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思考
吴永红(江苏省太仓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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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规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科学发展为目标,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和尽责情况为重点,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为基础,重点关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以及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和决策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等情况为主要审计内容,对领导干部进行审计和评价。对经济责任结果运用也有明确要求:一是对各级党委和政府运用审计结果提出了要求,明确规定应当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以及责任追究等结果运用制度。二是对干部管理监督部门运用审计结果提出了要求,明确规定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将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这样,对被审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重要性与特殊性显得尤为突出。教育系统的经济责任审计,包括对学校、部门所属单位领导干部的经济行为进行监督,对其经济决策的效果和预期目标的实现进行评估,一方面有利于被审计单位提供经济运行的真实情况,给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当前工作任务提供参考,促进制定和实施科学的政策措施;另一方面可以客观评价被审计对象在本部门、本学校、本单位所应承担的经济责任,促进领导干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正确行使赋予的权力、有效履行职责。本文就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过程中容易遇到的问题和存在的风险,分析问题出现的原因,如何把握审计评价的尺度和合理规避审计评价风险,建立健全部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机制和评价体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谈些初步认识。
    一、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审计评价内容不够全面。教育经费投入为教育事业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县级政府教育事业发展的投入绝大部分来源于公共财政,主要用于改善办学条件,维护学校及单位的日常运转,其经济目标较为简单。在日常的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仍然以财政财务收支为主,缺乏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全面审计,只涉及单位财务管理方面问题,和财务收支审计相似,涉及经济决策、经济效果的问题较少,有时只反映单位一些不规范的做法,不能构成对被审计对象评价的重要依据,而涉及影响评价的内容或者没有涉及,或者没有客观公正的表述。审计评价就事论事,泛泛而论,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重点,即对经济责任的归属采用回避的态度,违背了审计评价的重要性原则。
    2、审计评价范围不够准确。经济责任审计中,审计评价范围过于全面化。对一些与审计事项无关的业绩加以确认,与经济责任无关的责任也加以界定,评价内容过多,这种对成绩、问题、分析的全面评价实质上是避重就轻的评价,不利于审计目标的实现。
    3、审计评价存在一定的风险。尽管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各地方政府和行业部门也结合实际制定了经济责任操作规范和办法,明确了经济责任审计责任人的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但条文规定仍过于宽泛和笼统,审计评价体系不够科学,审计评价内容不够明确,审计评价标准不够规范、严谨,给审计工作带来了较大的随意性,这种不完善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致使不同的审计人员面对同样的问题,可能会用出不同的审计评价,出现了类似问题多把“尺子”的局面,影响了审计客观公正性和权威性,尤其是经济责任审计要求审计人员划清经济责任主体任期内的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界限,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两种责任很难严格区分。目前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常表现为先离后审,出于种种顾虑,审计人员有时在没有取得充分、可靠、确凿的证据时就肯定了被审计对象的成绩,致使审计评价失去了谨慎性所有这些都势必增加审计评价风险,影响对被审计对象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客观评价。
    4、审计评价指标不够健全。经济责任审计的最终结果是要对象进行审计评价,供组织、人事部门参考。要作出较为全面、审计评价就要有科学的审计评价指标及合理的指标评价标准作为参考。然而,目前相关的法规制度中涉及指标的内容还比较少,而且由于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核算的因素和领导任期经济目标不明确等原因,审计人员获取形成相关的审计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所需的数据比较困难,导致审计评价指标不健全,由于审计评价指标的不健全,增加了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难度和风险。
    二、审计评价中应注意的以下几点:
    1、明确审计评价内容,使评价内容与部门、单位的经济行为相吻合。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1)预算执行和经常性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情况的评价;(2)教育重点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及其项目完成所产生的效益评价;(3)重要经济事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评价;(4)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安全、保值、使用效果评价;(5)被审计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学校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评价。
    2、准确定义评价范围,使评价范围与经济责任审计目标一致。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应当根据其所在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情况,在分清被审计对象应负经济责任的基础上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范围应抓住以下三个环节:一是要紧扣“任期”。即审查被审计人任期内的经济活动,非任期内的经济活动如有必要可作为背景材料适当追溯,但不作为重点。特别在离任审计时,对可能影响评价经济责任的问题,一定要同其前任划清界限。二是要突出“经济”。就是要审查和评价被审计人的经济行为,其他非经济活动,如政治活动、文化活动等,不在评价之列,做到言之有物,有的放矢。三要体现“责任”。就是要抓住构成经济责任的内容,就是要分清哪些是被审计对象的直接责任、哪些是主管责任等。
