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家审计风险的特征、成因及防范对策
姚海峰(湖北省宜都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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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加速市场化和市场经济运行的日趋法制化、规范化,审计风险已成为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所必须认真对待的重要课题。只有充分认识和积极防范审计风险,才能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审计机关的职责。本文从国家审计风险的涵义、特征和表现形式入手,分析了审计风险的成因并提出了防范审计风险的对策
    关键词:审计风险  特征  成因  防范对策

    国家审计作为社会经济运行的监督系统,是通过对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依法进行客观、公正的审查和评价而实现其职能作用的。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加速市场化和市场经济运行的日趋法制化、规范化,审计风险不再是一个理论概念,它已实实在在地摆到了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面前,并成为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所必须认真对待的重要课题。只有充分认识和积极防范审计风险,才能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审计机关的职责。

    一、国家审计风险的涵义、特征及表现形式

    (一)审计风险的涵义

    审计风险是指审计过程的缺隙导致审计结果与实际不相符而产生损失或责任的风险。由于审计人员的意见或结论是建立在一种职业审查和专业判断上,因而总存在着偏离客观事实,甚至与客观事实完全相反的可能性,也就是说审计结论在一定程度具有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有时给利用审计结果的各关系方带来损失,导致审计人员需要对后果承担责任,这种可能性就构成了审计风险。国家审计风险是指审计机关及其审计人员没有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实施审计,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报表和履行相关职能的情况发表不恰当的意见和评价,或是对被审计单位做出错误的处理处罚决定,而给国家审计机关带来某种损失的可能性。

    (二)审计风险的特征

    1.客观性。现代审计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采用抽样审计的方法,不论是统计抽样还是判断抽样,若根据样本审查结果来推断总体,总会产生一定程度的误差,都要承担一定程度的作出错误审计结论的风险。即使是详细审计,由于经济业务的复杂、管理人员能力水平等因素,仍存在审计结果与客观实际不一致的情况。因此,风险总是存在于审计活动过程中,人们只能认识和控制审计风险,降低其发生的频率和减少损失的程度,而不能完全消除风险。
    2.普遍性。审计风险是通过最后的审计结论与实际的偏差表现出来,但这种偏差是由多方面的因素引起的,审计活动的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导致风险因素的产生,有什么样的审计活动,就有与之相适应的审计风险,并会最终影响总的审计风险。因此,审计风险具有普遍性,它存在于审计过程的每一个环节,任何一个环节的审计失误,都会增加最终的审计风险。
    3.潜在性。国家审计机关及其审计人员责任的存在是形成审计风险的一个基本因素,如果国家审计机关及其审计人员虽然发生了偏离客观事实的行为,但没有造成不良后果,没有引起相应的审计责任,那么这种风险只停留在潜在阶段,而没有转化为实在的风险。审计风险是在错误形成以后经过验证才会体现出来,假如这种错误被我们无意中接受,即不再进行验证,则由此而应承担的责任或者遭受的损失实际没有成为现实。所以,审计风险只是一种可能的风险,在一定时期里具有潜在性,它对国家审计机关及其审计人员构成某种损失有一个显化的过程,这一过程的长短因审计风险的内容、审计所处的法律环境、经济环境和社会公众对审计风险的认识程度而异。
    4.偶然性。审计风险是由于某些客观原因,或审计人员并未意识到的主观原因造成,即并非审计人员故意所为,审计人员在无意中接受了审计风险,又在无意承担了审计风险带来的严重后果。肯定审计风险具有无意性这一基本特征非常重要,因为只有在这一前提下,审计人员才会努力设法避免减少审计风险,对审计风险的控制才有意义。
    5.可控性。尽管审计风险是客观存在和不可避免的,而且产生于审计的全过程中,受诸多因素综合影响,但只要掌握了审计风险的产生原因、背景、影响因素、运行特点和规律等,我们就可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审计活动过程中的风险产生因素,如规范审计活动的外部环境、强化审计项目质量管理、提高审计从业人员素质、完善审计程序和技术方法等,最大限度地降低审计风险,从而实现对审计风险的有效控制,将最终审计风险控制在较低的、能被接受的水平。

    (三)审计风险表现形式

    1.审计抽样风险。从理论上讲,抽样风险所选取的样本,应该具有代表总体的性质,但在实践中由于各种主观原因,造成样本能在多大程度上代表总体尚不能确定,尤其是当前我们大多是采用判断抽样的方式,由于部分审计人员经验和知识不足,抽样误差很大,可能存在审计取证不完备、审计检查不全面、审计意见和结论不准,出现了错误判断为正确或将正确判断为错误的情况,形成存伪风险或弃真风险。
    2.审计取证风险。审计证据在审计活动中举足轻重,审计结论需要审计证据来证实。在审计过程中,审计证据从数量和质量上都无统一标准,往往靠审计人员来主观判断,从而生产了主观的偏差。这些都可能形成因证据不足、不全、不实而导致审计结论失准的恶果,从而产生风险。
    3.审计评价风险。取得审计证据后,必须运用一定的评价标准、依据来衡量、判断被审计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因市场经济不断健全,一些旧的法规制度不再适用,一些新的法规制度尚未出台或尚未成熟,一些需要修订的法规制度尚未完善等。这些都会导致审计风险。
    4.审计处理处罚风险。审计机关有权对被审计单位违纪违规的行为进行处理处罚。但是,若依法应该处理处罚而没有处理处罚,或者审计处理处罚没有法律依据或依据不当,或者应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处罚,而是审计机关直接实施了处理处罚,就会产生审计处理处罚风险。

