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的探索与思考
魏长华(江苏省扬州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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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步骤,也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关键环节。近年来,我县按照“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方针和上级审计机关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要求,始终把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作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在摸索中积极创新,在创新中稳步提高,在提高中逐步规范,为加强领导干部责任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加强对权力制约和管理,促进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主要做法:
    一、 健全联动机制,形成了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合力。
    多年来的审计实践,使我们深刻地认识到:经济责任审计的成效如何,充分体现在审计结果的运用上,只有纪检、组织、监察、人事等有关部门充分运用了经济责任审计成果,才能真正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为此,我局坚持从健全联动机制入手,切实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运用,坚持三个“积极争取”,着力畅通三个方面的渠道:一是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宏观决策中充分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为党委、政府正确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和详实情况。二是积极争取组织人事部门在领导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工作中充分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为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提供一定的依据。三是积极争取纪检监察和司法部门在查办渎职失职和经济案件上充分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为经济案件提供线索,为促进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服务。
    早在199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中办发[1999]20号)文中第十五条规定“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计机关等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交流、通报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研究、解决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出现的问题”。由此看来,要更好地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无疑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因此,我县及时成立了由县领导担任组长,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主要领导组成的县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将国资、统计、经贸等部门也纳入到经济责任审计成员单位。各单位紧密配合,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障。
    为规范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运用,建立了切实可行的工作程序,主要包括六个方面:(1)组织部门根据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需要,确定审计对象,拟定年度审计计划,并以书面形式委托审计机关具体实施。(2)审计机关接到县委组织部的委托通知后,积极向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了解被审计部门、单位和领导干部的有关情况,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3)审计机关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时,对重要的审计对象和单位,可首先与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联合组织召开由被审计单位领导、有关部门领导和人员参加的审计会议。由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工作要求,审计组通报审计工作安排意见,被审计领导干部介绍本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4)审计部门实施审计后,在法定时间内出具审计结果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对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在职权范围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在进一步核实的基础上,对审计结果的运用提出初步建议,连同审计结果报告一起报县政府,并分送组织、纪检及相关部门。(5)纪检、组织、监察、人事等部门根据审计结果报告和结果运用建议,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提出意见,由各部门在权限范围内执行。(6)纪检、组织、监察、人事、审计等相关部门三个月内将审计结果的运用情况报县联席会议办公室。被审计单位应在收到审计决定或审计意见书一个月内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落实整改情况,并抄送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审计项目结束后三个月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选择重点单位进行跟踪检查。
    二、强化成果运用,大大提升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效
    近年来,我县为强化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运用和转化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对领导干部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起到了鲜明地导向作用,有力地规范了经济管理行为,进一步完善了廉政建设和监督机制,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一是运用审计成果考核工作实绩,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对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实绩考核,历来存在着模糊性评价多、定性评价少的现象,而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运用正好可以消除这一现象。对此,我们充分运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来认定其实绩,对领导干部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这个做法既合情合理又的确服众。2009年,我县城关镇安宜镇党委书记一职出现空缺,有几名有一定资历的乡镇党委书记都想调任,在此情况下,县委拿出他们各自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反复比较,最终确定了一名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排名靠前、绝大多数同志公认的柳堡镇党委书记赴任,事实面前,依照工作实绩论英雄,大家服气无话可言。
    二是运用审计成果考察行政能力,增强干部任免工作的透明度和准确度。近三年来,我们对16名镇党委书记、15个县直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过经济责任审计。县委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考核干部行政能力的一个重要评判标准,先后提拔重用6人,免职2人,降职使用3人,社会反响良好。鲁垛镇原党委书记在任期间,经审计不仅没有经济问题,而且在发展乡镇企业、增加农民收入、消赤减债等方面成绩突出,综合行政能力较强,依照审计结果,县委给予了重用,去年年底将其推荐到市级机关任职。
