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国家审计监督的实践路径
刘俊(湖北十堰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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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严格的财务预算、核准和审计制度”,“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等内容的表述,不仅丰富了国家治理理念,也丰富了国家审计内容;既为审计工作进一步推动和完善国家治理提出了更广、更新、更高的要求,也为审计监督在更大层面上、更广空间领域发挥作用指明了方向。这就要求审计机关在完善国家治理格局的范畴内,加大对财政预算与执行审计,确保财政资金有效利用与规范管理,不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大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常态化审计,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建立公权力正确运行与使用的体制机制;加大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跟踪审计,确保政府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维护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加大对民生保障资金的审计,确保惠民利民政策得到有效落实与贯彻,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得到充分实现。审计机关要努力发挥好审计作为国家利益的捍卫者、公共资金的守护者、反腐败的“利剑”、权利运行“紧箍咒”的作用,不断强化审计监督服务职能,推动完善国家治理,为全面深化改革服务。

    一、围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强化对财政资金预算与执行的审计监督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中重要的一步,财税机制体制一直是经济发展的调节器,它的健全与否直接关系到经济能否健康平稳的发展。所以审计机关要正确的贯彻落实国家的财政法规与最新的税收动态,按照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在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运行等方面强化审计监督。一是认真细致的开展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对每年初制定的财政预算进行系统化的专业审计,对预算编制不合理,预算执行不到位,财政资金使用不规范,项目安排笼统等问题要及时给出审计建议,对需要整改的单位一定要监督其整改完成到位。加大对财政往来资金的清理力度,对财政出借的资金要及时催收,健全制度建设,规范审计程序。对某些财政审计的突出问题,要写成专报上报给当地政府,帮助规范政府的财政资金使用,完善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制度。二是积极探索实施财政联网审计。大力推进以财政联网审计为主的审计模式,通过与财政部门的数据共享,实现审计部门对财政收入、支出的实时性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预警,阻止违纪违规事情的发生,把审计监督的关口由事后提到事前,事中,强化对相关财政、预算单位和项目执行单位的数据横向与纵向比较,有助于发现深层次的问题,从而为实现审计目标,提高审计效率和保证财政资金的高效运用服务,也有助于财政资金的审计监督。三是扩大财政资金审计的成果应用程度。审计部门在审计完了之后要善于总结,帮助被审计单位规范管理,及时提出专业的意见供政府的决策者参考,实施一些制度的调整与变革,从而在根本上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

    二、围绕建立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强化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常态审计监督
    审计部门作为公权力的监督者与制约者,要善于拿起审计监督的利剑,斩断一切利用公权力谋取私利的链条。一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要稳步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用科学客观的事实证据来反映主要领导任期内的权力运行和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关注权力行使与责任落实,促使领导干部正确使用手中权力,减少腐败行为,有效保障国家权益,树立执政为民的廉洁形象。二是加大对“三公经费”的审计。审计部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要重点关注三公经费的使用与支出,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是否存在铺张浪费,支出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公私并用、变相支出等常见问题。对铺张浪费、巧改名目、私设小金库等违纪违法行为一定要一查到底、如实上报。注重将审计成果运用与推进反腐倡廉相结合,主动向组织部门建议,将审计成果与领导干部考核选拔相结合,确保干部“无病提拔”。三是探索完善审计与检察院联合办案机制。对在审计监督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审计部门要及时移送,绝不姑息。

    三、围绕提高政府投资绩效强化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跟踪审计监督
    审计是经济发展的卫士与参谋,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是审计的时代使命。审计部门要强化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跟踪审计监督,确保政府投资资金的有效利用,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一是狠抓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对一些重点建设项目,由于资金量大、工程耗时长,审计机关要实行全程跟踪审计,通过对项目前论证、施工合同、施工组织、建设管理、资金拨付等重要环节的审计,为政府节约项目建设资金,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二是强化政府投资监督与管理。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管理,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坚决打击围标串标、转包分包行为,规范建设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强工程监管,实行工程监理责任制和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制。三是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力度,严把预算关,控制拦标价,从源头上加强管理,切实开展好跟踪审计服务,防患于未然,为经济健康发展做好审计监督服务。

    四、围绕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的永恒承诺强化对民生保障资金的审计监督
    社会发展的成果由人民共享这份庄严承诺是历届中央政府秉承的宗旨,为老百姓谋福祉、让经济发展的成果永远惠及人民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根本宗旨。审计部门应该强化对民生资金的审计监督,确保惠民利民政策得到贯彻落实。一是加大对社会保障资金的审计。要对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住房保障和社会慈善事业等方面的资金实时监督,对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和惠农支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及时揭露和反映影响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揭示和反映资金分配不合理、管理不严格、制度不完善,以及政策落实不到位、目标未实现等问题。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要分清责任,落实整改主体,提出整改期限,保障群众对社会保障资金的监督权益。二是加大对扶贫资金的审计监督与督促整改工作。审计要关注扶贫资金的筹集、管理、分配、使用,对挤占挪用扶贫资金、拨付不及时、未按规定实行招投标等问题,审计机关都要及时提出审计建议,促进国家扶贫政策的贯彻落实,促使有关部门加强对扶贫资金有效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三是加大对“三农”、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民生专项资金审计。实施动态跟踪审计监督,找准审计项目的着力点,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审计工作的“风向标”和“指南针”,做到资金投向哪里,审计就监督到哪里,有效地开展民生资金审计工作,促进建立科学合理、导向鲜明的民生资金管理体系,引导各级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让人民生活得更加美好。(刘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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