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视角下住房公积金具体业务环节中的内部风险控制
梅志新(湖北省武穴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9日】
字号:【大】 【中】 【小】
    加强内部风险控制是保障住房公积金安全的重要措施,建立一套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既是资金安全体系的保障,也是满足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其核心是建立一套良好的具体业务环节中的内部控制制度,从而实现公积金管理部门信息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降低住房公积金资金风险,更好地保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的利益。笔者结合审计经验,就住房公积金内部风险控制的现状和原因作出分析,并就加强管理提出对策。

    一、住房公积金内部风险控制的现状

    1、风险管理意识缺失。当前,部分管理者没有充分认识到内部控制是现代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际工作中关注得更多的是完成年度缴存任务,实现归集和贷款,忽视基金存缴、投资、增值、支取、回收、贷款等环节的管理和控制,只重视事后的检查监督,不重视事前、事中的预防控制;只重视开拓业务,不重视自我约束、自我防范,埋下风险隐患。
    2、专职内审机构缺位。现有的住房公积金内部审计体制不完善、不健全,没有设立专职内部审计机构,没有配备专职内审干部,造成内部审计监督的薄弱和缺位。
    3、内部会计控制缺力。有的管理单位采取家长式管理,特别是由于编制紧张、人手不够,公积金交存支取和会计业务往往由1人或2人办理,不能形成相互制约的监督和防控机制,造成财务管理整体混乱。
    4、内控信息化管理缺乏。目前,住房公积金行业没有一个统一的覆盖业务处理信息、内部控制、风险检测评估等环节的信息反馈和交流平台,从上到下对信息化建设投入不足,以致各级管理层之间缺乏充分的信息交流,不利于内部控制的组织实施。
    5、内控建设进程缺速。有的地方内控措施不全,尚未建立比较系统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控评价标准,有的地方制定的措施与实际脱节,操作性不强;有的虽已建立较全面的内部控制制度,但执行不够,制度落实不力。

    二、住房公积金内部风险控制现状的成因

    1、管理层缺乏风险防范考核机制。未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考核指标和责任追究机制,如对违规转移公积金存款、违规发放贷款、违规进行投资等案件,事前未预防范,未排除风险隐患,而酿成大案的,相关人员应承担何种责任,如何追究尚无明文规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职务和待遇与风险防范工作紧密挂钩。因而不重视内部控制,或者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亡羊补牢”,导致内部控制管理真空。
    2、执行层缺乏有效的执行主体。内部控制依赖全员控制,人人都是内控主体,但是最有效的还是依靠内部会计控制和内部审计控制以及授权审批控制。会计人员作为内部会计控制的执行者,其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会计控制的质量与成败。由于对财务人员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没有跟上,财务人员普遍缺乏内部会计控制技能和操作规范,缺乏控制责任心;加之前几年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机构改革中人员编制不足等原因,会计岗位设置和人员配置不当,业务交叉过杂,职责不明,一次业务需几个经办人完成的一个人替代了,形成了漏洞和防范工作未紧密挂钩,妨碍了内部会计控制作用的发挥。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关系到高层次审计监控的目标的实现,而管理中心内审人员大多未受过专门培训,地方公积金管理中心一般未设立专门的内审机构,也未配备专门的内审人员,内审人员多为兼职,在实际工作中将大部分精力投入到财务工作,如会计报表等数据的真实、合法性的审查,真正深入到管理领域的较少,在审计中难以从账面上发现深层次的问题。
    3、行业管理缺乏统一内控规范。由于受到属地管理的影响,住房公积金行业尚未形成一套统一、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三、加强住房公积金内部风险控制的对策