    三是运用审计成果评判功过是非,促进班子建设健康发展。今年年初,原夏集镇镇长任职近两年,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任务完成较差,在当地反映较大,是否调整各有评说。后调阅了以前年度对该镇实施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后,评价结果也一般,特别是招商引资工作做得不够到位,县委坚持运用审计结果评判是非,及时降职安排该镇长到县宝应大道建设指挥部任一般工作人员,重新调整了夏集镇班子,经过上半年的运行,现在的夏集镇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社会反映较好。
    四是运用审计成果警示干部,确保廉政建设措施真正落实。我们把审计结果纳入领导干部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作为领导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对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一般性、苗头性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进行警示性谈话谈话,近三年,由纪检、组织部门安排进行的警示性谈话多达30多人次。对审计中发现的带共性的问题,干部管理中的一些热点问题,我们注意及时从制度上进行完善,收效也十分明显。比如,针对审计发现接待费、小车费用偏高普遍超标的问题,县委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全县大会提出了警示,明确要求各镇和各部门对上述各项费用今年要比去年同比下降10%,同时,县委、县政府还制定下发了《关于从严管理干部的十项规定》、《宝应县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过紧日子暂行规定》。
    五是运用审计成果规范经济管理行为,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促进了廉政监督机制的建立。三年来,通过经济责任审计,促进乡镇政府普遍建立了会计核算中心,加强了财务监督管理。乡镇还先后建立了会计代理站,推行“村账镇管”。审计发现的问题直接催生了管理制度的出台,如乡镇自定名目、超标准发放补贴和奖金福利等现象,审计提出建议后,县委办、县府办制定下发了《关于调整乡镇机关工作人员部分补贴标准和规范乡镇机关奖金发放行为》。针对审计中发现的土地出让管理中价格混乱,出让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提出了审计建议,促进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调整协议出让国有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标准的通知》。此外,针对近年来部分工程建设中存在工程建设程序不规范、未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程概算不实、工程款结算过于粗糙、工程项目“三超”现象较为普遍、有的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等问题,向县政府提出了增加审计力量,实施审计关口前移,统一由审计机关审计,对国家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审计监督等建议。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下,制定出台了《宝应县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暂行办法》等两个制度,为防止腐败现象发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 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促进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
    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使经济责任审计成果更好地满足不同部门对干部考核任用的需要,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永恒主题。综观我县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情况,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切实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运用已成当务之急。
    (一) 必须坚持“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组织部门应该严格按照《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的要求,在领导干部离任前及时安排审计,保证审计实施所必须的时间。同时,审计机关也要根据组织部门的要求优先把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列入审计计划,并根据组织部门考察领导干部的实际需要,突出审计重点,确保审计质量。
    (二) 制定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办法。要从制度上规定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原则、范围及工作程序,保证在运用方式、责任追究、考核办法、处理结果反馈等方面有一整套完备的程序及问责机制,从而使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能真正落实到实处。应明确规定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等对审计结果运用的方式、方法,应根据审计结果对领导干部作出一整套完整的评价体系,并与领导干部的任用、考核相结合;纪检监察部门怎样依据审计结果作出不同的处理意见;审计部门怎样在自身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处理、处罚决定,怎样移交不同的职权部门等,以及对以上部门不采用审计结果而造成的失察等过失作出相应的处理、处罚。
    (三) 建立科学的审计评价体系和标准。不同部门的领导干部之间的经济责任范围有很大差异,经济责任涵盖的范围非常广泛,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审计部门必须通力协作,共同研究确定不同性质的部门其领导干部的评价标准,在此基础上,形成评价体系,为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直接运用创造条件,保证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有效性。
    (四) 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档案库。审计部门、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应相应建立自身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档案。审计部门按照审计规范建立自身的结果档案,有利于及时了解、全面掌握审计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其动态;组织部门应在收到审计机关报送的审计结果报告后,及时登记,提出处理意见,报送有关领导;并将审计结果与干部的使用、考察结合起来,表彰尽职者、查处违纪者;纪检监察部门也应将其归档,作为领导干部追究责任和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立案的依据,并及时将案件的处理结果反馈给审计部门,以便于审计部门进行归档
    (五) 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第九条规定“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可以采取适当的形式在一定的范围内实行公告或进行通报”。将审计结果进行公告是一把双刃剑,即是对审计机关审计质量的考验,也是对被审计单位、被审计者存在问题的曝光。将审计结果在被审计单位内部公告,或者对社会公众公告,是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在对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者产生巨大压力的同时,也会对工作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从而达到了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和要求。有利于促进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者及时迅速进行整改。
    (六)建立审计结果综合分析制度。审计机关每年将审计结果归纳、总结,形成审计结果综合分析报告,向上级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报告,并抄送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从审计结果中分析、把握对干部权力使用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对于普遍性、多发性和倾向性问题,提出针对性措施,用制度堵塞和防止漏洞,完善对领导干部的制约和监督。(魏长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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