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基层涉农资金审计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张旺宝(湖北省咸宁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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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农资金审计是指国家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或部门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履行其职责时所管理和使用的涉农资金的情况进行审查与评价的活动。涉农资金审计具有延伸力度要求高、审计风险大、涉及领域广、专业性强等特点。近年来,涉农资金审计力度不断增大,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亟待解决,本文就此作些探讨。
    一、涉农资金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人员少、任务重。随着审计地位的不断提升以及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审计任务越来越重,现有的审计人员已不能满足农业审计工作发展的需要。如某市六个县市区审计局只有三个成立了农业资源环境审计股,但人员较少,多的地方也仅有3人,一般是2人,农业审计骨干特别缺乏,尤其是缺乏工程项目方面的审计人员;其他三个地方均没有成立农业资源环境审计股,涉农项目审计是通过整合全局审计资源,安排其他股室承担完成。目前情况下,一个县审计局每年须完成涉农项目审计8至10个,审计力量不足与审计任务繁重的矛盾相当实出。
    (二)审计质量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审计技术单一,手段落后。多数农业审计人员还停留在传统的账表式审计模式之中,也就是查帐,调查核实,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真正的计算机审计模式的运用还处在探索阶段,当前审计业务干部虽然基本掌握计算机操作运用,但未能真正很好运用计算机进行辅助审计,计算机审计实际操作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高。同时,多数涉农项目审计没有实行真正的绩效审计,有的停留在查错防弊阶段,有的虽然进行了决算审计方面的探索,审减了工程价款,揭示了损失浪费方面的问题,但没有全面获取评价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数据资料,也缺乏评价指标体糸,涉农项目审计还不能满足领导决策和社会公众的需要。二是审计质量控制薄弱,质量不够高。涉农项目由于点多面广、中间环节多、审计对象多而杂等特点,在审计人员与审计时间、审计成本诸多因素制约下,有的环节、有的领城、有的审计对象难以审查到位,更难审深审透,虽然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方面采取了许多措施,但由于时间紧,任务多,人员少,还有审计手段和审计技术方法落后等因素,造成调查取证不够,导致部分涉农审计项目质量有待提高。
    (三)审计手段不强,有的问题难以查深查透。审计手段太过弱化,关健时刻不能采取非常措施,致使有关问题不能进一步深查。例如:今年,某县审计局在某地进行林业专项资金审计时,涉及到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资金中,有关太阳能农村能源建设项目审计时,审计人员通过调查了解到某企业不按合同规定,而是价外加价多收15.72万元,当审计人员要求该企业提供多收货款15.72万元的收支明细情况时,该企业某部门负责人竟然当着审计组的面大发脾气,甚至说“我们私营企业的账,你们凭什么查”,态度蛮横,拒不提供账目资料。而鉴于审计手段有限,此事无法再作进一步深查,只能向省厅领导就此案作专题汇报,由省厅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审计监督滞后,不能实行全程跟踪监控。许多涉农项目是事后监督,特别是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国土资源整治项目、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扶贫开发项目等,大都未能事前事中介入,使审计的效果打了折扣。如土地平整项目,因是事后监督,许多项目的隐蔽工程由于事前没有参与监督,其工程量只能依靠甲乙双方的签证来进行审计确定,项目建设的真实性难以反映。又如许多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从申报立项到竣工验收常常长达几年,建设、施工、监理、设计、招标、采购、供货等单位常常发生诸多变化,如人事变动、企业改制、市场价格变化、经营场地变化等,导致涉农项目审计实施过程中出现收集资料难、找人调查询问难、落实取证签字难等。  
    二、改进涉农资金审计工作的对策
    继续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方针,紧扣农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增强服务大局意识,牢固树立科学的审计理念,围绕涉农资金的管理、使用、效益,全面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注重涉农资金效益审计,逐步完善指标评价体系。涉农资金审计,是将检查资金使用效果、促进合理有效利用资金作为审计的最终目的,为此,在审计过程中,需要探索效益审计路子,逐步建立一套可行的涉农资金效益指标评价体系。该指标评价体系应包括三个方面,即经济效益指标体系、社会效益指标体系、生态效益指标体系。只有这样审计人员才能更重点关注涉农资金的直接效益、长远效益和社会效益,才能使财政支农项目效益在经济、社会、生态等多方面体现出来。在涉农资金审计实施过程中,审计人员要注重收集项目效益方面的资料,关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损失浪费问题和项目工程质量问题,关注项目申报立项过程中的违反程序规定和决策失误及由此影响项目效益的问题,关注项目竣工生效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及直接效益、长远效益和社会效益,关注涉农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及由此影响群众利益的问题。要将财务收支审计、工程决算审计、延伸审计调查与绩效审计结合起来,通过前者了解情况、掌握资料、收集数据、发现问题,然后实行综合分析并结合绩效指标,最终得出绩效方面的情况。
      (二)突出审计重点,加大审计延伸的范围和力度。突出对投入规模大,涉及面广的涉农资金审计,突出对各项政府确定的农村建设重点工程项目的审计,突出对农民最关注或反映较大的问题的审计,切实维护农民的利益。重点检查项目计划落实情况,有无冒领补助资金和损失浪费,是否改变资金用途,以评价其达到的效果;关注配套资金筹集的是否到位,分析项目的进度以评价其项目的效率性;分析项目的经营收入和成本以评价其经济性。对农民关注或反映较大的问题审计,应在全面熟悉惠农政策法规基础上,对照有关责任状或协议,看有否及时按协议兑现有关扶贫款或补助资金,落实各项惠农政策。一级预算单位往往负责涉农资金的管理和拨付,而二、三级预算单位才是财政专项资金的具体使用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何,是预算支出审计的重要内容。因此,通过延伸审计,才能揭示出财政资金在分配、管理、使用中存在的深层次的问题。要加大对涉农资金的审计覆盖面,促使资金使用单位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切实发挥专项资金应有的作用。
       (三)对涉农资金进行跟踪问效审计。跟踪问效审计是变事后审计为事前审计,变阶段性审计为全程审计,将审计的关口前移和深化。对涉农资金采用跟踪审计的方式,能够及时地进行查处和纠正在资金的拨付、使用、管理中存在的违规问题,促进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按时完工,并且达到规定的标准。对涉农项目的审计,审计机关在项目申报立项阶段要提前介入,参加有关事项的审核把关,对招投标过程要参与监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审计机关要定期实施监控,及时掌控隐蔽工程及重要环节情况,为项目决算打下坚实的基础。关于涉及农民直接利益的资金审计,要按照资金流向,对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督审查。同时,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关注领导干部涉及“三农”问题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要把农业部门、县乡领导任职期间对涉农政策的落实、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收入的提高等作为履行责任的重点之一,予以检查和评价,促进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职责。
    (五)加强农业审计队伍建设,提高审计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对审计人员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审计人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增强大局意识、政策意识、法律意识、为民意识、廉政意识。扎实开展业务培训学习,通过以会代训、专题培训、业余自学、送出去请进来、师带徒、实战锻炼等方法,提高业务能力。健全农业审计专门机构,充实人员,强化领导,着力提高农业审计地位和作用。
    (六)创新农业审计方式方法,提高涉农项目审计质量。制订出台一批涉农审计操作流程,规范涉农审计实施过程,提高农业审计规范化水平。推进农业绩效审计,发挥农业审计对宏观管理的作用。积极整合资源,将农业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相结合,实现一审多果,提高农业审计的效率。推进计算机审计,大力提升农业审计效能。(张旺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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