    二、国家审计风险的成因

    现阶段形成国家审计风险的因素很多,大体可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审计对象的复杂性和审计内容的广泛性

    按照《审计法》的规定,本级政府、各部门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国有企业、中央银行和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国家的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国家建设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的事项,都是审计监督的对象。对这些纷繁复杂的审计对象,审计机关要通过检查,形成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做出正确审计结论的难度可想而知,产生审计风险也就不可避免。

    (二)审计技术手段和审计方法存在局限性

    现代审计广泛运用抽样审计技术,从理论上讲,抽样风险必然存在;从实践看,当前较多是采用判断抽样,因而抽样风险的概率更大。一方面,现代审计方法强调审计成本和审计风险的均衡,努力追求最高的审计效率,所采用的审计程序以允许存在一定审计风险为必要前提。而且,抽样审计方法和分析性复核方法的应用已贯穿于整个审计过程中,抽取的样本与代表的整体、主观的结论与客观的事实之间的偏离在所难免,因而审查的结果必然存有一定的误差。另一方面,虽然近年来计算机辅助审计在审计工作中已经日益得到应用,但是手工对账、判断抽样依然是基本的方法。由于审计人员的经验和知识的不足,判断抽样误差很大,极易遗漏重要的审计事项,造成抽取的样本不能代表总体特征,审计风险势必增大。

    (三)审计职业能力的有限性

    审计能力的相对有限,包括审计法定职权的有限性和审计人员综合素质局限性两个方面,这使审计完成任务的能力难以达到社会的全部期望和要求。因此,审计能满足社会需求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审计能力与社会和公众的需求之间总存在一个“期望差”。同时,作为高层次的审计监督,要求审计人员是高层次的德才兼备人才,必须具有高尚的品德,正直的人格和一丝不苟的工作精神;必须具有扎实的会计、审计、法律知识和计算机辅助审计技能;必须具有敏锐的分析能力和准确的判断能力。如此等等,实际上由于种种原因,审计人员并不是人人都能够达到这样的工作责任心和职业关注要求,这也就不可避免地会限制审计工作的开展,影响审计质量。

    (四)审计主观因素影响

    一是审计风险意识淡薄。目前,审计机关虽然有风险意识,但因实践中现实风险的表现不明显,所以审计人员在认识上普遍存在着重任务轻风险的现象,其实这是最大的审计风险隐患。表现在审计机关内部,统筹、协调、综合管理等环节,均未能适应审计风险管理的需要。二是审计队伍素质参差不齐。有的审计人员未能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甚至滥用审计处理、处罚权的现象仍然存在。随着改革不断深入,新业务、新制度层出不穷,审计人员缺乏相关业务管理经验,仅通过审计项目对财政改革、投资决策、行政管理、市场运作等进行接触和理解,使审计人员的思辨能力、创新能力都面临考验。三是审计行为不规范。从开始立项到落实审计意见和决定,实施审计工作要经过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和审计报告三个阶段,每阶段都有很多环节,只要某个环节的审计行为不规范,都会产生风险。审计立项超出职责范围,审前调查不够充分,审计实施方案缺乏针对性,审计证据不充分,法规运用失当,审计判断、审计评价失准,问题定性失误,审计处理宽严失度,甚至违规处罚以及滥用审计处理、处罚和强制措施权等等,都会直接引发审计风险。

    (五)审计法律环境的影响

    法律在赋予审计监督权利的同时,也使其承担着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已出台的《审计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及《刑法》等有关法律中,分别对国家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在审计中的行为作出了规定,由于违规操作或对问题落实不清,损害了被审计单位的合法权益,就可能引起行政复议,或被推上法庭,从而形成审计风险。另一方面,我国当前的审计法规体系还不够健全,主要是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对滞后,使审计人员面对审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无法可依,也形成了审计风险。

    (六)审计管理体制制约

    我国地方审计机关接受地方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双重领导。地方审计机关是地方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其经费由地方财政拨付,人员隶属于地方政府管辖;但同时,法律又要求审计机关对地方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这种体制和管理方式,必然影响到审计独立性的发挥,从而产生风险。

    三、国家审计风险的防范对策

    审计风险关系到审计意见和结果的客观公正性,关系到审计机关的权威性和社会形象,如果不认真对待将危害审计事业健康稳步发展。防范和化解审计责任风险,主要应从审计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上入手,着力加强审计机关的“人、法、技”建设,全面提升审计执法能力和水平。

