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政府投资审计风险防范体系构建
丁岱 周军 张云龙(湖北省荆门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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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审计职能的不断加强,政府投资审计风险越来越成为广受关注的突出问题。审计机关和广大审计人员要把防范政府投资审计风险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十分紧迫而重要的任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推进风险导向审计,建立十项政府投资审计风险防范机制,形成一个完善的政府投资审计风险防范体系,使审计风险得到实时预警、及时处置、有效控制,审计质量进一步提升,审计效能进一步提高,审计监督职责得到充分履行。
    一、建立素质能力教育机制
    1、坚持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审计机关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不断增强政府投资审计人员的宗旨意识、党性修养和权为民用观念。要坚持党纪政纪、《廉政准则》和审计纪律教育,不断增强“生命线”和“高压线”意识。要大力加强经常性教育,把握政府投资审计人员的思想动态,及时跟进开展思想工作,把风险意识、廉政要求和思想疏导结合起来。要完善审计组教育制度,坚持审计组进点前的廉政教育制度,完善审计实施中的跟踪提醒教育制度,落实审计结束后的廉政小结讲评制度,不断增强政府投资审计人员抵御审计风险的思想政治素质。
    2、落实业务技能培训制度。审计机关要认真落实《审计署2008至2012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重点加强工程造价知识、审计业务技能、计算机审计技术培训,综合运用集中培训、专家辅导、岗位培训、网络学习、案例研讨、审计实训、以老带新和自学等形式,加大业务培训力度。要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提高调查思考、理论研究、综合分析、沟通协调、审计查核、计算机应用能力,大力培养业务骨干。建立电子网络教育系统,丰富和创新教育载体。建立干部学习培训档案,严格考核,以考促学,以考促用。
    3、完善法律素养提升制度。审计机关要制定普法宣传教育中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开设法理基础知识、法律基本常识、行政法规等讲座,强化宪法意识,培育民主法制观念。重点学习《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等审计法规,学习财经、行政、刑事、建设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审计行为,提高依法审计能力。深入学习宣传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和日常生活方面的法律法规,推进机关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4、营造素质培养人文环境。审计机关要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政府投资审计文化建设,培养高尚的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促进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收集整理政府投资审计风险典型案例,加强审计风险案例教育。建立和完善激励引导机制,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培养审计干部自尊自信、积极向上的良好心态。注重发现和宣传身边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和鼓励依法审计、勤政廉政、开拓创新、无私奉献的审计人员,广泛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评选道德模范、文明标兵、廉政表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等先进典型,并与选拔干部、晋职晋级挂钩。
    二、建立审计项目协调机制
    1、实行审计项目计划统筹管理。一是制定政府投资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明确审计项目计划的决策机构、管理部门、执行单位等相关主体,明确制定审计项目计划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申报形式、编制程序等主要内容。二是加强政府投资审计项目计划编制管理。遵循“合理均衡、量力而行、留有余地、避免重复、减少交叉,发挥审计资源整体效能”原则,强化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和了解审计需求、审计环境、审计条件等信息,增强审计项目计划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可行性。三是强化政府投资审计项目报审制。将政府投资审计程序划分为一般审计程序和简易审计程序,简易审计程序一律实行报审制。建设单位根据政府投资审计报审表要求,将所有建设施工资料报齐后审计机关纳入计划开始审计。
    2、建立审计项目实施进度控制制度。一是加强政府投资审计项目限时审结管理。对审计项目工作日控制标准、监控方法,对审前调查、现场审计的完成时限,对审计报告的起草、审核、征求意见、审计复核、审计结果类文书的代拟签发、审计决定执行、审计资料归档等环节所用时限,对特殊情况需延长审计时间的情形、审批程序和批准权限等明确规定,加强审计过程管理。二是制定审计进度执行情况量化标准,作为复核、审理的重要内容,作为给付审计费用的依据,纳入机关成本控制计划,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3、强化审计现场管理。一是实行分级管理。明确政府投资审计现场分级管理责任主体和职责范围,对审计现场实行业务科长领导下的审计组长(主审)负责制,审计组长全面履行职责,按要求分阶段召开工作调度会、碰头会,严格落实工作学习在一线、廉政教育在一线、组织生活在一线的要求。二是推行两项制度。推行审计组进点会制度。审计组进点时必须召开进点会,宣读审计通知书和审计“八不准”纪律,安排审计工作事项,提出审计工作要求;推行审计现场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对审计现场发现被审计对象的相关资料、资产可能被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并影响获取审计证据的,对审计发现的案件线索和重大违纪问题,对需提请有权处理的机关或者相关单位予以协助和配合的重要审计事项等情况,审计组不得自行处理,要必须及时报告,经批准后依照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
