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中应关注的几个重点
赵希明(审计署驻西安特派办)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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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施《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这是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要求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健全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重要举措,经济责任审计也已成为干部管理监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定》的颁布实施,对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科学发展,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监督制度,充分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的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大都布局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命脉和国家安全的重要领域,因此国有企业经营状况和领导人员的履职行为直接关系到我国经济安全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的大局。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是以会计信息真实性的审计为基础,重点关注和揭示重大违法违规、损失浪费和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客观评价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守法守纪守规尽责的情况。审计机关通过经常性开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能够充分服务国家治理的需要,充分发挥保证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以“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为企业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领导干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思考、规划和部署企业经营工作,促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全面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基于上述目标和任务,在实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中,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第一,要关注国有企业财务收支数据的真实性,规范企业经营管理行为。随着国家不断加强对国有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国有企业兼并重组力度的不断加大,同时,随着我国会计制度改革的推进,不断与世界会计准则接轨,越来越重视对市场公允价值等因素的运用,一些企业为满足经营业绩考核的需要,可能存在人为调节财务数据的现象。如,审计署2010年在对14户中央企业和4户中央企业驻港机构的审计结果公告中披露,这些企业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收入和利润不实的问题。同时,还应关注财务数据不实背后可能隐藏的私设“小金库”、谋取小团体利益、出资入股、职务侵占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要关注国有企业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合理性,查找存在的重大风险和突出隐患,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建立科学的内部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保证企业重大事项决策合理性的基础。目前,部分国有企业客观上存在企业内部监督机制不全,企业管理高层对内部监督工作不重视或不接受监督等问题。特别是一些单位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对决策权缺乏有效制约和监督。有的主要负责人利用个人影响干预重大决策,或直接违规决策、插手干预招投标等活动,为相关方面牟取不正当利益;有的单位内部控制薄弱,对分支机构主要领导人员和重要岗位人员监督不力,对内部及下级单位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问责不落实、不严格。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时,应涵盖业务管理、人事管理、风险控制、资金管理及会计核算等主要内容和关键环节,要从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的设置和运转入手,深入调查是否建立健全了议事规则,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的决策程序,提交会议集体决策前是否认真调查研究,经过必要和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程序,并充分吸收了各方面意见,是否存在个人或少数人专断,是否按照规定报批等方面。有关媒体报道的中央企业金融衍生品交易投资、海外工程、海外投资等环节暴露出的巨大风险,已充分说明加强国有企业重大事项决策科学性和规范性的任务已非常紧迫。对审计发现违规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对问题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以起到警示和惩戒作用,提升审计整改的效果,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促进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和业务运作更加合理、规范。
    第三、加强对国有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战略性结构调整、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实施节能减排、产业振兴规划等重大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措施情况的跟踪审计,促进国家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为国有经济实现综合性、系统性和战略性的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发挥作用。注重揭示影响国有企业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风险,深入分析企业经济活动与国家方针政策之间的契合度,促进深化改革和完善制度。如,通过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具体目标和落实措施,实施效果和阶段性目标实现情况的审计调查,发现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制约因素,相关配套政策和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不足,特别是分析行业兼并重组工作进展缓慢、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的原因,存在的主要困难;分析国家有关部门是否从财政支持、税收减免、投融资、土地使用、结构调整和产业安全等方面给予政策鼓励支持及其实际效果,是否有利于优势企业兼并重组、强强联合,关联企业、上下游企业联合重组,是否有助于提高产业集中度,有助于提高自主实施产权的研发和创新,发展拥有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大型企业,并在此基础上深入分析原因,提出促进制度完善和落实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要关注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投资实施过程的规范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国有企业改制涉及到国有资产的安全和职工的利益保障。审计人员要重点关注企业在改制重组过程中,是否按照现行国家政策规范操作,在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关注企业的资产特别是土地、投资等资产是否经过严格合理真实的评估作价,改制重组前的资产处置、损失核销的真实性和经济效益的波动性,大额资金转出用途的真实性,发现和揭露企业管理人员或相关利益体通过隐性MBO等方式,借改制之机,压低国有资产的经济效益和评估价格,通过企业改制的外衣,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不法行为,维护国家利益。
    第五,要关注职务消费支出,规范职工薪酬福利管理。在部分国有企业中,特别是垄断性行业中,企业管理层的职务消费问题较为突出,以各种商务活动、管理活动的名义过度消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时有发生,主要表现在借洽谈业务、商务考察等名义,搞公费旅游和吃喝玩,公务用车管理混乱,造成国有资产的挥霍浪费。主要关注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公务接待费用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合规和得到有效执行。要从国有企业费用支出与职工个人支出合理划分的角度,关注是否存在企业为职工承担应由个人承担的住房、购车等大额支出问题。要从规范收入分配的角度,关注企业高管是否存在交叉领取薪酬的问题,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管理和发放是否规范,如是否存在在通过技术协会收入等方式间接或虚列支出套现等方式违规发放工资和奖金。(赵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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