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成效
钟西德(山东省临沭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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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十多年来,在“管干部、正党风、谋发展、促廉政”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一些方式、方法还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实践,笔者认为应该“严把六关”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成效,
    一是严把离任 “交接关”。主要领导干部离任时,在第一时间内,先由纪检、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交接小组,对被审计对象所在单位的资产、债务等家底情况进行清理,特别对帐外资产及隐性债务给予重点关注,并列出明细交接表,由前任、后任双方审核签字认可。这既不仅能达到 “走得清楚,接的明白”的效果,还能避免个别趁历任之际突击花钱现象发生,确保国资产的安全完整。
    二是严把审计“入点关”。审计组进驻被审计单位审计前,首先必须进行充分的审前调查,包括调查被审计对象任职时限,单位财政收支规模,单位决策及落实情况,纪检、组织部门平时掌握的情况以及被审计单位群众对被审计对象的反映情况;然后对其综合分析,确定入点方式,一般单位由审计部门分管领导与审计组成员一起入点审计,对重点部门、单位,以及财政资金收支规模大、或群众关注的敏感单位,由纪检、组织、审计有关领导与审计组一起入点,讲明相关注意事项,便于更好地开展工作。
    三是严把审计“实施关”。审计实施过程中,审计组应当严格执行审计程序,实事求是、严谨细致、不留空白、不隐瞒审计发现的一切问题,审计资料严格履行三级复核制度,并实行审计过错责任追究制,确保审计如期顺利实施。
    四是严把审计“评价关”。为确保审计评价恰如其分,不偏不倚,凡审计过的相关事项,按照评价标准进行评价,否则,审计评价不予涉及,从而降低不应有的审计评价风险。
    五是严把审计“整改关”。为了保证审计整改落到实处,一是纪检、组织、审计、财政等经济责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经常召开相关会议,向各被审计单位及被审计对象通报审计发现的问题,并就整改落实提出具体要求;二是专项检查督促整改落实。对限期纠正、整改期限已到的单位部门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未按规定时限纠正整改、整改不彻底、质量不高单位部门进行通报,并将整改结果纳入干部考察考核档案,作为考察考核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从而强化审计执行力度,提升审计成效。
    六是严把结果“公告关”。应将每年的经济责任审计计划通过媒体进行公告;实施审计时,要将审计时间、范围、内容、廉政纪律及举报方式等,一并在被审计单位显要位置张贴予以公告;审计结束后,将审计结果报经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研究同意,除涉及国家秘密及商业秘密外,由政府采取一定方式对外公告,以扩大审计监督影响范围,提高政府公信力。(钟西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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