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在治理商业贿赂中的法律地位与实施方略
田秀玲(湖北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1日】
字号:【大】 【中】 【小】
    新中国成立以来,通过大规模的经济建设,中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具有发展潜力的经济大国之一。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与此同时,一个危害中国经济发展的“毒瘤”已受到高层官员、普通民众、各种媒体全方位的关注。这个“毒瘤”被称为商业贿赂。本文就国家审计在治理商业贿赂中的法律地位与实施方略作了一些思考。

    一、国家审计在治理商业贿赂中的法律地位
    (一)商业贿赂的概念及其成因
    所谓商业贿赂,是指在商业活动中违反公平竞争原则,采用给予、收受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等手段,以提供、获取交易机会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它是商品经济发展过程中滋生乃至蔓延的一种负面现象。商业贿赂的成因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市场经济与计划调控并轨运行,为职权单位或掌握一定职权的个人提供了谋取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的便利及滋生私欲的土壤。一方面,市场经济导致激烈的竞争;另一方面,国家的基础设施及公用设施建设、土地出让、国有产权交易、行政许可、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等项目,属于政府相关职权部门控管,带有计划经济的色彩。比如,药品生产商与经销商,生产和经销的医药器械、药品,受市场经济的制约。医药器械和药品的主要采购方是医院。目前,我国占主导地位的医院属于国有事业单位,尽管药品、器械的采购受政府采购制度的约束。但政府采购制度的执行者依然是有关职权单位和代表国家行使职权的个人。又如,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建设项目和资金属于国家所有,但项目的承建方无疑属于各级建设工程公司之类的市场主体。
    二是相应的法律法规制度的缺失,导致部门利益的膨胀失去约束。滥用职权优势是商业贿赂产生的前提。一些公益事业单位和具有特定职能的部门,往往利用其“独家”服务的优势,获取部门垄断利润,以技术服务费、咨询费、顾问费、外出考察、赞助研讨费等名目收取费用。巧立补贴名目发放给单位职工,拉大了行业与行业间的分配档次。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有钱大家用,交点个人所得税了事。其他部门纷纷效仿,垄断部门接受商业贿赂的行为便愈演愈烈。
    三是市场经济带来了经济繁荣的同时,对社会文化和大众心理带来很大的冲击。以权力和金钱衡量一个人成功的程度,似乎成为一种大众心理。掌握一定权力的国家公职人员,依靠工资拥有令人羡慕的财富是绝对不可能的,而权力又不是终身制,也不可能长远惠及子孙,导致了某些权力掌管者心态失衡,利用权力牟取私利。一些经营者投其所好,违背正当的竞争规则,暗中以金钱或其他好处贿赂,取得比其他经营者更大的优势。
    简言之,商业贿赂是经济活动的赘生物,离开了经济活动与经济利益,商业贿赂将无所依附。审计监督是国家宪法明文规定的一项重要的经济监督制度。因此,治理商业贿赂,坚决铲除这个危害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是国家审计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二)审计监督对象的广泛性,决定了国家审计是惩防网络建设中的重要经纬。
    商业贿赂主体包括各类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也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及其工作人员。涉及的领域不断扩展,向医药购销、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出让、资源开发和经营等领域以及保险、体育、银行、教育等行业渗透。
    审计监督对象的广泛性,决定了国家审计是惩防网络建设中的重要经纬。一是审计以资金流向为主线,国家资金运用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只要有国家资金的地方,就有审计监督;二是审计不同于纪检、监察、政法部门,不必有了违纪、违法线索才插手;三是商业贿赂与权力密不可分,商业贿赂滋生于行政权力干预经济活动的领域。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预防和惩治腐败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基本职责。因此,审计机关在常规审计中,可以利用职业便利,发现其他监督形式不易发现的商业贿赂的线索和信息,其作用具有不可替代性。
    (三)专门的审计方法和专业的审计队伍,决定了国家审计在治理商业贿赂中惩防并举的法律地位。
    国家审计机关作为经济监督的专业部门,具有专门的审计方法和专业的审计队伍。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经济成分多样化,利益主体多元化,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商业贿赂为害日益深广。成为滋生腐败和经济犯罪的温床。行贿、受贿手段多样化,方式更加隐蔽。为了规避法律,行贿者多采用货币、物品之外的方式贿赂对方,有的做房屋装修,有的提供含有金额的会员卡、代币卡(券),有的提供免费旅游,有的通过虚设的债权、减免债务等方式增加财产价值等等。百密一疏,商业贿赂行为不可避免地会在账务处理、银行账户、合同协议、会议记录等文字描述与处理中露出破绽。审计人员通过测试内控制度、实地观察、审阅合同、会议记录、审前调查、审计查账、延伸追踪、审计分析、审计调查及计算机辅助审计等审计方法的综合运用,结合专业判断,可以有的放矢地查证问题。针对被审计单位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堵塞制度和管理工作中的漏洞。综合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审计建议,促进建立健全惩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对审计发现的商业贿赂的问题,抓住不放,一查到底,铲除商业贿赂滋生蔓延的土壤,彰显审计标本兼治的功能。

    二、国家审计在治理商业贿赂中的实施方略
    商业贿赂阻碍了市场经济的有效运行。造成国家税收大量流失,集体财产被侵吞,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损害了国内投资环境,成为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的温床。审计作为经济监督的专门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危害,强化责任意识,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诚意的竞争原则,充分发挥审计治理商业贿赂的建设作用。
    (一)充分发挥审计管理作用,项目安排执行上做到有的放矢。制定审计项目计划时,多安排行业审计。审计实施过程中,加强审计组之间的协调配合,及时沟通情况,进行横向对比,全面解剖,从而发现倾向性问题,尤其要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收入不入账、账外经营的情况。对垄断经营部门的收支结构进行综合分析,对职工的收入进行全面考核,对滥发钱物的行为,从严处理。
    (二)充分发挥审前调查的作用,强化审前调查抓重点。审计实施前,进入被审计单位调查了解情况。就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业务范围、行业特点、业务流程、内控制度、决策程序进行全面了解,注重分析性复核,与同期、同行业相比,情况异常的纳入审计重点。
    (三)充分发挥延伸审计的作用,注重对关联单位的延伸审计和调查。审计实施过程中,除了对账面财务收支审计外,应以资金流向为主线,以内控制度的薄弱环节为切入点,对关联单位进行延伸审计调查。重点关注关联单位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销售折扣以及与被审计单位相关的往来账款。
    (四)充分发挥合力监督作用,将治理商业贿赂作为审计的重点内容。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经济合同及其履行情况,检查会议记录、招投标、政府采购、财政授权支付、国有资产拍卖环节、工程监理及决算情况,坚持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发现疑点追踪审计不放过。发现违纪违法线索,及时移交不放过。与纪检、监察、司法机关联合,打出治理商业贿赂的“组合拳”。
    (五)充分发挥审前公示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作用,集大众之力织治理之网。扩大审前公示范围,健全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网络信息收集和处理机制⑧。充分挖掘审计线索,对群众举报的情况,认真调查核实。审计结束后,进行审计结果公告,接受社会监督。(田秀玲)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