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构建惩防体系建设长效机制
周兵(驻福建省审计厅纪检监察室)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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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中央纪委即将出台《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审计机关如何按照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有效发挥“免疫系统”的预防、揭露、抵御功能,对改善国家治理、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今后一段时期,审计机关应在三个方面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依法治腐、依法防腐,为在更高层面发挥审计在促进和完善国家治理中的“免疫系统”功能和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提升反腐倡廉合力。一是健全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严肃审计整改报告制度。由有关部门联合组成审计整改情况检查组,强化审计整改的跟踪检查,推动审计整改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进一步提高审计的整改成效。二是建立完善审计案件线索和移送事项的协查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司法、纪检监察及其它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和完善情况通报、案件(事项)移送和协同办案工作机制。审计机关在移送案件(事项)前,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到移送的案件(事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正确,以保证移送案件(事项)的准确性。案件(事项)移送后,各执纪执法和司法机关要完善信息反馈机制,及时与审计机关做好沟通,要求审计机关做好证据补充,提供专业支持。案件(事项)查办后,要将有关案件(事项)查办情况向审计机关反馈。定期召开审计、司法、纪检监察及其它执法部门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实行信息资源共享,形成坚强合力,提高案件(事项)的“命中率”。三是建立审计成果应用共享机制。审计监督作为一项综合性、高层次的监督活动,其监督成果具有广泛的利用价值。探索建立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行政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之间的审计成果应用共享机制,进一步促进审计结果深度开发,充分发挥建设性作用。四是推进审计公告制度。从立法层次上逐步完善审计公告的制度管制与执行约束,进一步强化审计公告的范围、程序和时限的硬约束。通过多种形式发布审计公告,让公众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有关情况、审计结果和审计建议等内容,对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等方面,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监督。

    二、积极构建惩防体系建设长效机制,努力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一是不断完善源头防腐制度体系的建设。围绕审计权力运行主线,进一步组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完善风险防控的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规范审计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围绕审计回访检查发现的问题,修订审计外勤经费自理管理办法和审计纪律自报制度,建立审计组进点前签订廉政责任承诺书制度,增强审计人员执行“八不准”纪律和各项廉政规定的责任感;探索加强和改进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从源头上解决数量问题和质量问题,节约审计成本;落实中央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制定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制度,修订完善审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继续推行“阳光审计”工程,落实审计公开制度,继续推进以联网审计为重点的信息化建设,注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预防腐败工作;推行审计项目廉政档案制度,作为制度廉洁性评估和考核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的一项重要依据。二是着力提升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效性。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教育,通过抓好党章学习,增强党员意识;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反腐倡廉主题教育活动,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用权理念、道德理念、廉洁理念、自律理念,自觉践行执审为民、廉洁从审;坚持以岗位廉政教育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落实审计组审前警示、审中提醒、审后讲评和“四必谈、一堂课”廉政教育制度,增强审计干部防范岗位廉政风险的意识和能力;持续推进审计廉政文化建设,切实做到“环境颂廉、教育倡廉、活动兴廉、载体传廉、制度保廉”。加强廉政文化理论研究,注重培育和树立廉政建设的先进典型,推广工作经验,营造浓厚的“审计清风文化”氛围。三是深入开展廉洁从政专项检查。对领导干部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规定,加强对有关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重点审计项目廉政检查工作,有针对性地选择若干重点审计项目开展廉政回访或廉政跟踪督查,了解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的情况,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问题。有条件的地方可邀请特约审计员、民评代表等参加廉政检查工作。四是深入推进审计机关政风行风建设。深入推进学习型审计机关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尽快培养一批查核问题的能手、分析研究的高手、计算机应用的强手和内部管理的行家里手,着力解决好干部队伍能力素质问题;加强对审计系统纠风和民评工作的统一谋划、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和督促考评,形成整体合力,系统联动,务求成效;结合审计职能做好纠风工作,切实纠正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维护民生民利,促进社会和谐。同时要注意纠正审计系统内部损害被审计单位利益的行为,优化服务环境,树立机关良好形象;切实抓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大力推进以被审单位评议审计机关为主要形式的民评工作,重点突出问题整改,既要抓重点选题整改,又要抓个案整改,整改面要达到100%。抓好群众意见征求环节,特别是要加强与民评代表的沟通联系。五是切实规范信访举报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完善信访举报工作机制,认真做好信访举报件初核工作,每年初核率要达到60%以上。重点加大对以审谋私、违反审计纪律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在核查中,一方面注重澄清不实反映,保护审计人员依法履职的积极性,另一方面通过查处问题,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三、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作用。要认真履行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一是认真完成惩防体系建设任务。结合各地惩防体系领导小组、纠风办部署审计机关的反腐倡廉任务,坚持把落实反腐倡廉决策部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与审计工作紧密结合,重点围绕促进经济科学发展、防范财政风险、促进改善民生、促进提高投资项目管理水平和效益、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和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履职等六个方面,加强审计监督,及时揭示和反映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强干部监督和管理、完善国家治理提供科学依据,发挥审计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二是完善惩防体系规划。要认真回顾《2008~2012年惩防体系建设实施办法》落实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同时,高起点地谋划审计机关新一轮五年惩防体系建设规划,把审计机关惩防体系建设不断推向深入。(周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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