    (一)强化国家审计机关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我国现行的审计领导体制是审计机关设在政府,是国家行政机构的组成部分。审计署对国务院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这种审计体制在实际运行中,难以解决地方保护和行政干预审计监督问题,削弱了审计机关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在同级财政审计中,面对政府领导和自身经费来源的财政部门时,在经济责任审计中,面对同一级别甚至更高级别的党政领导干部时,审计机关更处于尴尬境地,往往无法全面真实反映出审计情况和结果,同时也加大了审计责任风险。因此,随着社会政治经济进步,适时推进审计体制改革,如审计机关改为隶属于立法部门,直接对人大负责和报告工作,并对地方审计机关实行垂直管理模式,将更有利于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促进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并从深层次解决影响审计风险的一些管理体制上的症结。

    (二)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提高审计人员的整体素质

    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直接关系到审计事业的发展,是进一步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的根本点。因此,一要继续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和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审计干部队伍政治素质。二是建立审计人员后续教育制度,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针对审计工作需要,系统的、有计划的组织高层次业务培训,不断更新与审计相关的各种知识,以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三是提高审计人员的道德素质。道德要求与法律规范是相辅相成的,通过培养审计人员的敬业精神,做到客观公正,廉洁从审,是提升审计干部队伍素质、防范审计风险的重要环节。四要加大人事制度改革力度,通过实行公开选拔、优胜劣汰、竞争上岗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建立起干部选拔任用机制。通过扩显不同责任岗位如审计组长、主审与成员的收入差别,建立起利益激励长效机制。只有充分调动审计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激活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才能不断开创审计工作的新局面。

    (三)加快审计信息化建设提升审计技术水平

    面对当前信息和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审计机关应高度重视信息技术在审计工作各个环节的开发和应用,要逐步运用计算机、数据库和网络等现代技术手段,实施审计监督,实现审计工作规范化、数字化和网络化。一方面要立足实际需要,适度超前推进信息化系统建设;另一方面要注重实效,在实际运用上下功夫,促进信息化建设向现实审计生产力的转化。与此同时,大力开发满足业务需要的审计应用软件和信息资源系统,建立起审计常用法规、审计项目档案、审计统计等信息资源库,积极探索远程联网审计模式。以科学的发展观,不断创新和拓展审计技术和方法,提高防范和控制审计风险能力。

    (四)建立健全有效的质量控制体系

    严格按照《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的要求实施审计,强化审计步骤和程序的风险管理。一是在方法上,利用计算机程序,针对不同的审计阶段,建立审计准备、审计方案、审计日记、审计证据和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草案、审计信息发布和总结等各环节的质量控制流程。利用软件系统提供的操作权限、控制功能,在各审计环节设置质量控制点,在计算机系统内使未履行该步骤程序的,无法进入下一个环节,使审计质量监督更加规范有效。二是通过对审计机关外部审计质量控制的检查来达到对审计质量责任的控制。三是建立审计项目质量为考核指标的导向制度,使审计人员逐步强化审计质量的意识。四是成立审计质量检查委员会,监督检查审计项目质量,评估和追究责任,切实起到对审计质量的制约作用。

    (五)进一步规范审计程序

    进一步规范审计作业程序,积极探索内控制度审计等现代审计程序,确定审计重点,将抽样和详细审计程序有机结合。一是注重审前调查,编好可行的审计方案;二是要加强审计项目管理,包括项目计划的编制、项目实施过程重点、难点、信息的控制;三是要建立项目主审负责制,明确主审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做到四个字“深、透、准、实”,即事实查深,问题查透,定性准确,责任落实;对于项目审计发现的每个问题,应做到“四问”,即“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怎么办”。四是要重视审计文书撰写。审计报告是项目管理的重点,是审计行为的载体,集中体现了审计成果。

    (六)增强审计人员的风险意识

    一是加强审计风险教育。审计实践说明,有效控制审计风险的关键是审计人员要有强烈的风险意识。因此,必须加强风险教育,提高审计机关领导和干部职工的风险意识和防范风险的责任意识以及识别风险的能力。二是提高对审计客体和审计环境的风险意识。审计客体和审计环境方面的客观原因引发的风险难以控制,审计人员要有足够的认识。一方面研究我国各行业的宏观政策,进行对比分析,发现其风险环节所在;另一方面,要研究具体审计对象的管理和经营体制,对其内控环节及制度的完整和有效性进行评估。三是加强对审计主体的风险控制。防范和控制审计风险的关键在于审计主体,即审计机关采取的主动对策。如在审计机关内部建立健全业绩评价制度,有利于识别和预警审计风险,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审计风险。

    (七)建立审计风险的外部监控机制

    实行审计公开是建立审计风险外部监控机制的有效方式。首先,审计公开可以大大增加被审计事项的信息来源,减少审计工作的片面性和随意性;其次,增进对审计的社会需求的了解,缩小审计目标与社会期望的差距;第三,增强审计的社会责任感和荣誉感,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依法审计的自觉性;第四,可以通过社会舆论提高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减少不正当的权力干预等等。同时,审计公开对不严格依法审计的行为,对审计失职的行为形成强有力的社会监督,可以促使审计机关及其人员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审计风险管理,从而把审计风险降低到最小的程度。(姚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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