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区级全口径财政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思考
李圣尧(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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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口径财政预算决算是财政管理的重要环节,既体现了政府在特定时期所要实现的财经目标,也是国民经济发展成果的综合反映。为了更好地发挥财政预算决算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加强人大部门对财政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就如何加强区级全口径财政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谈几点认识和体会,以供研究探讨:
    
    一、全口径财政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近年来区县在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和加强全口径财政预算决算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加快了财政改革创新和公共财政体系建设,也不断重视和加强了对全口径财政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工作力度。但在审计工作中也发现在全口径财政预算决算管理和审查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需要引起重视。
    (一)在预算编制审查监督方面。一是目前大多数区县财政部门向本级人大提交的财政预算草案通常收支内容仅列示到“类”级,没有“款、项、目”的具体内容,容易导致“外行看不懂、内行说不清”,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也无法进行实质性审查;二是存在未将上级补助收入、转移支付及对下级的返还性等支出列入本级预算的情况,造成财政收支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差较大,容易引起部分财政资金脱离区人大监督,形成财政资金可能出现分配使用不均或闲置的情况;三是由于受客观情况和条件的制约,在编制全口径财政预算时,财政部门对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均进行了编制,但仍存在不单独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情况。这既不利于政府公共财政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也容易导致人大审查监督出现“盲区”。
    (二)在预算执行和决算审查监督方面。一是部分财政预算收支管理欠规范,存在部分财政收入未及时缴库和部分财政支出未按预算规定用途使用的问题,容易造成财政收支决算数和预算数出现偏差,影响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绩效性;二是部分财政资金往来长期得不到清理,使得账户余额长期未发生变动,部分财政资金面临无法收回的风险将成为损失或长期沉淀在账面将影响资金使用效率;三是地方政府性债务有逐年加大的趋势,客观上给财政预算决算造成一定的压力,容易造成地方财政出现不容忽视的潜在风险。
    
    二、加强全口径财政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建议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促进全口径财政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工作,建议从以下几点加以改进。
    (一)增强财政预算决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绩效性。一是对预算草案的形式及内容的详细程度可提出明确的要求,最好能提交细化到“目”的预算草案,不断提高预决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切实增强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的实效性;二是应将上级补助收入、转移支付及对下级的返还性等支出列入本级预算,并尽快编制单独的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细化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继续深化预决算管理制度改革;三是建议上级人大尽快修订和完善预算法,区县也应尽快研制出台全口径财政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办法和相关的绩效评价办法,以促使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新情况,进一步规范和提高政府理财的科学性和绩效性。
    (二)强化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的严肃性和规范性。一是要加强对财政预算收支的管理,按照规定组织各项财政收入及时入库,强化收入管理,同时要严格按照预算安排的支出用途使用财政资金,控制支出范围,确保预算支出执行真实、规范,以提高区县财政预算收支核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二是要切实加强对财政资金的往来清理,应制定积极有效措施,进行认真分析,及时核对和清理,为统筹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财力保障,保证财政资金运行的安全性和效益性;三是要科学规范管理政府性债务,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在落实偿债机制和手段、预算按比例安排偿债准备金的同时,按照“谁用款、谁还款、做好融还平衡”的原则落实偿债资金的来源和偿债责任;四是要进一步理顺审计监督机制,在充分保障审计经费及力量的基础上,规定财政部门对审计部门在当年“同级审”中发现的问题的处置程序及时限要求,对屡查屡犯的问题应坚决杜绝再次发生,严肃审计成果的转化和利用,通过支持审计部门的工作来进一步深化和促进我区的全口径财政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工作。(李圣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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