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投资审计理念与方式的探讨
武志国 吕健(山东省寿光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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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政府投资领域及规模的扩大变化,新的投融资管理模式等不断应运而生, 给政府投资审计事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挑战。面对财政基本建设投资不断发展的特点及审计要求,如何充分利用现有的审计资源,更好地履行相关的法则条例所赋予的监督职责,要求审计人员不断解放思想,适时转变审计理念,创新审计方式,以适应政府投资国家宏观调控经济运行的需要,更好地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功能。本文通过全面探讨实践中的政府投资审计情况,进一步了解审计的理念与方式,并有针对性的探讨新的应对策略,提高审计质量,将政府投资审计工作落实到实处。
    一、参考项目专业指标,制定合理的审计专业架构
    针对建设项目过程中各具特色的投资规模、建设用途、性质和内容,依据不同的审计项目特点进行组织相应的专业型、分工合理的审计组显得尤为重要。审计实施之前,审计组长或主审应深入被审计单位进行审前调查,尽可能详细地了解项目建设情况,初步确定审计重点,制定合理可行的审计实施方案,确定审计步骤。根据项目审计要求及专业特点,合理配备审计组专业及成员分工,细化审计范围,让每个成员在审计过程中明确自己的审计目标、工作任务和应该采用的工作方法,这样就会使实施阶段的工作少走弯路,发挥应有的功效。
    二、依据相关政策指标,策划审计项目计划与目标
    以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为核心,开展投资审计工作。审计机关监督的主体是以财政投资或融资为主的公共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以国家预算内外资金、国债资金和专项建设资金为主。因此,在制定审计项目计划与目标时,必须以投资预算执行审计为核心,从源头入手,调查研究各级投资预算的总计划。首先,需重点明确符合当前地方经济的发展计划和投资预算,紧扣预算投资的核心,明确预算投资支出的方向。其次,基于预算投资的核心前提下,有分寸对重点建设项目展开选择性的投资审计或审计调查。在进行审计重点项目过程时,一方面需着手于建设项目的投资源头,关注新建项目的投资来源的合规性、真实行,投资规模及结构与项目建设功能指标是否相匹配,并满足项目实施的投资指标,从而有效避免工程盲目施工,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另一方面,重点审计建设项目的银行账户,可明确掌握建设投资的真实流程,为在建工程审计和竣工决算进展的审计夯实坚实基础。
    最近几年,在重点项目招投标阶段可实施有效的审计监督,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在各监督部门中具有管理工程与工程造价方面专业技术人才的优势,并结合各个相关部门,互相协作,及时制止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当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可在制定招标文件时将一些建设单位的权益和要求约定在招标文件中,甚至是一些比较苛刻的条件,一旦在招标文件中约定,施工单位参加投标,也即意味着承认了招标要约,就要在施工过程中和工程决算中兑现,财政投资的建设项目的权益就能得到更大的体现。同时,通过参与招标活动不仅可以了解项目的招标情况,而且可以提前了解项目建设的具体情况,为之后的项目审计打下基础。
    三、加强政府建设项目的审计力度
    对政府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全程跟踪审计。为加强对建设资金的管理,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效益,避免工程管理中的损失浪费,需对重点项目进行重点关注,并进行全程跟踪审计。依据全面分析重点项目的跟踪审计实践,发现其优点在于:一是凭审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审计经验能够及早发现项目建设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把问题扼杀于萌芽之中,预防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避免造成无法弥补的经济损失;二是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进行严格把关,对不合理、不真实的变更和签证及时制止和拒签,防止利用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擅自提高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 增加财政投资负担。三是可适当的通过公正监督,更加公正合理的进行投标建设项目以及签订合同,保护承发包双方的权益,避免合同执行产生争议,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三是可分解竣工决算审计的工作量,相对缩短整体项目的审计时间,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益,在一定程度上可取得意想不到的成效。
    国家建设项目审计通常从微观入手,通过对众多单个项目的审查监督,促进有关单位加强投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开展领导关心、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的审计调查,以取得了较好的审计效果。(武志国 吕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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