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 开展农村信用社审计
吴艳山(江苏省徐州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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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公布,这是新世纪以来指导“三农”工作的第9个一号文件,是党中央关注三农、支持三农的总体纲领。文件包括“加大投入强度和工作力度,持续推动农业稳定发展;依靠科技创新驱动,引领支撑现代农业建设”等六个方面。在这其中,加大财政用于三农支出的力度是一个关键,也是审计部门关注的重点。
    我们在对农村信用社的审计过程中,贯彻落实一号文件的实质精神,以增加涉农信贷支出、调整投向、提高贷款资金使用效益为重点,有效发挥地方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职能,使之成为国家财政资金的有力补充。

    一、去伪存真,提高效益,审查涉农贷款真实性、合规性。

    农村信用社作为地方金融机构,其服务三农的职能非常突出。审计过程中,应把落实支农惠农政策情况和审查涉农贷款的真实性作为重点,按照人民银行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等相关文件确定的口径,严格核对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城市企业及各类组织涉农贷款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重点关注近两年新增的大额贷款,特别是城市企业和城镇居民的涉农贷款真实性,通过抽查档案和延伸贷款使用单位、农户,检查贷款主体是否合规、贷款用途是否属于支农项目,审查是否将不属于涉农的归入涉农贷款。一方面查处信贷资金被违规挪用于非农领域等问题,另一方面对涉农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解分析,通过提高信贷资金的使用效益来降低信用社的资金风险。

    二、落实政策,用好补贴,审查涉农贷款财政补贴真实性,准确性。

    各级政府为了建立和完善财政促进金融支农机制,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和激励县域金融机构加大涉农信贷投放,支持“三农”发展,先后出台了“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财政促进农村金融改革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等文件。审计部门在确认涉农贷款真实准确的基础上,一方面核实信用社申报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和风险补偿等财政补贴的准确性,杜绝虚假贷款骗取补贴的现象,另一方面帮助农村信用社用足政策,比如通过设立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增设县以下地区分支机构或营业网点、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农村金融人才培训、开展涉农担保业务、发放农民创业贷款、重点扶贫贷款等多项措施,获取更多的财政补助和奖励,推动信用社加大涉农信贷投放的力度,提高信用社服务三农的积极性。

    三、开源节流,调整投向,压降信用社用于国家限制行业的信贷投入。

    在目前在适度从紧的信贷政策下,信贷总体规模有限,应通过减少国家限制行业的信贷投入,腾挪额度,更好地为涉农信贷提供服务。审计时应检查信用社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的情况,审查高能耗、高污染排放行业和产能过剩、房地产行业贷款的发放和控制情况,并通过抽查和延伸关联交易和关系人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防止贷款资金转移到这些行业。尤其是房地产行业,应严格按照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的有关文件,审查是否发放“四证”不全、资本金比例不到位的项目贷款、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或通过虚假按揭贷款等方式流入房地产项目等违规情况。通过减少限制行业的信贷发放,做到开源节流,并按照一号文件的要求,推动信用社调整信贷投向,增加对农业研发和科技成果落地项目贷款的投入,推动农业科技跨越发展,加大对粮食生产、农副产品生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农业生产,对农村危房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农村公路建设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等各方面的资金投入。

    农村信用社项目审计时应紧紧围绕中央一号文件的中心思想,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加大涉农信贷投入为基础,配合政府在农业科技投入中的主导作用,以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为立足点,为国家支农政策的有效落实打下坚实基础。(吴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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