范抓起,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制度、标准的出台、修订,使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先后需要制定《内部审计管理规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基本建设项目内部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物资管理审计》、《对外投资审计》、《子公司内部审计》、《内部控制系统评审办法》、《财务收支审计》、《审计工作程序标准》、《审计档案管理办法》、《经济合同审计制度》、《关于严格执行审计整改意见的规定》等相关制度。
    
    2、严格遵循审计工作规定,按《内部审计准则》、《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程序规范,开展了内部审计质量自我评估。逐步健全完善了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实施了工作程序制及以自检、互检为主的项目三级复审制,即建立了从主任一级到组员一级的审计工作质量复核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责任到人,落实到位的审计工作质量保证体系。通过建立相应的责任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使得审计质量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同时在进行审计工作时向被审计单位提供审计工作纪律,并有明确的监督举报电话,在审计现场工作结束时还增加了由被审计单位给审计人员打分的工作内容,使审计工作处于监督与透明状态。
    
    (五)、注重审计人员培养,提高审计整体素质,成效显著
    审计是一项集专业性、知识性、政策性为一体的综合性管理工作。为提高审计人员业务素质和拓宽知识视野,不定期地组织内审人员学习新的财经审计法规,分析审计案例,除进行内部学习外,还派员参加内部审计师协会、南京审计学院等组织的培训班,注重知识的吸取和积累,并认真贯彻执行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制度和职业后续教育制度。
    
    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
    (一)与监事监督的协调发展
    监事要对经营者的受托责任进行监督,同是对经营者受托责任进行监督的监事监督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应该二者存其一,还是比翼双飞呢?笔者认为,是后者。因为监事是“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摘自《公司法》)。在一定程度上说,监事监督是通过“纠正与罢免”促使经营者的职务行为,使权利朝着有利于所有者利益最大化的方向行使。侧重说“否”,主要是约束监督。而经济责任审计是对企业领导人员(某个董事、经理或部门领导)的某个期间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检查,给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为其任用、考核和奖惩提供依据,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说,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是通过“评价与问责”促使经营者的职务行为,朝着有利于所有者利益最大化的方向发展。主要是激励监督;此外,监事监督是日常、无固定方法、一般无特定目标和期间的监督。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通过系统的、规范的方法,针对某一期间和某一目标(任期责任或专项责任等)实施的监督。二者各有侧重,职责也不同,互不能代替。但二者的目标一致,要解决的问题也是一致的,都是为了解决经营者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使其朝着所有者利益最大化的方向努力。因此,二者必将呈现信息共享、结果共用、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态势。
    
    (二)与被审计对象的和谐发展
    经济责任审计既与被审计经营者和谐发展,也与被审计企业和谐发展。经济责任审计运用科学、规范、系统的方法,客观地评价被审计经营者任职期间的履职尽责情况及其努力程度,并以此为主要依据决定该经营者的“得”与“失”,被审计的经营者因此获得公正的回报。经济责任审计就会由“我要审”,变成被审计经营者“要我审”的和谐局面,这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审计方法越完善,水平越提高,审计结果就越公正,被审计经营者就越欢迎,经营者“要我审”的欢迎支持度就越高;反过来,这也会促进经济责任审计不断完善审计方法,不断提高审计水平,从而,形成良性循环、和谐发展的态势。
    
    (三)与上级审计部门的和谐发展
    《审计法》第九条中规定“ 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业务以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为主。”。要搞好地方审计工作一方面要争取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外,还要努力争取上级审计机关的大力支持,审计业务是以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为主。因此,基层审计机关在业务方面要多方法多渠道采取措施争取上级审计机的支持,既然说基层审计的业务是受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为什么还说要争取上级审计机关的支持呢,主要是因为虽说基层审计机关与上级审计机关在业务上是领导关系,但与上级审计机关在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关系上来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以及审计管辖范围的不同以及各自审计任务的不同,在实际的审计工作中上级审计机关很难完全兼顾和按照《审计法》的规定真正要求履行领导下级审计机关的职责。因此,基层审计机关要积极自觉接受上级审计机关领导和支持,一是要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时既要考虑当地党委和政府的要求外还要无条件的接受上级审计机关下达的审计任务,并不折不扣的完成上级审计机关下达的工作任务,自觉接受上级审计机关有关审计计划的考核和有关审计质量的检查;二是在日常的审计工作中要对审计业务方面的事项多请示多汇报,得到上级审计机关有关科室在业务方面的对口指导;三是要积极配合上级审计机关对本级地方财政资金以及其他资金的审计,在审计中要配合上级审计机关做好与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工作;四是要及时报关审计统计报表以及报表分析和有关只有被审计经营者的得失与被审计企业的好坏密切相关,才算达到真正的客观、公正。经济责任审计使这种客观、公正得以实现。也就是说,经济责任审计使被审计经营者与被审计企业的利益方向趋同,效用函数差异趋小,正相关值趋大,这是其一;其二,经济责任审计要评判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意见,并督促整改,从而完善、提升企业。因此,经济责任审计与被审计经营者、被审计企业一起同步、良性、和谐地发展。(周赋)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