    3、合理规避审计风险,分析经济责任的性质与产生的因素,保证评价客观公正。为了使评价做到客观公正,审计人员应在对需要审计的事项进行充分审计、核查和调查的基础上,分清被审计对象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应承担的责任,明确经济责任的归属,分析经济责任产生的因素,以及经济责任的性质,以写实的方法进行评价,做到寓评价和分清责任于叙事实之中,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不做鉴定式的现象评价。在作评价结论时,必须把握好以下几个界限:一是要分清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的界限;二是要分清主观责任和客观因素的界限;三是决策失误与管理不力的界限;四是要分清前任和后任的责任界限。
    4、建立与财政支出绩效相融通的评价指标。对被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既要注重综合评价指标,也要注重量化评价指标。综合评价指标包括:事业发展指标,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性,内部控制制度的符合性及有效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能,福利费和招待费的控制率,遵守廉政规定情况等。量化评价指标包括:国有资产保值率,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完好率和利用率,建设项目预决算的差异率,保证日常教育教学活动的经费开支和保证学生全面发展的经费开支在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结构中的比例,高中段学校择校费征收比例等。
    三、建立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系统的几点建议
    随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不断深化和经济责任审计技术的日益成熟,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法也在不断改进和提高,建立并运用一套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审计评价体系是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最为行之有效的方法和途径,该体系的建立,既要考虑到审计部门的工作量,又要围绕审计目标,结合被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和不同单位或部门财务收支活动的实际情况来组织设计,并体现其科学性和可行性。
    1、严格遵守评价原则。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的一个很关键的环节。审计评价必须坚持以下几项原则:一是依法依规原则。依照审计查证或者认定的事实、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责任制考核目标、行业标准以及其他有效的依据等进行审计评价。二是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审计评价既要肯定主要工作业绩,也要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三是审计评价与审计内容相统一的原则,按照规定应该审计什么就审计什么,审计什么就评价什么,审计到什么程度就评价到什么程度。评价结论应当有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持。不能对没有审计的,或者是没有审计清楚的事情作出评价。
    2、一般性评价与专门性评价相辅相成。
    一般性评价包括:(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方面(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不够到位、效果不够理想等);(2)财政财务管理方面(财政预决算编报不真实、不完整,隐瞒转移收入、挤占挪用资金、国有资产流失等);(3)风险管理方面(政府性债务规模较大、预警和风险控制机制不够健全);(4)对下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管理和监督方面(下属单位存在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对下属单位管理不够严格);(5)遵守廉政规定方面(个别存在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违反廉政规定的问题)
    专门性评价包括:(1)事业发展规划所涉及的经济决策评价:对被审计部门、单位经济决策过程及其结果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进行评价。评价经济决策的内容是否符合部门、单位实际需求,有无与国家政策、法规相背离的内容,有无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评价决策形成是否履行民主程序,是否在充分民主的基础之上,经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评价决策实施情况,预定目标的完成情况如何。(2)政府投资项目的评价:评价项目立项是否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是否符合决策程序,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等;评价项目的施工、监理等是否严格实行招投标,是否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价格合理、资质符合项目要求的施工队伍和监理单位;评价项目是否通过严格的竣工验收和结算审计,审核工程量和工程造价,合理确定项目投资总额,工程款支付控制如何;评价项目投入运营效果,对项目建成后的投入运营状况、利用率等加以分析,客观评价项目建设的效益。(3)教育经费的管理及产生的效益评价:评价教育经费投入年度预算的编制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是否符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是否做到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预算执行是否全面、严格,变更、追加预算项目是否符合必要性、效率性的要求,预算调整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评价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的采购项目计划是否合理,采购方式、采购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评价被审计单位的正常运转经费支出的效率性,对被审计单位的办学成本进行考核与分析,一是结合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对日常支出中人员经费、办公费、维修费、教学性开支等比例结构进行分析,评价其支出结构是否优化。二是对被审计单位各项支出水平与本单位历史水平纵向比较及与同类学校支出水平横向比较,并结合办学规模等因素加以分析,评价其经费节约程度及效率性。
    客观、公正、科学、准确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对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对象及委托部门三方全面负责的体现,是被审计对象所承担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一种客观公正的审计鉴证。建立经济责任评价系统,可以让被审计对象了解经济管理和经济决策中应建立的制度,应遵循的程序,通过对照检查,防漏补缺,达到完善制度,规范程序的目标,有利于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经济管理的能力;可以将委托部门的要求融入到具体的审计内容和评价标准中去,为组织部门提供被审计对象履行经济责任的准确信息,为事业的发展、以后的经济决策和经济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借鉴。(吴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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