    三、建立审计质量控制机制
    1、严格执行审计复核制度。一是认真落实审计组、审计组所在业务部门复核制度,完善审计组及所在业务部门复核的具体办法,明确审计组长及委托审计人员复核事项的重点以及所承担的相应责任,明确审计组所在业务部门复核事项的重点以及应承担的相应责任。二是积极探索在审计组开展初步分析性复核和评估审计风险,与建设、施工三方现场核对签定建设工程造价编审确认表,从审计现场源头控制审计质量。三是建立审计项目差错退回制度,凡是政府投资审计项目出现审计资料不齐全的、事实表述不清楚的、审计证据不充分或者有误的、数据出现严重错误的均应退回审计组补充工作。
    2、建立健全审计项目审理制度。审计机关要以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为目的,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提高审计人员依法行政为抓手,以程序控制为重点,全面推进政府投资审计审理工作。建立报送审理、审计现场审理制度,对审计实施方案编制的针对性、合规性,审计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以及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审计结果类文书格式、反映情况和问题、适用法律法规规章、评价定性、处理处罚等重要事项实行审理监督。
    3、推行审计标准化作业。审计机关要制定审计立项、审计实施、审计审理、审计报告、审计处理处罚、中介机构招标使用等政府投资审计业务流程操作规程和风险防控指南,大力推进计算机审计、工程造价软件审计,以标准化建设促进审计质量提高。进一步规范审计自由裁量权基准,建立相应操作办法,细化和规范审计执法自由裁量权,分级分档重点量化现场审计、审计处理处罚标准,严格界定和控制审计人员行使职权的空间和处罚尺度,确保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4、加强跟踪审计力度。一是审计程序突出规范。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制定政府投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管理办法,规范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操作程序。二是审计方式突出跟进。贯穿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立项、初步设计、招投标、概算、施工、监理、竣工决算等各个环节,跟踪掌握工程施工各个阶段的情况。特别要关注隐蔽工程、设计变更、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复试、竣工验收等环节。三是审计内容突出真实。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现场核实工程数量,掌握施工工艺,核实材料设备采购价格,召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参加的现场会议,对有争议的做法进行现场认定。四是审计结果突出实效。搜集施工现场积累的资料,为最终的结算审计服务;对于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审计整改通知;对于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定期汇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将一些共性问题形成专题报告,为领导决策服务。
    四、建立外部力量利用机制
    1、健全相关法规制度。根据《审计署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统一规范利用社会审计力量参与审计的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利用外部审计力量的利用方式、审计项目、操作程序、经费来源、费用标准、支付方式、责任界定和国家审计人员行为规范等内容,进一步规范利用社会审计力量参与审计工作行为。积极与财政、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联合制定对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审计的监管办法,建立健全信息沟通、诚信档案、准入退出、社会公示等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2、规范聘用工作流程。建立“聘、管、用、查”分离的监督制约机制,规范聘用行为。一是实行聘请外部审计力量参与审计的招投标制度,建立专家库和备选库,做到程序规范、操作透明、结果公开,严禁委托审计,严禁聘请方式下的独立审计。二是实行聘请协议管理,明确审计目标、内容和职责范围,约定审计纪律、廉政要求、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等事项。将受聘人员纳入审计组统一管理,实行全员责任制。受聘人员不得担任审计组长,不得单独实施审计工作。审计组组成,除审计组长外,应当有审计机关人员担任审计组成员。三是实行量化考核监督。对外部审计力量的审计业务质量、审计职业道德、廉政纪律进行严格考核,依据合同、法规实行责任追究和动态淘汰制。按照聘用合同和考核结果,由审计机关支付聘请费用。
    3、畅通经费保障渠道。实行计划管理,将外部审计力量参与审计的项目,纳入年度审计计划,所需费用纳入年度审计经费预算。坚持“谁聘请、谁付费”,从经济上切断审计机关、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中介机构的利益关系,切断中介机构与被审计单位的利益关系。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探索现行体制下多渠道解决审计经费的路子。积极争取聘用外部审计力量所需审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根据每年政府投资审计情况,申请投资审计专项经费;将审计经费列入工程项目预算,经审批从工程预算经费中拨付。探索建立审计经费转移支付制度。解决经济比较落后和欠发达地区审计机关经费不足,审计署和省厅计划项目除依靠当地政府财政外,应寻求上级财政转移支付。
    4、实行协审机构集中办公制度。协审机构自中标确定协审资格开始,安排符合要求的相对固定的协审人员到审计机关协审室集中办公,并按照协审项目通知要求编入审计组,纳入审计机关统一管理。协审人员不得与建设、施工单位私自接触,审计资料必须从审计机关获取。在项目审计过程中,如确需增补其他资料或者现场勘验的,协审人员应当及时向审计机关报告,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按程序进行。补充资料由业务科室收集交审计组协审人员;现场勘验须由审计组组长带队进行;造价核对工作由审计组提出申请,审计机关指派专人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协审人员核对。各协审机构不服从审计机关管理、不集中办公、不相对固定协审人员的,取消其协审资格。