    构筑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就是要让内部控制不仅覆盖一个流程、一个领域,而以灵活多样的形式渗透到整个住房公积金各项管理和业务流程的方方面面,让内部控制制度来主动进行事前预防,从源头上控制风险,不给违法违规者留下可趁之机。
    1、住房公积金归集缴存环节的控制。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住房公积金归集缴存情况的清理登记,特别是加强对票据及资金划转运行中途环节的控制。指定专人管理票据及资金进账,实行财政部门领据、核据,财会科室专人管据,归集人员开据,分管领导每周核据作法。只收转账支票,不收现金;只收进账单,不收现金支票,归集支票当天交银行进账不过夜,所有票据日清月结。在此环节,管据和归集人员属不相容职务应当分离。即领据、管据、开据与收款进账、存款记账、审核复核业务由不同岗位人员办理。
    2、住房公积金支取环节的控制。严格规范支取业务操作规程,核实购房情况是否属实,防止套取、骗取住房公积金情况的发生。加强对委托代理支取业务的管理,这是支取环节的一个高风险区域,要在核实了委托代理关系及确认支取手续齐全后,将经批准支取的住房公积金通过转账方式拨入被代理人本人的银行存款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支取,以防住房公积金被恶意冒领,造成资金安全风险。在此环节,支取业务的受理、审查、复核与审批和付款属不相容职务,应当分离,不能由1人办理或者代办、代签,更不允许代受益人收款。
    3、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环节的控制。一是在贷款发放环节要坚持“审贷分离,分级审批”原则,坚持做好“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要充分利用央行征信系统,对借款申请人的信用情况——把握,要逐笔核实购房情况和抵押物的真实情况,及时掌握抵押物的拆迁信息,签订从抵押赔偿款中优先受偿的协议,避免抵押物价值损失。要杜绝发放人情贷款、逆程序贷款,要做好贷前与银行前台录入信息的核对工作,避免银行录错还款方式或还款年限,给贷款回收造成不便。二是在贷款回收环节要指定专人负责贷后跟踪管理工作,采取五级分类办法催收逾期贷款,建立逾期贷款台账。特别要严把还贷第一关,安排专人对首期不能正常还贷的情况进行跟踪,查明原因,充分利用银行系统自动发送催收短信,降低非主观原因造成逾期贷款的可能。在此环节,贷前调查与贷款审批及贷款发放业务的具体经办属不相容职务,应分别由不同岗位人员根据各自职责办理。
    4、住房公积金财务资金结算环节的控制。一是除建立财务分析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日常的财务分析活动外,还要建立财务预警指标体系,要善于挖掘指标变化背后的本质原因,达到风险控制的目的。二是完善以资金管理为中心的管理体制。首先是货币资金的管理,要定期检查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情况,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防止空白票据遗失和被盗用;其次是制定资金调度管理办法,定期做好资金使用计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再次是要加强对抵债资产、抵贷资产、抵金资产等实物资产的管理,进行定期盘点和评估。三是对财务管理模式从单纯的“账务处理”型  升级到“价值创造”型,定期分析实现增值收益的最佳组合途径。当然,在重视经济价值创造的同时,还要重视社会价值的创造。在此环节,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应由出纳以外的会计人员编制;出纳不能兼任的职务有: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及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等;对预留银行印鉴多人分管也是非常重要的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在此环节,审计、会计和出纳是不相容职务。
    5、管理中心经费核算环节的控制。要加强经费预算,扭转重预算编制、轻预算执行和控制的错误观念。在费用预算的编制中尽量采取零基预算,以挖掘降低费用的潜力,同时采用“月预算、季考核、季分析,跟踪管理”的办法进行滚动预算,适时调整修订预算值,要思路明确,突出重点,建立预算执行台账,避免预算执行过程监管缺失。在此环节,财务预算的最终制定与具体执行分属不相容职务。
    6、住房公积金科技信息保障环节控制。一是会计软件应具有完备的操作日志和必要的系统记录功能,以便业务人员和内部审计人员进行查询和跟踪检查。二是要高度重视电子档案、电子数据的异地备份工作,建立双数据中心或实现全省集中备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此外还要完善电子档案资料的借用和归还手续,确保档案安全可靠。在此环节,系统管理员、操作员和维护人员属不相容职务,系统后台或者网站操作员不得兼任会计及审核工作,这是防止篡改数据,保障系统安全的需要。
    在以上各业务环节中的内部控制活动执行过程中,要结合内部审计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稽核检查。同时,结合建立岗位责任制,对重要岗位进行岗位轮换、建立回避制度等方式,以进一步强化制约与监督。(梅志新)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