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经济责任审计如何防范领导干部执政的“四种风险”
朱松华(山东省临朐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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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报告中指出:“精神懈怠的风险,能力不足的风险,脱离群众的风险,消极腐败的风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担负防范领导干部执政风险职能的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应充分发挥“免疫系统功能”优势,从制度上和机制上防范和消除“四种风险”。
    一、经济责任审计要建立防范“四种风险”的内容体系
    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体系。一是要对贯彻国家政策情况和经济管理情况进行审计。通过调查了解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单位执行国家经济政策情况,审核会议记录、重大经济决策记录等资料,结合经济发展状况和经济管理情况,确定领导干部思路是否正确,贯彻上级党委政府意图是否彻底,执行各项财经法规是否严格,从而防范由于精神懈怠而产生的决策失误、管理松懈等风险。二是要对领导干部工作能力进行审计。主要通过审核工作绩效情况,检查领导干部依法执政的能力、管理经济的能力、创新发展的能力和廉政建设的能力,从而防范由于能力不足产生的损失浪费、资产流失等风险。三是要对领导干部民生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审计。通过调查了解民生项目建设情况,分析重大项目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与干部职工和群众座谈等形式,审核领导干部在处理部门利益与群众利益、个人利益与群众利益的立足点,解决党群、干群关系紧张等问题,从而防范由于脱离群众产生的风险。四是要对领导干部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审计。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审查原始凭证、查询个人银行帐户、对重大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等方式,及时揭露领导干部执政过程中徇私舞弊、违法乱纪等问题,从而防范由消极腐败产生的风险。
    二、经济责任审计要建立防范“四种风险”的工作机制
    经济责任审计要达到防范领导干部执政风险的目的,必须从机制上发挥“免疫系统”功能。一是要创新经济责任审计方式。组织人事部门应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管理工作,增强审计工作的前瞻性和计划性,对即将离任的领导干部实行先审后离制度,弥补传统的离任审计制度带来的监督滞后等缺点。二是要全面执行任中审计制度。组织人事、纪检、审计等部门应建立领导干部执政风险档案,根据日常掌握的情况,对存在一定执政风险的领导干部及时安排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从而最大限度防范领导干部执政风险。三是要推行经济责任、绩效相结合的审计工作机制。特别是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不仅包括经济发展指标完成情况,更重要的是各项经济政策是否符合当地实际情况,以及由此产生的社会、经济和生态等综合效益。通过开展绩效审计,全面反映领导干部的综合能力和政绩,化解领导干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带来的风险。
    三、经济责任审计要发挥防范“四种风险”的职能作用
    党政领导干部执政过程中的“四种风险”,根源在于内部监督控制制度的缺失和失灵,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就是要堵塞监管漏洞。一是要发挥关口作用。通过向组织人事部门提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为相关部门全方位了解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和正确使用干部提供直接依据,从而增强领导干部防范风险的责任意识。二是要发挥防火墙作用。通过审计整改,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控制制度,促使领导干部在贯彻国家经济政策、执行民本民生政策和重大经济决策过程中依法办事,从制度上防范“四种风险”的产生。三是要发挥预警作用。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及时将产生风险的苗头性问题进行反应,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及时预防,以防小风险酿成大风险。四是要发挥震慑作用。领导干部执政的“四种风险”,都是由领导干部主观原因引起的,经济责任审计要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处罚力度,对于大案要案线索,要坚决移交,对于审计结果要依法公开,从而引起领导干部的重视,从思想上自觉防范“四种风险”。(朱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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