    五、建立审计业务管理机制
    1、实行周例会制度。每周固定时间召开工作例会,由政府投资审计局主要领导主持,全局人员参加。例会先由各科室、各审计组汇报一周以来的各项工作,然后由政府投资审计局有关领导对各项工作进行讲评、总结,既查摆问题、又分析原因、进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措施。召开周例会一是起到领导调度工作、掌握情况的重要作用,便于领导正确决策;二是有利于各科室、各审计组互相学习、互相借鉴,更好促进工作开展;三是有利于对政府投资审计工作的全方位监督、实施阳光审计,将各项审计工作及工作过程和盘托出,摆上桌面,推进审计工作依法、公正和权威;四是有利于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通过每周的讲评,各科室、审计人员之间在建立友谊的基础上,互相勉励、互相促进,竞赛意识较浓。
    2、实行周重点工作督办制度。制定重点工作周调度运行规则,专门成立重点工作督查办公室,负责对政府投资审计重点工作事项进行跟踪督办。每周重点工作由政府投资审计局例会确定和安排,采取现场督办和电话督办相结合的方式,对重点事项的完成情况进行实时动态跟踪,并开辟公示栏,对每周重点工作的承办科室、主要责任人、目标、完成时限、完成情况等内容一一公开亮相,对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目标的承办科室及相关责任人,在公示栏中用显著颜色标明警示,督办结果还将作为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通过重点工作督办公示,大力营造“工作肯吃苦,问题肯钻研,利益肯奉献”的良好风气和“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浓厚氛围。
    3、实行岗位目标百分制量化考核制度。对政府投资审计人员岗位责任目标实行百分制量化目标考核,把全年政府投资审计工作目标量化,工作责任具体化,将考核结果与个人津补贴相挂钩。根据岗位工作实际,将审计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分别细化为若干考核指标,并全部量化到分值,以百分制得分结果来考核评价干部现实表现。注重政府投资审计业务数量和实绩,在统筹安排审计人员额定任务数的基础上,坚持审计项目的数量、质量和效益的统一,突出对计算机审计、大案要案审计、审计成果利用等方面的考核。通过量化考核,较好地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和监督作用,调动审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升审计效能。
    六、建立审计信息公开机制
    1、大力推进审计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及时全面公开社会关心、群众关注的政府投资审计信息。完善重大决策、政务信息发布等制度,推进政府投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落实。建立健全审计机关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制度机制,完善“在线访谈”、“网上调查”、“信访举报”和“意见和建议信箱”等栏目,畅通群众实现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渠道。
    2、探索实施政府投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一是在人大常委会和审计工作会上,审计机关都如实报告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二是对百姓关心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通过审计结果公告形式,积极发布审计信息;三是向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的被审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通报政府投资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四是不定期发布政府投资审计发现的案件线索处理情况。让社会民众和各级领导了解项目建设和管理情况,以获得社会各界对审计工作的支持和关注,为推进政府投资审计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发展氛围。
    3、建立群众举报制度。审计机关建立群众举报制度使审计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是审计信息公开和充分发挥群众监督重要作用的有机结合。审计机关要为群众提供多种便利、畅通的举报渠道,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的成果,将电话、传真、网络、信件、来访接待等方式结合起来,并在多种媒体予以公布,让广大人民群众广泛了解政府投资审计举报的受理范围、联系方式、查询方式、结果反馈等情况,方便群众举报。
    七、建立权力风险监控机制
    1、进行权责清理,找出风险控制点。对照《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对政府投资审计权力及岗位职责进行认真疏理,逐项明晰权力事项,科学界定职权,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落实职务责任。围绕职权行使、职责履行的每一个环节,对行使和履行审计执法、审计管理、人事管理、财物管理、行政事务管理等职权和职责可能发生、主观可控的质量风险、管理风险、中介风险、道德风险、廉政风险等进行全面彻底排查,建立审计风险分类目录。
    2、创新监控手段,探索建立电子监控平台。充分利用实施“金审”二期工程的有利契机,依托OA系统等载体,探索建立电子监控平台,将政府投资审计项目每次审计协调会、审计结果确认会进行录音录像,实时监控。探索建立政府投资审计执法标准数据库,运用电子系统软件在法定处罚权限内控制处罚幅度,监控自由裁量权。实行网上办公、办事,使职权行使、工作流程在网上运行,对审计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和审计风险关键点进行全方位监控,推进风险防控工作现代化。
    3、加强预警处置,及时化解风险。建立政府投资审计风险信息收集、分析、处置、反馈机制。及时收集、整理、汇总各类政府投资审计风险预警信息。对收集的预警信息进行整理、甄别,评估风险等级,发出风险预警。对风险预警信息,采取督导、纠错、告诫等处置措施以及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纠正失误和偏差,及时化解风险。对政府投资审计风险处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察,通过提示、通报等形式及时进行反馈。
    八、建立行政监察制约机制
    1、建立健全审计执法监察制度。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审计实施过程中的质量检查制度,重点加强对审计方案、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取证、审计报告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执行审计执法督察制、审计执法公示制、审计执法责任制,加强审计执法环节控制。认真落实政府投资审计业务会议制度,完善审计听证制度和审计审理制度。认真落实回避、廉政承诺以及聘用人员与审计机关人员集中办公、禁止单独接触等制度。认真落实审计纪律“八不准”执行情况的巡查、抽查、回访等监督检查和重大审计项目执行审计纪律情况跟踪检查制度。
    2、积极探索审计权力制衡机制。政府投资审计流程复杂,包括送审、现场踏勘、核对、谈判、签证、复核等多项内容,涉及到建设、施工、监理、采购、社会中介机构等多家单位,所经流程各有各的权力,如果这些权力过于集中,势必给滥用权力,弄虚作假留下“后门”。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审计管理决策、执行、监督制度,实行项目管理权、审计实施权和审计复核权的三权分离,加强审计权力的内部监督。通过科学拆分审计权力,形成权力制衡机制,可以有效堵塞腐败漏洞,在制度层面构筑起一道廉政“防火墙”。
    九、建立审计成果转化机制
    1、积极督促审计整改。一是认真梳理汇总问题,积极提出整改建议。对政府投资审计查出的问题,逐个梳理,分类汇总,紧密结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被审计单位工作实际,分析问题产生的主客观原因,在审计报告中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计意见和建议,督促建章立制,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二是认真搞好审计回访工作。选择有代表性的政府投资审计项目,安排专人,有组织、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回访。在调查了解审计人员工作效率、廉政纪律的同时,重点跟踪督促被审计单位切实落实审计建议和审计决定。三是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与纪委、监察局、检察院等单位建立工作协作配合机制,实行案件线索分类移送,有效提高政府投资审计执法的威慑力;积极向被审计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反馈意见,加强协调配合,促进整改落实。
    2、加大审计情况专报制度。审计机关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反映情况、揭示问题,从政策、机制和制度层面提出有分析、有论据、有见解的建议,着力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实行重点建设项目审计专报,对重点建设项目的审计结果、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成因分析、审计建议及时提炼报送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让领导决策层第一时间了解和反馈审计成果,由此加快审计的建设性作用,扩大审计的影响力、公信力。对审计整改工作以及本级政府领导对审计综合情况报告、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审计专报(信息)、有关审计事项的批示落实情况,列入政府督查工作事项,由政府督查机构及时进行督查。
    3、加强审计调查研究工作。审计机关要坚持以服务经济社会和审计事业科学发展为目标,突出对政府投资发展和政府投资审计工作中的重点问题开展调研,把审计调研贯穿于政府投资审计工作的全过程,注重将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积极转化为调研成果,通过调查研究切实提高审计工作水平。要严格落实政府投资审计情况互通互用、重大审计情况必报、审计情况汇总报告、审计情况分析等制度,强化做好政府投资审计情况综合分析,使审计反映的情况和问题更宏观、更真实,作出的审计分析更全面、更深刻,提出的审计建议更具有宏观性、针对性和说服力。让审计调研在服务领导科学决策、指导审计工作发展、提高审计管理水平、完善审计制度机制、提升审计成果和业绩、培养锻炼审计队伍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十、建立风险责任考评机制
    1、建立审计业务责任风险考评制度。制定政府投资审计业务责任风险考评办法,把审计计划、审计准备、审计取证、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进度、审计报告、审计复核、审计审理、审计业务会议等作为考评重要内容,重点对审计质量、审计管理风险责任进行考评,根据风险等级及后果,确定权重值,按照百分制进行考评判分。
    2、建立廉政责任风险考评制度。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重点,细化责任制考核办法。把履行教育职责、参加教育活动、完成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分解任务等情况,落实审计组廉政承诺、廉政责任、审计纪律公示、兼职廉政监察员、审后自查公示、廉政小结登记、审计纪律审查备案等制度,执行审计纪律“八不准”规定以及信访举报等情况与廉政风险责任考核相结合,制定政府投资审计廉政风险考评标准。
    3、建立风险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审计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行政问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明确责任追究的具体情形和标准,划分责任界限,按照相关规定使各种过错行为受到严肃追究。明确各级别人员的风险责任、奖惩措施及风险追偿顺序,对因违反工作程序、工作标准造成风险损失的,政府投资审计执法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审计人员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人员的主要责任和相关责任。(丁岱 周军 张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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